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考證/曆象彙編/曆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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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考證 曆象彙編 曆法典 |
本書冊葉數 | 考證卷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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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〇二五冊之〇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一之二十周禮訂義保章氏注裨竈曰歲棄其火而旅於明年之次 案左傳文原作歲棄其吹而旅於明年之次 |
〇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一之三十二漢書律曆志次七百廿陰七 案漢書作次七百二十陰七 |
〇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一之四十三前志五步土星法劉敞曰此壹見與火一見字皆妄與木通計議同 案漢書注作與木通計義同 |
〇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一之五十一前志南百一十二度井三十二 案漢書作井三十三以井鬼七星諸度合計作三十三方合百十二度之數 |
〇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一後漢書律曆志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曆施行百有餘年曆稍後天朔先曆朔或在晦月見 案汲古閣後漢書作天朔先於曆朔或在晦月或朔見 大中大夫許淑案兩漢書皆作太中大夫以後諸史及金石刻大中太中互見 官曆署七月十六日食案汲古閣本擠刻作七月十六日月食以定法月食在朢及下文月當十五日食語證之似汲古閣本是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七前志買逵論曆而以搖準度日月失其實行故也 案後漢書作而以遙準度日月 | |
一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二十四前志整適作左校案後漢書作整輸作左校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二十五宋書曆志舍本即永爭長短而疑尺丈 案宋書作舍本即末按三公議皆綜盡曲理案宋書作曲理此語本之晉書晉書原作典理 |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二十六後漢書律曆志日周以天一寒一暑四時備成 案後漢書作日周于天 | |
一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二十九前志注故一共以四千五百六十為甲寅之終也 案汲古閣本一共作一元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三十二前志除所得數從天紀算之起外 案汲古閣本作從天紀起算之外 各以不入紀歲名命之作各以所入紀歲名命之 |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三十三前志第三行乙酉案汲古閣本作己酉以前行庚午次行戊子推之似作己合 |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三十四前志推沒滅術一術以為五乘冬至小餘 案汲古閣本作以十五乘冬至小餘 |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三十五前志推合朔所在度置入蔀積月以日乘之 案汲古閣本作以蔀日乘之求次日一術以朔小餘減合度分 案汲古閣本作減合朔度分 | |
一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三十六前志推月明所入度分術曰置其節氣夜半之數以月周乘之案汲古閣本作置其節氣夜漏之刻 即明月所在度也作即月明所在度也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三十七前志推弦朢日所入星度術曰置合朔度分之數加七度三百五十九分四分之三宿次除之 案汲古閣本作四分三以宿次除之 |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三十九前志五星數之生也 案汲古閣本此句提行 以章法乘周率為用法作為月法 以率去日率餘㠯乘周天如日度法為度之餘也案汲古閣本作以周率去日率㠯乘周天如日度法為積度度餘也 |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四十一前志五星土月法十七萬二千八百二十四 案諸本俱作十七萬二千八百二十四 |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四十三前志推五星術不盡名合餘餘以周率除之不得為退歲 案汲古閣本作不盡名合餘合餘以周率除之所得為退歲 | |
一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四十九前志步術以步法伏日度分如星合日度 案汲古閣本作加星合日度 術分母乘之分日如度法作分如日度法 以當行之母乘故分如故母如一也作如故母加一也 |
一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六十四前志強正弱直也案汲古閣本作強正弱負也 |
曆法總部彙考二之六十六孫氏用乾象曆至吳亡 案六十五葉載蜀用四分曆後餘四行是前卷已盡此九字見第三卷四十四葉誤衍於此 | |
一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之五晉書律曆志水以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己酉晨伏乾象十二月十三日辛亥伏後三日 案晉書作乾象十二月十五日辛亥伏後三日 |
曆法總部彙考三之六前志若知而違之於挾故而背師也 案晉書作若知而違之是挾故而背師也 | |
曆法總部彙考三之十三宋書曆志推朔積月術閏餘十二以其年有閏 案宋書作閏餘十二以上其年有閏 | |
一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之十五前志求次氣小分滿氣法從小餘滿紀從大餘 案宋書作滿紀法從大餘 |
曆法總部彙考三之十八前志求次月其冬下旬夕在張心署也 案宋書作夕在張心暑也 武英殿宋書考證云句內必有誤字今案晉書作夕在張心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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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之四十三前志五星曆步術伏不書度 謹案 武英殿宋書改作伏不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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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部彙考四之二晉書律曆志日官當會集此之遲疾以考成晦朔以投閏月 案晉書作以設閏月 | |
二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四之八前志推沒置日紀年外所求以餘數乘之 案晉書作置入紀年外 |
曆法總部彙考四之九前志求弦朢月所在度案晉書作求弦朢日所在度 | |
二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四之二十三前志推五星五星入月日日餘主度數度餘 案主字補晉書作生度數度餘 |
曆法總部彙考四之三十一前志五星曆步凡言如盈約滿皆求實之除也去及除之取盡之際也 案際字補晉書皆作除 | |
二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之十四宋書曆志推合朔月食定大小餘法值周日者用日日定數 謹案 武英殿刊宋書作用周日定數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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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部彙考五之十五前志推合朔月食加時漏刻法不滿數間數者皆以筭上為日 案宋書作不滿限數間數者皆以筭上為日 | |
二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之二十五前志推五星法土星晨見東方注去十五度日半強 案去十五度日五字補宋書作去日十五度半強 |
二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之二十八前志請臺勒漏郎將考驗施用 謹案 武英殿刊宋書考證改臺勒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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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部彙考五之三十五前志於四分之料頓少一日 案宋書作於四分之科後四十四葉同 | |
曆法總部彙考五之三十五前志舍形責影未足為通 案宋書作未足為迷後四十六葉同 | |
三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之三十七前志而法興設難微引詩書三事皆謬 案宋書作徵引詩書三事皆謬 |
三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六之十五前志二十四氣冬至昏中星度八十二〈行分二十〉 案宋書作行分二十一 |
三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七之十一魏書律曆志至神龜中始命儒官改刱疏蹐 案魏書作改刱疏踳 |
三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七之十四前志正光曆法斗分注是以三十餘年改徒四子也 案魏書作是以三十餘年改徙四子也 |
三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七之三十五前志為四正卦 案魏書作推四正卦 欽定四庫考證云據監本毛本改 春分節震卦用事日案魏書作春分即震卦用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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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部彙考七之三十八前志推七十二候大雪冰始壯 案汲古閣魏書作冰益壯 | |
四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八之二十四前志推四正卦後求坎卦 案魏書作求次卦下加坎大餘六坎字同 |
四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九之七隋書律曆志宜頒天下依法施行 案隋書作依法施用 |
四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九之十八前志十九年十一月癸卯朔三日乙巳冬至影長 案隋書作乙巳冬至日影長 |
五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之一前志求年天正定朔度總用增損者皆分前增分後損其平日之度求次日 案求次日係別一術別本皆另行 |
五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之五十六前志氣日出日入表驚蟄卯六刻二十五 案驚字補隋書作啟蟄 |
第〇二六冊之〇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一之四十五唐書曆志注其變交分三時生內者依術消息以定蝕不 案汲古閣本唐書作其變交分三時半內者 |
〇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二之一前志大衍十得七八麟得纔三四 案唐書作麟德纔三四 |
〇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二之六前志交中不及朢謂之朢差 案唐書作交終不及朢謂之朢差 |
〇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二之十六前志齊曆又以節在貞氣在晦非是 案汲古閣本唐書作節在貞氣在悔 |
一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二之二十七前志開元曆是歲十月辛亥朔入立冬五日日在尾十三度案唐書作入常立冬 |
一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二之五十三前志太白當見不見占曰是謂失含 案唐書作是謂失舍 |
一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三之二前志注凡四分一為少分為大 案唐書作凡四分一為少三為太 注皆以定朔將中氣裁焉作無中氣裁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三之三前志常氣初候冬至丘蚓結 謹案 武英殿刻唐書作蚯蚓結次葉蚯蚓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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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部彙考十三之七前志定氣盈縮分夏至縮一千三百五十三 案唐書作縮二千三百五十三 |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三之九前志注皆因前未為初率 案唐書作皆因前末為初率 | |
一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三之三十四前志步交會術中日十三餘千八百四十三秒 案唐書作四十二秒 以朓減朒加入交常為入交定日作加入交常日為入交定日 |
一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三之三十八前志其蝕十二分以上者起於正東復於正西 謹案 武英殿刊唐書作復於正北 凡月蝕之大分五已下因增三 案唐書作因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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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三之四十八前志五星爻象曆鎮星老陽老陰五老陽老陰上 案此文五上兩行脫老陽等八字太白少陽少陰初二三五上之上脫少陽等字 老陽二三以下五行脫老陽老陰等字 辰星少陽二三四同 |
二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三之五十六前志太白夕退十日退五度先遲日益疾九分曆〈闕〉 案唐書作曆十度 |
二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四之三前志歲星熒惑鎮星前留日變率若差於中率者以所差之為度案唐書作以所差之數為度 |
二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四之二十一前志辰星變行日中率晨合前伏十六日 案十六日下脫三百一十五分六字 |
二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四之二十七前志辰星差行損益率夕合前伏先遲日益疾十五分 案唐書作先遲三日益疾十五分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五之四前志定氣損益率春分益六 案唐書作春分損六 | |
二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五之十前志入交陰陽屈伸率十四日初伸三十九末屈入後 案唐書作末屈八 |
二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五之十五前志五星變行加減差日度率歲星前順差行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九百七十一分先疾二百 案唐書作先疾二日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五之二十前志鎮星後順差行八十三日行七度四百七十四分先遲二日 案唐書作先遲三日 |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五之二十三前志已小餘滿辰法為辰數 案唐書作以小餘滿辰法為辰數 | |
二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五之三十六前志曆日損益率一日益八百三十九 案唐書作益三百八十別本有無九字者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五之四十前志陽城日晷春分五尺四寸四分七十 案唐書作七十一小滿尺八寸九分八十七作八十九 夜半定漏小暑十七刻二十五分作五十五分大暑十八刻十分作七分 |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五之四十一前志距中星度雨水九十度七十分 案唐書作七十九分驚蟄九十五度二十三分作三十三分 清明百五度四十二分作四十三分 大暑百一十六度三十分作三十六分 | |
二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五之四十六前志五星平見加減曆陽初太白晨七十太 案唐書作七十六 陽八太白晨二百十七作二百二十七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五之四十七前志歲星初見去日十四度先疾日益遲十三秒益疾益遲二十二秒 案唐書作益疾益遲二十一秒 | |
三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五之五十三前志太白晨平十三日三十度 案唐書作晨平十三日行十三度 |
三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六之八前志文筭曰畫度畫有十二亦爻數也 案唐書作爻筭曰畫度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六之十一前志象位六象統二千四 案唐書作象統二十四 |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六之十三前志氣節升降差大暑降四千五百七十一 案唐書作五百七十二 | |
三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六之十七前志轉終日轉分二十一日退二十三 案唐書作退二十五損益率損千二百二十二作二十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六之二十一前志入轉日損益率二十七日損百二十二 案唐書作損百二十一 | |
三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六之二十六前志熒惑畫數三盈差積盈二十度二十五 案唐書作盈二十二度二十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六之二十八前志鎮星畫數四益二百三十 案唐書作益二百二十 | |
三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七之二十五五代史司天考歲星順疾變曆一十一〈一十二〉 案五代史作〈一十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七之二十七前考鎮星順遲變曆空〈二十五〉 案五代史作〈三十五〉 | |
三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七之二十九前考太白順疾變度一百廿一 案五代史作一百二十一 |
三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七之四十四遼史曆象志月行度三日十四八四日十四四 案遼之大明曆本於宋祖沖之三日四日小分與宋書同今遼史作三日十四十一四日十四八 |
四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七之五十四前志二十四氣小滿夜漏刻二十六〈一〉 案遼史作三十六〈一〉 寒露夜漏刻四十七下有側注一字 |
四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七之五十五前志昏中星度冬至八十二〈行分一十一〉 案遼史作行分二十一 |
曆法總部彙考十七之六十前志金星除一周定行二百十八度 案遼史作定行二百八十度 | |
四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八之二前志閏考天贊二年案遼史作天贊四年 |
四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八之十九前志朔考會同六年仲月朔丁未儼宋 案遼史作儼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八之二十前考遼大同元年九月改天元年 案遼史作九月改天祿元年 |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八之二十三前考應曆十八年季月朔宋己酉 案遼史作宋辛酉非不應仲月庚辰朔也 |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八之二十六前考統和三年孟月朔辛丑 案遼史辛丑下有分注儼宋二字 | |
四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八之三十四前考太平九年仲月朔丁卯下遼史有分注儼誤宋丁亥字乙卯下有儼宋大任字 |
四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九宋史律曆志應天曆求次朔望中日注乾元以弦策加經朔大小餘即得次朔經自 案宋史作即得次朔經日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十前志推滅日注乾元置有滅之經朔小餘在一千二百八十以下者以八因之 案宋史作乾元置有滅之分朔在一千一百八十以下者 |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十二前志求七十二候十有二節之初皆諸候外卦用事日 案宋史作皆諸侯外卦用事日 | |
四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十七前志常氣盈縮準霜降二百二十一三千四百四十一三 案宋史作三千四百四十一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十九前志常氣定日白露十五四千三百二十八 案宋史作四千三百二十六大寒陽分一千三百四十四 案宋史作二千三百四十四 |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二十前志芒種陽分二千一百七十六 案宋史作二千二百七十六 處暑陰分五百八十案宋史作五百八十一 立冬陰分三千三百四十四案宋史作二千三百四十四 小雪陰一度一千一百一十作二十 大雪陰初度二千二百七十作七十六 |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二十一前志芒種損二百七十 案宋史作一百七十 秋分陰差五百三十一作二十一 | |
五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三十八前志儀天法遲疾限日曆衰疾初五日疾二十五 案宋史作疾二十三 疾末二日曆定分一千四百七十五案宋史無十五字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四十前志遲疾限日曆積度疾初六日九十四度 案宋史作七十四度 疾末六日損一千二百無百字 遲初五日積度二百五十八度八十四作八十一 | |
五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四十一前志遲初六日益七十五 案宋史作益六十五 遲末二日三百一十二度作二百一十二度 遲末五日三百五度作三百五十度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四十三前志九道宿度各至二分之宿前後候數乘之 案宋史作各以二分之宿 |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四十九前志步晷漏清明午中晷景四尺三寸一分 案宋史作四尺三寸二分 | |
五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五十二前志小暑晨分一千七百六十二 案宋史作一千七百六十五 大暑晨分乾元五百三十作五百三十四 白露晨分乾元六百十四作六百二十四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九之五十三前志霜降晨分乾元六百三十 案宋史作六百三十二 | |
五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之三前志步五星太白總一百一十六萬八千三十二 案宋史作八千二十二 |
五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之九前志鎮星二陽變分三百四十四 案宋史作三千四十四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之十前志鎮星六陽變分損九十九 案宋史作益九十九 | |
五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之二十一前志儀天五星木星下限度末一百六十度三十五分六十三 案宋史作三十九分六十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之二十六前志水星增減度十損三十八 案宋史作十減四十八 | |
六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之五十二前志五星守犯晉永和七年熒惑犯軒轅大星注開元張二度乾元張二度 案宋史作開元張一度 |
第〇二七冊之〇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一之八前志常氣盈縮分雨水盈二萬一百六十 案宋史作二萬一千四百六十 芒種盈七千三百四十七作四十八 立秋縮一千八百六十四作一萬八千六十四 寒露縮二萬三千一百三十作五百三十 昇降分白露降七百五十七作七百七十五 寒露昇二千七十作七十九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一之九前志常氣朏朒積小寒朒五百八十三朏同 案宋史作五百八十二 大暑朒一千九十五作五十九朏同 | |
〇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一之十前志常氣損益率立冬損三百七十三 案宋史作三百七十二 |
〇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一之二十一前志轉日轉積度十六日二百二度 案宋史作二百三度 |
〇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一之三十四前志求陽城晷景入二至後日數術即入二至後來午中日數及分 案宋史作即入二至後求午中日數及分 |
〇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一之四十五前志求月食汎用分術用減刻各得所求 案宋史作用減刻率各得所求今率字誤在注文之首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二之二前志步五星木星變日變度後疾初二十八日五度五十一 案宋史作五度五十三 後疾末二十八日六度六作六度六十一 | |
〇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二之五前志崇天曆火星變日變度前次疾初四十三日二十九度三案宋史作二十九度三十 後次疾末四十三日二十九度三作二十九度三十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二之九前志土星變日後伏一十八日二十四 案宋史作三十四 | |
〇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二之十五前志金星盈縮曆會數十一縮五十二 案汲古閣本宋史作縮一度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二之十六前志水星限度夕遲一十二度 案宋史一十二度下有夾注一十六三字 |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二之十七前志水星初行率再合退九十三 案宋中九十三夾寫上有一度二字 | |
〇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二之二十五前志求木火土三星晨見夕伏定日術加天正冬至大餘及分命甲子算外即得日晨 案宋史作即得日辰後二十三之六十四同求金水二星夕見晨伏定日術然加減一象度 案宋史作乃加減一象限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二之二十六前志求金水二星晨見夕伏定日術然加減一象度 案宋史無然字 | |
一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三之三前志明天曆調日法注三萬六百九十三為朔餘 案宋史作二萬六百九十三與上下文合 |
一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三之六前志日度歲差書舉止南之星以正四方 案宋史作書舉正南之星以正四方別本有作正字者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三之十二前志消息數表景與陽而衝從晦者也 案宋史作表景與陽為衝從晦者也 十二月卦紀正時訓參其變通案宋史作正時訓 | |
一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三之五十四前志步五星木星變段變日前二十八日後二十八日 案後火土金水四星俱是前一後一別本宋史作前一一十八日後一一十八日 度前退五度〈二十二〉作〈三十二〉 初行率前二二十一亦作前一二十一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三之五十五前志木星初行率後二二十一 案宋史作後一二十一火星度前一五十二度三十三 案宋史無三十三字當涉次行而衍 | |
一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三之六十一前志水星段變日前二十五日 案宋史作前一一十五日 |
二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四之十四前志觀天曆轉日增減差二十六日減一百一十二 案宋史作一百一十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四之十五前志轉日遲疾度六日遲五度五 案宋史作四度五十 |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四之十七前志轉日朏朒積十六日朏一千四百三十一 案宋史作一千四百三十二 | |
二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五之一前志觀天曆求每日昏曉中星術加而命之得其日昏中星所格宿次 案宋史作加而命之即得其日昏中星所格宿次 |
二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五之四十四前志紀元曆求每日盈朔分先後數術半日差加減初末汎率為末定率 案宋史作加減初末汎率為初末定率 |
二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六之六前志求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以正加時黃道日度云云 案宋史作以正交加時 |
三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六之四十二前志徑求其日宿次術及順加退減其段初日宿次 案宋史作乃順加退減 |
三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七之九前志三曆官驗得太陰在赤道危宿十度木星在赤道室宿十〈闕〉度太 案宋史闕字作四字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七之十二前志國子監司業 | |
兼權禮部侍郎程大昌 案宋史作國子司業 | |
三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七之二十七前志特竊唐末崇元舊曆而婉其名爾 案宋史作特竊取唐末崇元舊曆 |
四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八之十三前志紹興統元乾道熙會元曆入轉日九統元轉日度一百十二度十一 案宋史作一百十二度十二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八之十七前志入轉日朏朒數二十四日熙朒二千一十七 案宋史作二千二十七 | |
四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八之二十二前志入轉日加減差十四日統元初減一百一末加二十五 案宋史作末減二十五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八之二十六前志入轉日遲疾度二十七日乾道遲一度 案宋史一度下有空字指分秒而言 | |
四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九之九前志木星盈縮曆案宋史作歲星盈縮曆誤 |
四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九之十前志木星策數四盈積度統元盈四度八十一 案宋史作盈四度八十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九之十二前志木星策數八盈積度統元盈四度五七 案宋史作盈四度五十七 | |
曆法總部彙考二十九之十四前志木星策數五縮積度乾道縮三十度 案宋史作縮七度三十 | |
五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之二前志八曆冬至考一卷〈闕〉曆交食考三卷 案宋史作三曆交食考三卷 |
五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之二十五紹熙統天開禧成天曆常氣盈縮分白露統天縮七百 案宋史作盈七百 |
五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之二十九前志常氣損益率芒種成天損四百 案宋史作益四百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之三十二前志常氣損益率大雪成天損四 案宋史作損四百 | |
第〇二八冊之〇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三前志求黃道過宮注今載黃道起宿過宮於經俾推者有本焉 案宋史作有所本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四前志黃道過宮柳五度分空秒二十四 案宋史作秒二十七 |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八前志入轉日轉定分開禧一千二百三十 案宋史作一千一百三十 | |
〇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九前志入轉日進退差十六日統天進二十二 案宋史作二十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十四前志入轉日遲疾度六日統天初益一百八 案宋史作末損九查初益末損皆下段損益率之文汲古閣本正在損益率表作夾注於遲疾度闕之 |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十七前志入轉日遲疾度二十二日統天遲 三十四 案宋史作統天遲五度三十四 |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十八前志入轉日遲疾度二十五日統天遲 三十三 案宋史作統天遲三度三十三 二十七日統大案宋史作統天 | |
〇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二十前志入轉日損益率六日統天末損九 案汲古閣本作初益一百八末損九夾注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二十四前志入轉日損益率二十四日開禧損一千一百六十八案宋史作一千一百八十八 |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二十五前志入轉日朏朒積統天朏開禧朏一日成天朏 案宋史作統天朏空開禧朏初一日成天朏初 | |
〇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三十一前志入轉日朏朒積二十七日統天朒六百一 案宋史作朒六百五十五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三十五前志臨安陽曆限五千六百八十定法五百六十 案宋史作定法五百六十八 | |
〇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三十七前志木星伏見度注成天二百七十一萬二百一十秒 案宋史作一百一十秒 木星晨疾初成天三十一日作三十二日 統天開禧均一十九日均作二十九日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三十九前志木星晨留常度成天空 案宋史晨留下無空字空字在前行晨遲末下 晨留常度統天四十四分秒二十四半作秒三十四半 夕退常度開禧之下宋史有空字 | |
〇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五十一前志火星晨疾末常度開禧二十四度一分 案宋史作三十四度一分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五十三前志火星夕次疾末常度成天三十二度一分 案宋史作三十三度一分 | |
〇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一之五十七前志火星初行率夕遲初開禧有秒無分 案宋史作三十七分秒四十八 夕遲末初行率成天三十案宋史作三十五分九十二 |
一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二之二十五金星損益率策數七開禧損二十四 案宋史作損三十四 策數八成天損三十二作三十三 策數九成天損四十作四十二 |
一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三之六金史曆志大明曆求六十四卦以卦策累加之得壁卦 案金史作得辟卦 |
一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三之十二前志二十四氣日積度初末率立冬初二百七十一三十一九十一 案金史作初三百七十一云云 |
一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三之三十二前志二十四氣初末率冬至末一二十六四 案金史作三十六四 |
二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四之四十二前志求五星定合定積定星各以平合退合以差除其日太陽盈縮差為距合差日順在加退減 案金史作順加退減 盈曆以上 武英殿金史考證增作順在盈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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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五之六元郭守敬傳昔人嘗展管朢之 案元史作望之後十三葉朢筩同 |
二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六之六元史曆志授時曆議下襄公二十一年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姜氏云比月而食宜在薄條 案元史作宜在誤條 |
三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六之三十一前志儀天曆日法一萬一百 案宋史作一萬一千 |
三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七之一元史曆志授時曆經注上考往古下驗將來皆距立元為筭 案元史別本作皆距曆元為算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七之八前志赤道宿度角十二二十 案元史作角十二一十與七宿七十九度二十分合 | |
三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八之四前志黃道積度四十六內外差三十分九〇 案元史作三十一分九〇 |
四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八之三十三前志木星合伏限度二度九十三 案元史作二度九十五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八之三十四前志木星晨遲初限度三度二十八 案元史作三度二十五 |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八之三十八前志土星段日晨疾三十一日 案元史作晨疾三十日 |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八之四十前志金星夕遲末平度四度二十五 案元史作四度三十五 | |
四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八之四十一前志金星晨疾末平度六十五度 案元史六十五度下有五十字 金星初行率合伏一度二十七分半案元史作二十五分半 夕疾末限度五十八度七十作七十一 夕次疾初限度四十八度二十六作三十六 |
四二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九之二前志庚午元曆求天正冬至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日法約之為日不盈為餘 案元史作不盡為餘 |
四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九之五前曆求二十四氣卦候穀雨嗚鳩拂其羽 案元史作鳴鳩拂其羽 |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九之八前曆二十四氣日積度分秒夏至一百八十二六十二一十八案元史作一十九 | |
四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之四前曆求朔朢加時入交常日及定 案元史作求朔朢加時入交常日及定日 |
五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之十六前曆火星限度夕末疾二十四度九十 案宋史作二十四度九十九 夕中疾三十二度三十作三十二夕伏四十五度四十作四十八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之十八前曆火星策數十二縮積度一十度六十一 案元史作一十度六十與盈積度之二合 |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之十九前曆土星晨退平度三度二十九 案元史作三度三十九 |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之二十前曆土星夕順疾限度二度二 案元史作二度三 土星策數二盈積度二度一十二作一十三 | |
五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之二十四前曆金星晨伏限度四十七度七十五 案元史作七十六金星策數三損益率益四十八作益四十一半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之二十六前曆水星段日夕順遲一十三日 案元史作一十五日 |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之三十前曆求五星平合及諸段盈縮定差即為其星段縮定差 案元史作即為其星段盈縮定差 | |
五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一之六明紀事本末于是欽天監以洪武甲子然曆元 案明紀事本末作于是欽天監以洪武甲子為曆元 |
五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二之十二明朱載堉進曆書疏但考古之法未備德芬言之當矣 案原作德芳言之當矣 |
第〇二九冊之〇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四之十三萬年曆備考上觀天曆宋哲宗時皇居卿造 案玉海作黃居卿 |
一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五之三十八明李應策請定歲差疏則躔離之謬分至之忒積此為窮案明紀事本末作積此焉窮後五十卷引此正作焉窮 |
四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十之十一明紀事本末李之藻疏能三拔陽瑪諾等 謹案 御定明史曆志作熊三拔明紀事本末原作熊疇人傳亦作熊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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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部彙考五十之十二明紀事本末李之藻疏其自地心測與自地而測筭者都有不同 案明紀事本末作與自地面測筭者都有不同 | |
四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十之六十五春明夢餘錄禮部疏我皇上因監法稍差時置西法一局 案春明夢餘錄作特置西法一局 |
曆法總部彙考五十之六十六前疏而再四商確有不鄭重者 案春明夢餘錄作有不得不鄭重者 | |
第〇三〇冊之〇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十三之五新法曆書恆星本行古測又以時史所記恆星距赤道度及所自測以推其本行漸次戚速 案原作漸次蹙縮 |
二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十七之十九前書月食熒惑二五千五百四十四年為唐文宗泰和五年案史唐文宗紀元作太和 |
三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十八之三十九前書月離曆指四履端無始歸餘無終舉止無中 案原作舉正無中 |
四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十九之四十三新法曆書交食曆指實會中會視會第二而獨相會對相則能有食 案下文故本篇所論者止於相會相對故言交食之術必先言相會相對諸語是此對相應作相對 |
第〇三一冊之二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六十七之八前書五緯曆指測木星圖十四庚戊戊甲兩弧井之得七十九度三十分半甲庚也 案原作兩弧并之 |
三一葉 | 曆法總部彙考六十九之二前書金星天以太陽為心又於西初見東將伏時如前法窺之則見其光體全圖 案原作則見其光景全圓下文又非全圓可證 |
三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六十九之十四前書求金星均圈甲乙丁直角形有甲丁邊〈先臯〉 案臯疑算之訛 |
三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六十九之二十七前書水星且不嘗見而嘗伏 案兩嘗字皆應作常後七十二之十七葉且不嘗用同 |
三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六十九之三十九前書今測十端以定曆元十測測星在析木宮二度四十二分緯未紀 案前二十七葉三測作緯末記疑此未應作末前記應作紀 |
三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七十之十六前書新測上三星緯火星北緯四度三十三分緯南六度四十二分 案上文文法當作南緯六度四十二分 |
五〇葉 | 曆法總部總論一之三徐幹中論曆數篇休懲時至嘉生蕃育 案中論作休徵時至 |
曆法總部總論一之四前篇火復而後蟄者畢案中論作火伏而後蟄者畢 | |
曆法總部總論一之五晉書律曆志車區占星謹案監本原如此 武英殿晉書考證依史記改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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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部總論一之八宋書曆志序至今術差或三日或二日 案宋書作至今所差或三日或二日 | |
五一葉 | 曆法總部總論一之十一舊唐書曆志序是日蝕於申卯之間言皆不中 謹案 武英殿舊唐書考證據隋志改是日蝕於申酉之間古酉作酉涉形似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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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葉 | 曆法總部總論二之七章俊卿考索曆法不容不論然由古迄今言天者是幾 案原作言天者凡幾 |
五五葉 | 曆法總部總論二之十前書總論七政之運行奚自混元之初 案奚字疑或作爰 |
五六葉 | 曆法總部總論二之十九前書歲差何承天培增其數以百年退一度又反不及 案上文作何承天乃倍其年何承天乃倍其半此文原作倍增其數後王喬桂歲差考正作倍增其數 |
五七葉 | 曆法總部總論二之三十三前書大餘小餘按東漢志宗訢議曰百七十歲小餘六十三 案後漢志作百七十一歲 |
五九葉 | 曆法總部總論二之四十六前書總論諸曆北齊文宣悅宋景業讖緯之佞而改行天寶曆案隋律曆唐藝文志玉海皆作天保曆 |
第〇三二冊之〇一葉 | 曆法總部總論三之五大學衍義補史記太史公曰民神雜糅不可方物 案糅方二字補大學衍義補作民神雜擾不可放物用史記原文 |
曆法總部總論三之六前書孝文時魯人公孫臣言漢上德 案大學衍義補上字不明史記原文作漢得土德 | |
曆法總部總論三之七前書自是以後氣復正羽聲復清名後正 案史記作名復正 國朝方苞曰復正義難通豈謂正五聲二聲之名皆復其舊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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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二葉 | 曆法總部總論三之九前書漢志帝王不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 案漢志作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 |
曆法總部總論三之十前書巴郡洛下閎 案漢志作落下閎後通作洛下雒下 官者于陵渠案漢志作宦者于陵渠 | |
〇五葉 | 曆法總部總論三之三十八稗編吳萊二十四氣論漢曆律志榖雨注今作清明 案此見漢書律曆志原文倒 姤初嬴豕蹢躅案易原作羸豕蹢躅 |
曆法總部總論三之四十四陳其愫經濟文輯丘濬論曆象經云大約七十五年而差一度每歲差十分五十秒 案丘濬大學衍義補作大約七十年而差一度每歲差一分五十秒七十五年者隋劉焯之說一分五十秒授時曆之說七十年者明元統引經之說 授時曆辛巳交准分二十六萬三百八十分大學衍義補作八十八分 | |
〇九葉 | 曆法總部總論四之二十一古今治平略三國之朝曆法至日食乃於卯辰之間 案舊唐書作申卯之間隋書作申酉之間此卯辰當別有據後新法表異亦作卯辰 |
曆法總部總論四之二十二前書曰興光曰太保曰甲寅元此東魏高齊之曆也 案隋律曆志後齊文宣受禪造天保曆無太保 | |
二〇葉 | 曆法總部總論七之八新法表異魏明帝正光二年辛丑龍祥李業興造正光曆 案魏書律曆志李業興傳作張龍祥志云張明豫子 |
二二葉 | 曆法總部總論七之二十一前書會冬官正吳昭業所獻新曆氣朔稍均 案原作冬官正吳昭素 |
二六葉 | 曆法總部藝文一之一漢劉歆三統曆說夫曆春秋者天時也列人事而因以天時 案別本作列人事而目以天時 |
二八葉 | 曆法總部藝文一之十九宋何承天曆議班固謂最密著於漢志 案何衡陽集作班固謂其最密 |
二九葉 | 曆法典第八十一卷目錄之二唐王冷然曆生失度 案唐人有王泠然開元中進士官校書郎此冷然當即其人失度下落判字卷中有 |
三〇葉 | 曆法總部藝文二之十三唐薛重暉習星曆判習學之規枝無妨於紀曆 案原作技無妨於紀曆 |
三一葉 | 曆法總部藝文二之二十二宋王安石賜曆日謝表二闚文切林拜賜為榮 案臨川集作闚文切怵 率土逢古驗若節符之合作率土逢占 |
三三葉 | 曆法總部紀事之一路史陶唐氏桐梃東廂蓂生下庭 案路史作桐挺東廂 注伏淊應作伏滔述異記注于寶案晉書作干寶 |
三五葉 | 曆法總部雜錄之四夢溪筆談如算法用赤籌黑籌以別正員之數 案員字補夢溪筆談作以別正負之數 |
曆法總部雜錄之五前書惡朴之術過已群沮之 案夢溪筆談作惡朴之術過己 | |
三六葉 | 曆法總部雜錄之十一學齋呫嗶 案本書自作學齋佔畢 |
曆法總部雜錄之十四搜采異聞錄即顗傳引易雄雌祕曆今亡此書 案雄雌祕曆見後漢郎顗傳郎訛即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考證卷二上 | |
第〇三二冊之三九葉 | 儀象部彙考一之二十隋書天文志詔造太史候部鐵儀以為渾天法考璇璣之其正銘曰案隋書作考璇璣之正其銘曰 |
四二葉 | 儀象部彙考二之十二宋史天文志臣始不論其理逮今思之乃常以天中為北也 案宋史作臣始不諭其理 |
四三葉 | 儀象部彙考二之十六前書每月移〈闕〉交則黃赤道輒 案今宋史作每月移一交 |
四六葉 | 儀象部彙考二之四十一元史天文志仰儀銘無兢維人仰釜載也 案元史作無競維人 |
儀象部彙考二之四十二前銘以指為告無煩啄也 案元史作無煩喙也 鬼神禁訶庶勿壞也作勿銘壞也 | |
第〇三三冊之四八葉 | 儀象部總論之一張河閒集靈憲斯謂龐鴻蓋道之幹也 案張河閒集作蓋乃道之幹也上文蓋乃道之根下文蓋乃道之實俱有乃字 |
四九葉 | 儀象部總論之九晉書天文志故普卦坤下離上以證日出於地也 案晉書作故晉卦坤下離上 |
儀象部總論之十三宋書天文志灰滅兩絕勢路無由 案宋書作灰滅雨絕 | |
儀象部總論之十七前志西至蒙圮日之所入案宋書作西至濛 | |
五一葉 | 儀象部藝文一之二唐楊炯渾天賦假蘇秦之不死莫能為其說 案初唐四傑集作既莫知其為說 儻隸首之重出案初唐四傑集作儻隸首之重生 請謂左右揚搉而陳之案初唐四傑集作請為左右揚搉而陳之 |
五二葉 | 儀象部藝文一之四前賦傷成於鉞誅成於質案初唐四傑集作誅成於鑕 南河象闕於是乎增峻左轄邊荒於是乎自甯案初唐四傑集作南河北河象闕於是乎增峻左轄右轄邊荒於是乎自甯 |
儀象部藝文一之五前賦天雞曉唱靈鳥晝踆案初唐四傑集作靈烏晝踆謹案 御定曆代賦彙與初唐四傑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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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象部藝文一之八唐張說進渾儀表究天地之幹運極乾坤之化 案唐文粹作究天地之斡運 | |
五三葉 | 儀象部紀事之一桓譚新論我少能作其事但隨尺寸法度殊不曉達其意後稍稍愈到今七十 案太平御覽引作後稍稍益喻到今七十 |
五四葉 | 儀象部雜錄之一孝經援神契折其玉升失其金椎 案太平御覽引作折其玉斗注玉斗北斗 |
儀象部雜錄之三太平御覽賀道養渾天記三曰窮天由於虞喜 案太平御覽作三曰穹天查各曆志皆作穹天元文類舊表公尺謂夏至之景 案元文類作舊八尺謂夏至之景 折取中數舉舊表殊案元文類舉作與 | |
五五葉 | 漏刻部彙考一之七後漢書律曆志日道周不可以計率分 案後漢書作日道周圜 |
五六葉 | 漏刻部彙考一之八前志云百四十四歲而太歲超一表 案後漢書作云百四十四歲而太歲差一辰 |
漏刻部彙考一之十宋書律曆志請臺勒漏郎將考驗施用 謹案 武英殿宋書考證勒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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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八葉 | 漏刻部彙考一之二十八宋史律曆志更點乍疾乍徐隨景走弄 案宋史作使更點乍疾乍徐隨景走弄 |
五九葉 | 漏刻部彙考二之六宋史律曆志表景與陽而衝從晦者也 案宋史作表景與陽為衝從晦者也 |
六一葉 | 漏刻部藝文一之一漢李尤刻漏銘懸象著明序以崇熙 謹案 御纂淵鑑類圅藝文類聚皆作帝以崇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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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刻部藝文一之三宋何承天請改漏刻奏請臺勒漏郎將考驗施用 案宋書勒改已見前 | |
六二葉 | 漏刻部藝文一之十三宋夏竦潁州蓮華漏銘倚嗟燕君文學餘力 謹案 御纂淵鑑類圅作猗嗟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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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葉 | 漏刻部選句之一唐閻朝隱詩箭水冷冷刻漏長 謹案 御定全唐詩作箭水泠泠刻漏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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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刻部紀事之六青箱雜記仍作室祕漏其德天愈密焉 案青箱雜記作仍作宣祕漏 | |
第〇三四冊之一〇葉 | 測量部彙考三之一宋史天文志沈括上景表議曰步景之法惟定南北為難 案宋史作沈括上景表儀 |
測量部彙考三之六宋史律曆志金遣使來朝賀會慶節乃妄稱其國曆九月庚寅晦為己丑晦 案宋史無乃字 | |
一一葉 | 測量部彙考三之十三曆志天道運行如環之無端 案元史無之字 |
一四葉 | 測量部彙考四之一詩鄘風定之方中疏高下既定乃為位而平也 案毛詩注疏作乃為位而平地 |
測量部彙考四之八隋書天文志元年十七年十八年亦陰雲不測 案隋書作元年十七年十八年夏至亦陰雲不測 | |
一五葉 | 測量部彙考四之九前志以此推之金陵去淮南北略當千里 案隋書作金陵去洛南北略當千里 |
三七葉 | 測量部藝文一之二魏崔光請立表測驗表謁者僕射常景一日集祕書 案魏書作謁者僕射常景等日集祕書 散騎常侍尚書僕射元惲案魏書作元暉 |
三八葉 | 測量部藝文一之六元楊桓高表銘符竅得梁景辰精微 案景辰疑係景表而今元文類亦作辰 |
測量部藝文二之一明倫文敘測景臺詩棄置榛莽震撼歊刻 案歊字補誤 | |
三九葉 | 測量部紀事之二大唐新語其朗兖太原等州並差牙不同 案大唐新語作其朗兖太原等州並差殊不同 |
測量部雜錄之一後漢書百官志丞一人明堂及靈臺丞一人 案上丞一人係承上太史令一人此亦宜有太史令五字 靈臺掌候守日月星氣案後漢書作靈臺掌候日月星氣 | |
四〇葉 | 算法部彙考一之二周髀算經請問古者包犧立周天歷度注運章蔀之法 謹案 武英殿聚珍本作建章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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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前書既方之外半其一矩謹案 御製數理精蘊
武英殿本皆作既方其外 | |
算法部彙考一之四前書故禹之所以治天下者注禹治洪水決流江河 謹案 武英殿本作決疏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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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葉 | 算法部彙考一之十二前書注為從法開矩股之角即句股差 案上文作開句股之角即句弦差 |
算法部彙考一之十三前書注臣曰以弦差二增之得四股也 案原作以句弦差二增之得四股也 | |
算法部彙考一之十四前書注云而令句股見者自乘為其實 案原文無而字臣曰令自乘者以七七自乘得四十九四實大方句股之中有四方 案原作四實者大方句股之中有四方 | |
算法部彙考一之十五前書風等按減上一百餘三十六開之得六即廣袤差此是句股差減句弦并餘數也 案原作此是句弦差減句弦并餘數也 | |
算法部彙考一之十六前書平矩以正繩注以求繩之正定平懸之體 案原作以水繩之正定平懸之體 | |
算法部彙考一之十七前書天圓地方注隆高齊耽而易以陳 案原作隆高齊軌而易以陳 以方出圓注故圓出於方案原作故曰圓出於方 | |
算法部彙考一之十八前書智出於句注察句之損益加物之高遠 案原作知物之高遠 | |
四二葉 | 算法部彙考一之二十三前書夫學同業而不能入神者注俱學道術明不察 案原作俱學道術明智不察吾豈以道隱子哉注憤而悱之然後啟發案原作憤之悱之然後啟發 |
四三葉 | 算法部彙考一之二十八前書日晷徑千二百五十里注先置竹孔徑一寸為十里為句更置邪去日十萬里為股以句十里乘股十萬里得一億為實 案原作先置竹孔徑一寸為一千里作大句更置邪去日一十萬里為股以句一千里乘股一十萬里得一億為實 |
算法部彙考一之二十九前書注風等案凡度日者先須定二矩水平者影南北立句齊高四尺相去一丈 案原作相去二丈 引則就影合與表日參直案原作引則就影令與表日參直 |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前注第三邪下術依其北高之率 案原作依其卑高之率 亦隨地勢不得校乎案原作不得校平 若北望者即用句照南下之術當北高之地案原作即用句影南下之術當北高之地 |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一前注第六術按前諸說是數並同 案原作按前諸說差數並同 |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三前注十一月二十九丙寅冬至 案原書丙寅上有日字 |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五前書日高圖注黃甲與黃乙其實正等以表高乘兩表相去為黃甲之實以影差為黃甲之廣案原作為黃乙之廣 而一所得則得黃甲之袤案原作黃乙之袤 | |
四四葉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七前書髀者表也注用其行事故曰髀 案原作因其事行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八前書注臣曰夏至夜一日亦去天中心十一萬九千里 案原作夏至夜半日亦去天中心一十一萬九千里 |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九前書故日月之道常緣宿日道亦與宿正 案原作故曰月之道常緣宿 注日之行也一出一入案原作月之行也 五月二十三分月之二十一道一交案原作五月二十三分月之二十而一道一交 以從極北去冬至夜半二十三萬八千里并之案原作以從極北至冬至夜半 從極南至冬至日案原作從極南至冬至日中 | |
算法部彙考二之一前書故春秋分之日夜分之時日所照適至極 案原作日光所照適至極 | |
算法部彙考二之二前書故春秋分之日中注至極者謂璇璣之際為陽絕陰障 案原作為陽絕陰彰 以日之時而日光有所不逮案原作以日夜之時人望所見遠近 案原作人所望見遠近 | |
四五葉 | 算法部彙考二之五前書夏至之日中注以夏至日過徑二十三萬八千里減之 案原作以夏至日道徑 |
算法部彙考二之七前書日下至周注倍極之去周十萬三千里 案原無之字 | |
算法部彙考二之八前注臣曰半即周一方案原作半之即周一方 | |
算法部彙考二之九前書冬至晝夏至夜注法置冬至日道徑四十七萬六千 案千下原有里字 以四極之里也案原作為四極之里也 | |
四六葉 | 算法部彙考二之十四前書七衡圖注北辰正居天中之央 案原作北辰正居天之中央 |
算法部彙考二之十八前書欲知次衡徑注倍一衡間數以增內衡 案原書內衡下有即次二衡徑 | |
算法部彙考二之十九前書內一衡徑注即而三之為三千六百十八 案原作即因而三之 上十之如法而得四十步案原作如法而一 | |
算法部彙考二之二十一前書次四衡徑度得二千九百三十二里七十一步千四百一十分 案原作千四百六十一分 注臣曰以分毋乘之案原作以分毋四乘之 | |
四七葉 | 算法部彙考二之二十三前書次六衡徑注臣曰以增第五衡徑三十九萬六千六百六十六里一百步 案原書此一百步作二百步下有步滿三百成里得徑四十三萬六千三百三十三里一百步二十三字 |
四八葉 | 算法部彙考三之二前書然其陰陽所終冬至所極 案原作冬夏所極冬至之日注天地隆高高列外衡六萬里案原作高于外衡六萬里 |
算法部彙考三之四前書復引繩希望之首及繩致地而識其端 案戴震校本作識其兩端 | |
四九葉 | 算法部彙考三之十前書分度以定注又以四乘分毋以法除之 案原作為法除之 注臣曰以四分度之一而通分內之五法千四百六十一為實案原作而通分內子五得一千四百六十一 |
算法部彙考三之十一前書以盡二十八宿度則之矣 案原作則定矣 | |
算法部彙考三之十二前書東輻引繩 案原作車輻引繩 注然後環而布之也案原作然後環分而布之也 | |
算法部彙考三之十六前書不滿法者三之注此當以三乘之為步之實 案原作此當以三百乘之 而言之者案原作而言三之者更以一位為百實案更原作便不滿法者三之如法得百步 案原書此後尚有正文不滿法者上十之如法得十步注上不用三百乘故此十之便以一位為十實故從一位命為十一節不滿法者又上十之注便以一位為一實故從一實為一 案原作故從一位命為一不滿法者以法命之注故以其法命餘為殘分 案原作故以法命其餘為殘分 | |
算法部彙考三之十七前書次放此注臣曰即牽牛去北極一百二十五度 案原作一百一十五度 | |
五〇葉 | 算法部彙考三之十九前書東井去北極不滿法求里步不滿者以法命之 案原作不滿法者以法命之 |
五二葉 | 算法部彙考三之四十前書往者詘也來者信也故屈信相感 案原作故詘信相感 |
五三葉 | 算法部彙考三之四十八前書故知一歲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注經數月後天之周故度求之 案原作經歲月後天之周及度求之 |
第〇三五冊之〇六葉 | 算法部彙考七之二算法統宗方田章丈量田地總歌直須俾補取其方 案算法統宗作直須裨補取其方 |
二八葉 | 算法部彙考十二之二前書方田章梯田截積梯截小頭圖截中闊二十七步 案算法統宗及本圖說作截闊二十七步 |
三四葉 | 算法部彙考十三之七前書盈朒章兩盈兩不足今有人買牛問人數物價法次以出二兩四錢乘不足四兩 案算法統宗作次以出五兩四錢今有里長值月辦席問合用銀次以出四錢亙乘多二兩五錢 案算法統宗作多三兩五錢 |
三九葉 | 算法部彙考十四之三十五前書句股章海題解亦循循誘入之意 案算法統宗作亦循循誘人之意 |
四五葉 | 算法部彙考十六之六前書難題圓變二弧矢圖 案算法統宗有弦七十四步右線上有股字圖下有句二十四步字在河寬界線內 |
五四葉 | 算法部彙考十八之六新法歷書比例規造法一以簿銅版或厚紙作兩長股 案原作薄銅版 |
第〇三六冊之一一葉 | 算法部紀事之七稽神錄後唐表宏禦為雲中從事 案太平廣記二百十五卷引作袁宏禦 |
一三葉 | 數目部彙考一之十四小學紺珠二類二少武帝時二少實名家 案小學紺珠作武帝詩二少實名家 |
一八葉 | 數目部彙考二之三十前書三類三正注漢張衡云四敘三正 案小學紺珠作四叔三正 |
一九葉 | 數目部彙考二之四十前書魯三桓注魯哀公三子 案小學紺珠作魯桓公三子 |
二二葉 | 數目部彙考三之十二前書三代取民殷七十而助考工注助作 案小學紺珠作考工注助作莇 |
二三葉 | 數目部彙考三之十九前書三社大社王社亳祉 案小學紺珠作亳社 |
數目部彙考三之二十七前書三長注邑有假侯 案小學紺珠作邑有假候 | |
二七葉 | 數目部彙考四之二十一前書四類少氏四敘 案小學紺珠作少氏四叔下同 |
二八葉 | 數目部彙考四之二十九前書帝嚳四子陳鐸氏生帝堯 案鐸字補小學紺珠作陳鋒氏生帝堯 |
三二葉 | 數目部彙考五之十二前書五類五諸侯殷司馬卭 案小學紺珠作殷司馬卬五渚水經注湘水沅水微水灃水 案小學紺珠作澧水 |
三四葉 | 數目部彙考六之八前書河西五守金城太守庫鈞 案小學紺珠作厙鈞 |
四〇葉 | 數目部彙考七之二十四前書六類六世知名漢周揚 防 舉 勰 恂 案小學紺珠作周楊恂下尚有一〇六齊膠西王卭 案小學紺珠作膠西王卬 |
四六葉 | 數目部彙考八之二十七前書八類中朝八達胡毋輔之 案小學紺珠作胡毋輔之 |
四八葉 | 數目部彙考九之八前書九類九藪呂氏春秋陽陓秦 案小學紺珠作華陽秦 |
五二葉 | 數目部彙考十之七前書十類十國南唐李昇案小學紺珠作南唐李昪 |
數目部彙考十之九前書十王宅慶忠棣鄂榮光儀穎永延盛濟 案穎小學紺珠作潁 | |
五五葉 | 數目部彙考十之三十前書十三類十三部朔方刺史六不在十三州之限東漢省禹并州案小學紺珠作東漢省屬并州 |
五六葉 | 數目部彙考十一之五前書十六類十六國前秦符洪 案小學紺珠作前秦苻洪 |
五七葉 | 數目部彙考十一之八前書十八類十八王殷司馬卭 案小學紺珠作殷司馬卬十八侯信武侯蘄歙 案小學紺珠作信武侯靳歙 |
數目部彙考十一之十二前書二十類京東士二十人後漢順帝時京東之士於茲盛焉 案京東二字補小學紺珠作東京下同此出後漢書左雄周舉黃瓊傳論原作東京之士 | |
五八葉 | 數目部彙考十一之二十三前書二十八類二十八將姚期安成侯字次況 案小學紺珠作銚期 |
數目部彙考十一之二十四前書李忠中水侯字仲都 案小學紺珠作字伯都作仲都者後漢書李忠傳文 | |
數目部彙考十一之二十五前書三十類三十工攻金之工六築治鳧段桃 案小學紺珠治作冶 刮摩之工五玉櫛雕矢磬案小學紺珠作玉楖雕矢磬 搏埴之工二陶旊案小學紺珠作摶埴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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