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4 (1700-1725).djvu/7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火焚其土庫。」《占書》曰:「天火焚土庫者,賞罰不明也。燒 宮室者,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也。」

惠宗建文二年承天門災乙字庫災

按《大政紀》,「洪武三十三年八月,承天門災,詔求直言。 未幾,乙字庫災。」按洪武三十三年即建文二年

成祖永樂十六年杭州火

按《浙江通志》:「永樂十六年,杭州府學廟災。」

永樂十九年,三殿災。

按《大政紀》:永樂十九年四月庚子夜,奉天、謹身、華蓋 三殿災。大學士楊榮直入,麾衛士遷御書圖籍於東 華門。上諭曰:「昨夜火發在目前幾人?卿能收拾圖籍, 可謂歲寒松柏也。」榮謝曰:「職分當然。」賜銀、酒、鍾、古銅 器、鈔幣諸物,詔天下求直言。大學士楊榮條陳除雜 辦金銀課及禁重獄引例十餘事,從之。翰林院侍講 李時勉、侍講鄒緝等上封事,從之。其略曰:「天下有司, 官吏不能皆賢,屢蒙監察御史、按察司考覈黜陟,而 所司不加詳察。其重厚廉介、不能逢迎阿附者,多考 平常,而貪墨姦詭、善於趨媚者,多考稱職,人無懲勸。 宜歲敕按察司廉正官遍歷郡縣,察其治行,仍命監 察御史復覈具奏,果勤慎廉能、政績顯著者,請加賚 增秩,以勵其志。貪黷掊剋,怠政廢事者,請即時黜罰, 以警其餘。如有善不舉,有惡不糾,致賢否混淆,他日 廉勘得出,罪坐所考之官。」又言:「連年四方蠻夷朝貢 之使,相望於道,實罷敝中國。宜明詔海外諸國,近者 三年,遠者五年,一來朝貢,庶幾官民兩便。」又言:「江西、 浙江、湖廣并直隸應天等府、縣秋糧,每年運赴北京, 道路險遠,困敝不堪。宜於淮安、徐州、濟寧濱河置立 倉厫,量地遠近,分撥運納,別設法運至北京,少紓民 力。」又言:「近年營建北京,官軍悉力赴工,役及餘丁不 得生理,衣食不給,有可矜憫。宜敕軍官加意撫恤,增 給月糧,寬餘丁差徭,使給其家。」又言:「比來兵政不脩, 武備廢弛。宜敕內外武臣各整部伍,以時操練備不 虞。」從之。敕吏部尚書蹇義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 撫軍民。應天則吏部尚書蹇義,四川則禮部尚書金 繩,陝西則左都御史劉觀,河南則右都御史王彰,湖 廣則吏部侍郎師逵,畿甸則禮部侍郎郭墩,福建則 刑部侍郎楊勉,江西則工部侍郎郭璡,山東則工部 侍郎鄭剛,浙江則副都御史虞謙,廣西則通政參議 朱侃,山西則大理寺丞孫時,廣東則大理寺丞郭瑄, 并給事中馬俊、艾廣、陶衎等十三人。戶部尚書夏原 吉言:「愛民所以敬天,蠲逋負芻糧,採辦金銀程課,優 恤流移,以回天意。」從之。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虞謙巡 視浙江,上言便民事。上命行之。丙午,萬壽聖誕。以災 異詔免慶賀。

按《名山藏》「永樂十九年四月庚子,奉天華蓋、謹身三 殿災。敕曰:『朕倣古建二京,三殿同災,朕心惶懼。意者, 敬天事神,禮有怠歟?祖法戾歟?政務乖歟?小人在位、 賢士隱跡歟?刑部獄冤歟?讒慝交作歟?削剝掊剋及 田里歟?蠹財妄費用無度歟?租稅太重徭?役不均歟? 軍旅未息,征調無方,饋餉乏歟?工作過度民力敝歟? 奸人附勢,群吏弄法,抑有闒茸不治而致。然歟朕之 寡昧,未究所由。爾文武群臣宜陳無隱,朕圖悛改,以 回天意。停止中外之不便不急者』。」敕曰:「上天垂戒,監 寐不遑。禮部以朕初度請賀,甚非所以畏天,而徒益 不德焉。其止!」

永樂二十二年,天津倉糧災。

按《大政紀》:「永樂二十二年十月乙巳,天津衛倉災,焚 糧數十萬石。御史劾主典者侵盜,故縱火自蓋。大理 寺卿虞謙白其冤,命減論。」

仁宗洪熙元年蘇松嘉湖災

按《名山藏》,「洪熙元年十月,命蘇松嘉湖等府被火災 處,今歲秋糧悉折輸布鈔,如永樂五年故事,石輸布 六疋,鈔六錠。」

英宗正統三年順天貢院災

按明《昭代典則》,正統三年秋八月,順天貢院災。翰林 侍講學士曾鶴齡主考順天鄉試。初試之夕,場屋火, 試卷有殘缺者。有司懼罪,不敢以更試為言,惟欲請 葺場屋,以終後兩試。鶴齡曰:「必更試然後滌百弊,以 昭至公。不然,雖無所私,此心亦欺。朝廷何惜一日之 費,不成此盛舉哉?」有司具二說以進,命下,悉如鶴齡 所言,人皆懾服,是科稱「得士」云。

正統七年正月,南京西安門火。

按《名山藏》云云。

正統十一年,武昌火。

按《湖廣通志》:「正統十一年七月,武昌火,燔公署民居 無筭。」

正統十四年,南京宮殿災。

按《大政紀》:「正統十四年六月丙辰,南京宮殿災,詔赦 天下。是夜雷電大震,風雨驟作,謹身殿火起,延及奉 天、華蓋二殿,奉天諸門皆盡燬。自王振擅權,上干天 象,災異疊見。振略不警畏,很恣愈甚,且諱言災異。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