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4 (1700-1725).djvu/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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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紹興山移於平地,民告於官不敢聞。又地動白 毛遍生,奏之如常。又陝西二處山崩,壓沒人家數十」 戶,一處山移,有聲叫三日移數里,不敢詳奏。又黃河 改往東流於海,渰沒人家千餘戶。又振宅新起於內 府《乾方》,未踰時,一火而盡;又南京殿宇,一火而盡。是 夜大雨。明日,殿基上生荊棘二尺高。始下詔赦:「盜不 可遏,蝗不可滅,天意不可回矣!」

代宗景泰四年草場火

按《大政紀》:「景泰四年正月,草場火,朝廷欲置典守者 罪,大理寺卿薛瑄力辯其無辜,宥之。」

英宗天順元年承天門災遼東西門災

按《大政紀》:「天順元年六月丙寅,承天門災,上下詔責 躬,大赦天下。」詔係岳正代草,歷陳弊政,詞極切直,天 下傳之。

按《名山藏》:「天順元年七月丙寅,承天門夜災。丁卯,上 躬禱昊天上帝、后土、皇祇曰:『恭惟皇眷,命臣承統,即 位以來,星變不消,烈風震雷,拔樹壞屋,午門吻牌摧 毀,承天門樓被災,屢見變異,深懼不勝意者,事天法 祖未盡誠歟?爵賞刑罰未當歟?忠良未盡用,姦邪未 盡去歟?所見不明信讒佞歟?節儉不崇侈財用歟?徵 斂掊剋之未息,而刑獄冤濫之未雪。歟思過省躬,仰 體仁恩,大赦天下,伏祈曲賜洪原,用寧邦家。臣不勝 待罪惶懼之至』。」復遣告於太廟、社稷、山川。敕諭群臣 曰:「朕以菲德,膺乾復祚,圖治雖殷,應天無效。六月丙 寅,承天門災,朕心震驚,罔知所措。意者敬事天神,有 未盡歟?善惡不分,用舍乖歟,曲直不辨,刑獄冤歟,征 調多方,軍旅勞歟,賞賚亡度,府庫空歟,請謁不息,官 爵濫歟,賄賂公行,政事廢歟,朋姦欺罔附權勢歟?郡 吏弄法擅威福歟?徵斂徭役之太重,閭閻田里靡寧 歟?讒諂奔競之倖進,忠言正士不用歟?抑文武有司 闒茸酷吏,貪冒無厭,致軍民失所歟?此皆所由傷和 致災,而朕或未明也。爾文武群臣,股肱耳目,休戚惟 均,果有直言,必當無隱。其或躬蹈前非,亦宜洗心改 之。」遂下詔大赦天下。

按明《昭代典則》:「天順元年秋七月,承天門災,詔曰:朕 以菲德,早承大統。中罹多難,復登宸極,夙夜兢惕,罔 敢怠荒。乃天順元年七月初六日承天門災,此誠上 天示譴,莫究其由。朕甚驚惶。省躬思咎,務新其德。永 惟奉承天意,必以施惠為先。其大赦天下,咸與維新。」 按《全遼志》:天順元年,西關火起,延燒居民房舍,及東 北關王廟,松榆數百殆盡,廟貌依然,人咸異之。 天順三年,肅州火。

按《名山藏》:「天順三年九月,肅州火,延燒五千餘家,死 者六十餘人。」

天順七年,會試場屋火。

按《名山藏》天順七年二月會試天下舉人,試院火,死 者九十餘。上憫之,命無物色者有司具木瘞之。朝陽 門外為六大塚,題曰「天下英才之墓。」

憲宗成化二年義烏火

按:《浙江通志》云云。

成化九年,東直門火。南京、安徽、池等府火。

按《大政紀》:「成化九年八月,東直門火。以火災免應天、 池州、安慶、徽州四府所屬上元、休寧等十九縣去年 秋糧九萬四千八百餘石。」

成化十年,杭州、湖廣火。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年,杭州大火,燔六七里民居三 千餘家。」

按《湖廣通志》:「成化十年春,大火,燔官民廨舍殆盡。」 成化十三年,福州火。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三年,火,燬還珠門及民廬數百 家。」

成化十九年,興國火。

按《湖廣通志》:「成化十九年,興國火。」

孝宗弘治三年開原火鴉墜

按《全遼志》:「弘治三年春三月,開原火化為鴉,火墜城 中,俄化鴉百餘,沿城旋遶,次日災,人畜死者甚眾。」 弘治四年,金華火。

按《浙江通志》:「弘治四年,金華縣治火。」

弘治七年,福州火。

按《福建通志》:「弘治七年正月,還珠門火,延居民二百 餘家。」

弘治八年,孝陵災,龍泉火。

按《大政紀》:「弘治八年八月,孝陵災,給事中呂獻指摘 弊政,上嘉納之。」

按《浙江通志》:「弘治八年,龍泉大火,燔民居二千餘家。 弘治九年,蘭谿火。」

按《浙江通志》:「弘治九年,蘭谿大火。」

弘治十一年,乾清宮災。

按《大政紀》:弘治十一年六月,京師西門有熊入城,兵 部尚書馬文升謂野獸不宜入城,奏參守衛,因乞嚴 武備,以防不虞。兵部郎中何孟春謂同列曰:「熊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