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50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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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貞觀四年蝗。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秋,觀、兗、遼 等州蝗。」

貞觀二十一年,蝗。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八月, 萊州螟、渠、泉二州蝗。

高宗永徽元年蝗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徽元年,夔、絳、 雍、同等州蝗。」

永淳元年大蝗

按《唐書高宗本紀》,「永淳元年六月,大蝗,人相食。」 按 《五行志》:「永淳元年三月,京畿蝗,無麥苗。六月,雍、岐、隴 等州蝗。」

中宗嗣聖十年即武后長壽二年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長壽二年,台、建 等州蝗。」

元宗開元三年蝗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開元三年七月, 河南、河北蝗。」

開元四年,大蝗。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夏,山東蝗 蝕稼,聲如風雨。」 按《姚崇傳》:開元四年,山東大蝗,民 祭且拜,坐視食苗,不敢捕。崇奏詩云:「秉彼蟊賊,付畀 炎火。漢光武詔曰:『勉順時政,勸督農桑,去彼螟蜮,以 及蟊賊』。」此除蝗詔也。且蝗畏人易驅,又田皆有主,使 自救其地,必不憚勤。請夜設火坎其旁,且焚且瘞,乃 可盡。「古有討除不勝者,特人不用命耳。」乃出御史為 捕蝗使,分道殺蝗。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言:「除天災者 當以德。昔劉聰除蝗,不克而害愈甚。」拒御史,不應命。 崇移書謂之曰:「聰,偽主,德不勝妖,今妖不勝德。古者 良守蝗,避其境,謂脩德可免,彼將無德致然乎?今坐 視食苗,忍而不救,因以無年,刺史其謂何?」若水懼,乃 縱捕,得蝗十四萬石。時議者喧嘩。帝疑,復以問崇,對 曰:「庸儒泥文,不知變事,固有違經而合道,反道而適 權者。昔魏世山東蝗,小忍不除,至人相食。後奏有蝗, 草木皆盡,牛馬至相噉毛。今飛蝗所在充滿,加復蕃 息,且河南、河北,家無宿藏,一不獲則流離,安危繫之。 且討蝗縱不能盡,不愈於養以遺患乎?」帝然之。黃門 監盧懷慎曰:「凡天災,安可以人力制也?且殺蟲多,必 戾和氣,願公思之。」崇曰:「昔楚王吞蛭而厥疾瘳,叔敖 斷蛇福乃降。今蝗幸可驅,若縱之,穀且盡,如百姓何? 殺蟲救人,禍歸於崇,不以諉公也。」蝗害訖息。

按《傳信記》:開元初,山東大蝗,姚元崇請分遣使捕蝗 埋之。上曰:「蝗天災也,誠由不德而致焉。卿請捕蝗,得 無違而傷義乎?」元崇進曰:「臣聞《大田詩》曰:『秉畀炎火』 者,捕蝗者之術也。古人行之於前,陛下用之於後。古 人行之,所以安農,陛下行之,所以除害。臣聞安農非 傷義也,農安則物豐,除害則人豐樂興農去害,有國 之大事也。幸陛下熟思之。」上喜曰:「事既師古,用可救 時。是朕心也。」遂行之。時中外咸以為不可。上謂左右 曰:「吾與賢相討論已定捕蝗之事,敢議者死。」是歲所 司結奏捕蝗蟲九百餘萬石。時無饑饉。天下賴焉。 開元二十二年,虸蚄生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八月, 榆關虸蚄蟲害稼。入平州界,有群雀來食之,一日而 盡。

開元二十五年,蝗。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貝州 蝗。有白鳥數千萬群飛食之,一夕而盡,禾稼不傷。」 開元二十六年,虸蚄生。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榆關 虸蚄蟲害稼,群雀來食之。

代宗廣德元年虸蚄生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廣德元年秋虸蚄蟲害稼閩中尤甚米斗千錢

廣德二年,蝗。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秋,蝗,閩輔 尤甚,米斗千錢。」

德宗興元元年螟蝗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興元元年秋,螟 蝗自山而東,際於海,晦天蔽野,草木葉皆盡。」

貞元元年蝗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貞元元年夏,蝗 東自海,西盡河隴,群飛蔽天,旬日不息,所至草木葉 及畜毛,靡有孑遺,餓殣枕道,民蒸蝗曝颺,去翅足而 食之。」

順宗永貞元年秋陳州蝗

按《唐書順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憲宗元和元年蝗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和元年夏,鎮、 冀等州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