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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4 (1700-1725).djv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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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十寸為法即得

以率率之,八十里得徑一里,十萬里得徑千二百五 十里。

法當以空徑為句率,竹長為股率,日去人為大股,大股之句即日徑也。其術以句率乘大股、股率而一。此以八十里為法,十萬里為實。實如法而一,即得日徑。

故曰「日晷徑千二百五十里。」

臣鸞曰:求以率八十里得徑一里,十萬里得徑千二百五十里。法:先置竹孔徑一寸為十里,為句,更置邪去日十萬里為股,以句十里乘股十萬里得一億為實。更置日去地八萬里為法,除實,得日晷徑千二百五十里,故云「日晷徑」 也。

臣淳風等謹按夏至王城望日,立兩表,相去二十里,表高八尺,影去前表一尺五寸,去後表一尺七寸。舊術以前後影差二寸為法,以前影寸數乘表間為實,實如法得萬五千里,為日下去南表里。又以表高八十寸乘表間為實,實如法得八萬里,為表上去日里。仍以表寸為日高,影寸為日下。待日漸高,候日影六尺,用之為句,以表為股,為之求弦,得十萬里為邪表數目。取管圓孔徑一寸,長八尺,望日滿筒以為率,長八十寸為一邪,去日十萬里,日徑即千二百五十里。以理推之,法云「天之處心,高於外衡六萬里」 者,此乃語與術違,句六尺,股八尺,弦十尺,角隅正方,自然之數。蓋依繩水之定,施之於表矩。然則天無別體,用日以為高下。術既隨手而遷,高下從何而出?語術相違,是為大失。又按二表下地,依水平法定其高下。若北表地高則以為勾,以間為弦,置其高數,其影乘之,其表除之,所得益股,為定間。若北表下者,亦置所下,以法乘除,所得以減股,為定間。又以高下之數與間相約,為地高遠之率。求遠者,影乘定間,差法而一,所得加表日之高也。求邪去地者,弦乘定間,差法而一,所得加弦日邪去地。此三等至皆以日為正。求日下地高下者,置戴日之遠近,地高下率乘之,如間率而一,所得為日下地高下,形勢隆殺與表間同,可依此率。若形勢不等,非代所知,率日徑求日大小者,徑率乘間,如法而一,得日徑。此徑當,即得不待,影長六尺。凡度日者,先須定二矩,水平者影南北立勾齊高四尺,相去一丈,以二弦候牽於勾上,《並率》二則擬為候影。勾上立表,弦下望日,前一則上畔,後一則下畔,引則就影,合與表日參直。二至前後三四日間,影不移處即是。當以候表並望人取一影亦可。日徑影端,表頭為則。然地有高下,表望不同。後六術乃窮其實。

第一《後高前下術》:「高為句,表,間為弦,後復影為所求率,表為有所率,以句為所有數,所得益股為定間。」

第二《後下術》:以其所下為句,表間為弦,置其所下,以影乘表,除所得減股,餘為定間。

第三,邪下術:依其北高之率,高其句影,令與地勢隆殺相似。餘同平法。假令髀邪下而南,其邪亦同,不須別望,但弦短與句股不得相應,其南里數,亦隨地勢,不得校乎平則促。若用此術,但得南望。若北望者,即用句照南下之術,當北高之地。

第四邪上術,依其後下之率,下其句影,此謂迴望北極以為高遠者。望去取差,亦同南望。此術弦長亦與句股不得相應,唯得北望,不得南望。若南望者,即用句影北高之術。

第五平術,不論高下,周髀度日,用此平術,故東西南北四望皆通,遠近一差,不須別術。

第六術者,是外衡。其徑云「四十七萬六千里」,半之得二十三萬八千里者,是外衡去天心之處,心高於外衡六萬里。為率。南行二十三萬八千里,下校六萬里,約之,得南行一百一十九里。下校三十里一百一十九步,差下三十步。闕。「三十步,大強差下十步。以此為準,則不合有平地。地既平,而用術尤乖理驗。且自古論晷影差變,每有不同,今略其梗概,取其推步之要。《尚書攷靈曜》云:『日永影尺五寸,日短一十三尺,日正南千里而減一寸』。」張衡《靈憲》云:「懸天之晷,薄地之儀,皆移千里而差一寸。」鄭元註《周禮》云:「凡日影於地千里而差一寸。」王蕃、姜岌因此為說。按前諸說,是數並同,其言更出,書非直有此,以事考量,恐非實矣。謹按宋元嘉十九年,歲在壬午,遣使往交州度日影。夏至之日,影在表南三寸二分。《太康地理志》,交趾去洛陽一萬一千里,陽城去洛陽一百八十里。交趾西南望陽城,洛陽在其東南。較而言之,令陽城去交趾近於洛陽,去《交趾》一百八十里,則《交趾》去陽城一萬八百二十里,而影差尺有八寸二分,是六百里而影差一寸也。況復「人路迂迴,羊腸曲折,方於鳥道,所較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