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4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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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否則有火災。民訛言有緋衣三老人行火,希亮禁 之,民不敢犯,火亦不作。毀淫祠數百區,勒巫為農者 七十餘家。及罷去,父老送之出境,泣曰:「公去,我緋衣 老人復出矣。」

《劉永年傳》:「永年知代州。契丹取西山木,積十餘里,輦 載相屬於路,前守不敢遏,永年遣人焚之,一夕,盡上 其事,帝稱善。契丹移檄捕縱火盜,永年曰:『盜固有罪, 然發在我境,何預汝事』?乃不敢復言。」

《張美傳》:美為大內部署,一日方假寐,忽覺心動,遽驚 起行視宮城中,少頃內醞署火起,既有備即撲滅之。 《李清臣傳》:清臣字邦直,魏人也。七歲知讀書,日數千 言,暫經目輒誦,稍能獻為文章。客有從京師來者,與 其兄談佛寺火,清臣從傍應曰:「此所謂災也,或者其 蠹民已甚,天固儆之耶。」因作浮圖災解。兄驚曰:「是必 大吾門。」

《呂夷簡傳》:夷簡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景靈宮使。玉清照應宮災,太后泣謂大臣曰:「『先帝尊 道奉天而為此,今何以稱遺旨哉』?夷簡意其將復營 構也,乃推《洪範》災異以諫,太后默然。」

《遵堯錄》:天聖七年,玉清昭應宮災,帝以守衛者不謹 所致,詔付御史臺推劾,皆欲戮之。御史中丞王曉上 疏曰:「昔魯、僖二宮災,孔子以為僖等親盡當毀。漢遼 東高廟災,及高園便殿災,董仲舒曰:『高廟不當居陵 旁,故天災』。今玉清之興,不合經義,先帝信方土邪巧 之說,蠹耗財用無紀,今天焚之,乃戒其侈而不經也。 願思有以上應天變。」帝感悟,遂薄守衛者罪。

《宋史王琪傳》:「琪知江寧,先是,府多火災,或託以鬼神, 人不敢救。琪召令廂邏,具為作賞捕之法。未幾,得姦 人,誅之,火患遂息。」

《王守規傳》:明道時,守規為小黃門,禁中夜半火,守規 先覺,自寢殿至後苑,皆擊去其銷,乃奉仁宗及皇太 后至延福宮,回視所經處已成煨燼。翊日,執政候起 居,帝曰:「非王守規導朕至此,幾不與卿等相見。」 《聞見近錄》:仁宗廟禁中夜火,執政趨詣東華門,閉而 不納,遍詣諸門皆然。王沂公語呂許公曰:「可斬關而 入。」許公曰:「不可。」自東而南而北,周旋叩關,至日高,方 啟東華門。有旨百官皆步而入,殿宇多灰燼。上御昇 平樓,垂簾呼班喝拜如常儀,自沂公以下皆拜,許公 獨挺然而立。上遣使問之,許公曰:「昨夕宮中災,今日 未面天顏,臣不敢拜。」於是卷簾,上臨軒陛,許公即再 拜。或問其然,曰:「禁中火,方擾攘,復斬關而入,不惟上 益驚,豈不防他變也。垂簾之下,未見天子,萬一誤拜, 其將奈何?」

《宋史章惇傳》:「惇知制誥,直學士院,判軍器監。三司火, 神宗御樓觀之,惇部役兵奔救,過樓下,神宗問,知為 惇,明日命為三司使。」

《徐的傳》:的攝江陵府事,城中多惡少年,欲為盜,輒夜 縱火,火一夜十數發。的籍其惡少年姓名,使相保任, 曰:「爾輩遞相察,不然皆爾罪也。」火遂息。

《東軒筆錄》:「熙寧七年,元絳為三司使,宋迪為判官。迪 一日遣使煮藥,而遺火延燒計府,自午至申,焚傷殆 盡。方火熾,神宗御西角樓以觀。是時章惇以知制誥 判軍器監,遽部本監役兵往救火,經由角樓以過。上 顧問左右,以惇為對。翊日,迪奪官勒停,絳罷使,以章 惇代之。」

《泠齋夜話》:龔德莊罷官河朔,居京師新門。劉野夫上 元夕以書約德莊曰:「今夜欲與君語令閤,必盡室出 觀燈,當清淨身心相候。」德莊雅敬其為人,危坐三鼓 矣,家人輩未還,野夫亦竟不至。俄火自門而燒,德莊 窘,持誥牒犯烈焰而出,頃刻數百舍為瓦礫之場。明 日野夫來弔,且欣曰:「令閤不出是吾憂,幸出可賀也。」 德莊心異野夫,然不欲詰之也。

《清波雜志》:元祐間,寶文閣直學士、中大夫李文純知 開封府,廨宇遺火,降左中散大夫。近歲臨安府偶失 所,戒守臣自列,貶秩,免所居官。其亦用此故事耶。 《宋史·忠義傳》:李政為河北將官,冀州駐劄,金兵攻城 甚急,有登城者,政呼曰:「事急矣,有能躍火而過者,有 重賞。」於是有十數人皆以濕氈裹身持仗躍火而過, 大呼力戰。金人驚駭,有失仗者,遂敗走。政大喜,皆厚 賞之。

《何執中傳》:「執中為太學博士,以母憂去,寓蘇州。比鄰 夜半火,執中方索居,遑遑不能去,拊柩號慟,誓與俱 焚。觀者悲其孝而危其難。有頃火卻,柩得存。」

《楓窗小牘》:「余始寓京師,於紹興二年五月大火,僅挈 母妻出避湖上,此時被燬者一萬三千餘家及家山 中。六年十二月,京師復火,更一萬餘家,人皆以為中 興之始,改元建炎致此。然周顯德五年夏四月辛酉, 城南火作,延於內城,忠懿王避居都城驛,詰旦且焚 鎮國倉,王泣禱而滅,計一萬九千餘家。但臨安撲救」 視汴都為疏。「東京每坊三百步有軍巡鋪,又於高處 有望火樓,上有人探望,下屯軍百人,及水桶、灑箒、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