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2 (1700-172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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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帝永建四年五州雨水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永建四年。司 隸荊豫兗冀部。淫雨。傷稼。

永建六年,以冀州雨災,詔勿收冀部今年租。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六年十一月辛亥,詔曰:『連年災 潦,冀部尤甚。比蠲除實傷,贍恤窮匱,而百姓猶有棄 業,流亡不絕,疑郡縣用心怠慢,恩澤不宣,易美損上 益下。《書》稱『安民則惠』。其令冀部勿收今年田租芻槁』。」

按:《五行志》:「六年,冀州淫雨傷稼。」

桓帝永壽元年霖雨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不載。 按《公沙穆傳》,「穆遷弘農 令。永壽元年,霖雨大水,三輔以東莫不湮沒。穆明曉 占候,乃豫告令百姓徙居高地,故弘農人獨得免害。」

延熹二年雨水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延熹二年夏,京師雨水。」 按《五 行志》,延熹二年夏,霖雨五十餘日。是時大將軍梁冀 秉政,謀害上所幸鄧貴人母宣,冀又擅殺議郎邴尊。 上欲誅冀,懼其恃權日久,威勢強盛,恐有逆命,害及 吏民,密與近臣中常侍單超等圖其方略。其年八月, 冀卒伏罪誅滅。

靈帝建寧元年六月京師雨水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建寧元年夏, 霖雨六十餘日。是時大將軍竇武謀變,廢中官。其年 九月,長樂五官吏朱瑀等與中常侍曹節起兵先誅 武,交兵闕下,敗走,追斬武兄弟,死者數百人。」

案:「武死無兄弟,有兄子。」

熹平元年雨水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熹平元年夏六月,京師雨水。」 按《五行志》,熹平元年夏,霖雨七十餘日。是時中常侍 曹節等共誣白勃海王悝謀反,其十月誅悝。

中平六年獻帝即位霖雨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中平六年夏四月戊午,皇子辯 即位。六月雨水。九月。自六月雨,至于是月。 按《五行 志》,「中平六年夏,霖雨八十餘日。是時靈帝新棄群臣, 大行尚在梓宮,大將軍何進與佐軍校尉袁紹等共 謀,欲誅廢中官,中常侍張讓等共殺進,兵戰京都,死 者數千。」

獻帝初平四年大雨水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初平四年六月,雨水,遣侍御史 裴茂訊詔獄,原輕繫。」 按《董卓傳》:「初平四年夏,大雨, 晝夜二十餘日,漂沒人庶。又風如冬時。帝使御史裴 茂訊詔獄,原繫者二百餘人。其中有為李傕所枉繫 者,傕恐茂赦之,乃表奏茂擅出囚徒,疑有奸故,請收 之。詔曰:災異屢降,陰雨為害,使者銜命,宣布恩澤,原 解」輕微,庶合天心。欲釋冤結而復罪之乎。一切勿問。

建安二十四年秋大霖雨水溢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建安二十四年八月,漢水溢。」 按《蜀志關羽傳》:「建安二十四年秋,大霖雨,漢水汎溢, 于禁所督七軍皆沒,禁降羽。」

後主建興九年秋夏霖雨

按《三國蜀志後主傳》不載。 按《李嚴傳》,「建興九年,秋 夏之際,值天霖雨,運糧不繼。」

文帝黃初四年大雨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黃初四年六月,大雨,伊、洛溢 流,殺人民,壞廬宅。」

明帝太和元年大雨

按《魏志明帝本紀》,不載。 按《楊阜傳》:「明帝時,初治宮 室,發美女以充後庭,數出入弋獵。秋,大雨震電,多殺 鳥雀。阜上疏曰:『臣聞明主在上,群下盡辭。堯舜聖德, 求非索諫;大禹勤功,務卑宮室;成湯遭旱,歸咎責己; 周文刑于寡妻,以御家邦;漢文躬行節儉,身衣弋綈。 此皆能昭令問,貽厥孫謀者也。伏惟陛下奉武皇帝 開』」拓之大業,守文皇帝克終之元緒,誠宜思齊往古 聖賢之善治,總觀季世放蕩之惡政。所謂善治者,務 儉約,重民力也;所謂惡政者,從心恣欲,觸情而發也。 惟陛下稽古世代之初所以明赫,及季世所以衰弱 至于泯滅,近覽漢末之變,足以動心誡懼矣。曩使桓、 靈不廢高祖之法,文、景之恭儉,太祖雖有神武,於何 所施其能邪?而陛下何由處斯尊哉!今吳蜀未定,軍 旅在外,願陛下動則三思,慮而後行,重慎出入,以往 鋻來,言之若輕,成敗甚重。頃者天雨,又多卒暴,雷電 非常,至殺鳥雀,天地神明,以王者為子也,政有不當, 則見災譴,克己內訟,聖人所記。惟陛下慮患無形之 外,慎萌纖微之初。法漢孝文出惠帝美人,令得自嫁。 頃所調送小女,遠聞不令,宜為後圖。諸所繕治,務從 約節。《書》曰:「九族既睦,協和萬國。」事思厥宜,以從中道。 精心計謀,省息費用,吳蜀以定。爾乃上安下樂,九親 熙熙。如此以往,祖考心歡,堯舜其猶病諸。今宜開大 信於天下,以安眾庶,以示遠人。時雍丘王植怨於不 齒,藩國至親,法禁峻密,故阜又陳九族之義焉。詔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