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4 (1700-1725).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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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商賈,包攬以勒取民財,勢要種鹽者以侵奪民利,故

困苦無告,借盜偷生。俱宜通行改正。」此臣當修者三 也。禮部本以求賢輔治,宜通行各提學官,遵法祖宗 成法,凡生員入學入試,先「令里鄰結勘良善無過惡 者,方聽試驗,文理不可因襲。近年各立陋規,直取浮 詞,不論行檢,以壞化源。況其旌表節義或不實,收官 豎賞玉帶蟒衣或太濫。是皆宜令執奏改定。此臣之 當修者四也。都督坐府,大任也,半用憸人,當擇;團營 軍士,禁旅也,多役私門,當革;錦衣之官,費以鉅萬,半 出冒功,當汰。邊塞之將,倚以長城,多因賄舉當察。不 然,一有驚棘,內何以捍禦?外何以攻守?司兵者將誰 委咎?此臣之當修者五也。讒譖一入,輒收風憲;威福 既行,陰宥盜竊。司寇不能執,臺諫不能劾,棘寺不敢 評,是尚為有刑賞乎?此臣之當修者六也。」工部財耗, 班匠半逋,其鎮國府豹房、新寺酒店之作猶爾「也,況 織造之繁,繭絲竭揚、越之蠶,氈帳罄關、隴之羔。民興 詛怨,家思為盜,未聞執藝諫止。乃方鬻爵以贊浪費, 遣使以剝逃丁,不知將置民何地而後已也。此臣之 當修者七也。祖宗設立科道,本寄耳目之司,今或依 違不封駁,懾懦不振厲,間有直士,又以罪譴,是以言 者不切,切者不言,彈劾者或緣讎,辟舉者或計恩。伏 聞本朝近侍官員交通外官者禁。臣愚謂一應時行 問遺請召,俱宜革絕,然後可以糾肅百僚,振立綱紀。 此臣之當修者八也。百姓之命係守令,守令腎否係 監司、撫按。監司撫按之於守令也,宜勿取諂佞乖滑, 勿抑篤實剛正,勿以資格高下,枉其薦黜。其諸犯既 明者,當即時同結,不許委官容其夤緣。其罷軟貪酷 者,雖在四五品例得實即與奏黜,勿俟遲久遺憂地 方。其各該撫按官又宜令該衙門推用平日廉正剛 方之人,不宜挨輪以為故事。脫或撫按官到任未洽, 滿期不職著聞該衙門即使具奏,取回別用,另行推 補。緣此大責,不宜苟且取具。此臣之當修者九也。九 者或舉,臣職盡矣。」夫能上下交修,同心一德若此,臣 見百政舉,萬民安,和氣可召,天心可格,災變可弭,祖 業可守。然其要又在陛下從事問學,正心修身,然後 起居得宜,用舍不錯。不然,臣恐帝天震怒之甚,非浮 言之可欺,祖宗搆造之業,將自是而不忍言矣。臣久 病,生死未可知,行將與草木俱朽,誠「不忍負陛下恩 寵之至,悔悟之誠。是以昧死直言,仰答聖心。伏惟陛 下矜察采用,天下幸甚。臣不勝俟罪隕越之至。」

《禦火災說》
闕名見杭州志

火災,杭城所時有民居稠密,一家失火,旁舍不救,至 火勢漸盛,遂難撲滅。向總督劉公於城守營練習兵 丁四十,供救火之用,都司僉書親董之,選彊壯便捷 者為之,每人置號衣一件,背縫白布一方,上書「杭協 營救火兵丁某」字,取粗大明顯。該協蓋以印文,首戴 藍布,盔襯一頂,以此為識,杜奸宄假冒滋害之弊。更 製火鉤、火索、撓鉤、麻搭、短梯、鐵鋸之類,一聞火發,即 戴號帽、披號衣,手執火具,都司率以前行,觀風勢所 向,相機拆救,期於立時滅息,不得生事害人,不許虛 應故事,不許乘機偷搶物件,不許任意擊傷居民,有 一於此,定當重處,如各兵丁盡力拆救,隨到隨滅,沿 燒不至數家者,各兵俱有獎賞。內有技能出眾、善於 救火、屢見勤勞者,許該都司呈報,拔以百總示勸。或 臨時不到,使居民延燒至五十家以上者,查究懲治, 不輕恕。其置備火具號衣等項,移會布政司動支本 部院項下官銀二十兩,給發該營,以免借名剋餉,法 至善矣。

《火災私誡》
沈蘭彧

《杭城火災》,說者謂鳳山地形繫火龍之脈,杭城犯之, 故多火災;此未必然也。由居民皆編竹為壁,久則乾 燥,易於發火,又有用板壁者。夫竹木皆釀火之具,而 週迴無牆垣之隔,宜乎比屋延燒,勢不可止。此事理 之必然,於火龍何與焉!往歲庚子之災,以數萬室;丙 午之災,以數十萬室,其餘以數十百計者,比歲而有。 嘗見江以北地少林木,民居大率壘磚為之,四壁皆 磚,罕被火患。間有被者,不過一家及數家而止。其茅 舍則不然,亦最易焚燎。又下鄉之民,用泥坯名曰「土 墼」,略用膠泥粘之,亦能辟火。宮室固土木之工也。以 木架屋,以土為垣,火之蔓延,得木則熾,遇土則不能 入,夫何疑焉?人情安常習故,地少磚瓦,遂不知用。慈 惠之牧,留心民瘼,宜禁民以竹編壁,并有板壁者,違 者許地方舉出,罰修學署或官舍,以漸易之。今後若 有火患,其用磚者必不燬,其延燒者必竹木者也。久 之習俗既變,人不知有火患矣。此萬年之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