頃十畝六分七釐;今二萬九千四百三十一頃八十四畝八分三釐。《上則》九百六十三頃七十六畝三分六釐,《中則》二千九百七十九畝一十六畝四分四釐,《下則》二萬五千四百八十八頃九十二畝三釐。
屯一千一百六十二頃,科豆畝五升,實徵本色豆五千八百一十石
牧場四十處,共五十四頃四十畝二分六釐,徵銀一百三十五兩三錢五分六釐五毫。
田九十二頃八十六畝二分八釐;
桑棗園二區一在城東南二里,一在城西關外一里。
樂亭縣
地舊二千四百六十七頃六十一畝九分;官一十三頃四十四畝一分;民二千四百五十四頃一十七畝八分。今八千四百五十二頃九十二畝六釐九毫。上則一千八百二十二頃七十三畝九分三釐,中則三千二百二十二頃七十一畝六分三釐,下則三千四百七頃六十六畝五分九毫。
屯二百一十八頃五十畝,科豆畝九升八勺四抄六撮七圭,實徵豆一千九百八十五石。牧場一十三處,共三頃四十九畝,徵銀一十三兩九錢六分。
田一頃二十三畝二分一釐六毫;
桑棗園二區一在縣東二里,一在縣北二里。《賦總》:
永平府屬六州縣原額徵糧折上地共二萬七千五百四十二頃七十八畝九分二釐三毫。除自順治三年圈占併投充帶去及開豁久荒坍塌等地二萬一千四百二十六頃五十八畝七分八釐三毫二絲二忽九微三纖外。
一、存剩地六千一百一十六頃二十畝一分三釐九毫七絲七忽零七纖。
一、收節年奉文「撥補州縣衛所併英王多兒波退出投充及清查出影佔開荒」 等項折上地共五千六百零二頃六十九畝六分五釐零六絲四忽二微五纖。
一、牧馬地九十一頃五十二畝九分。
以上三項地,通共一萬一千八百一十頃零四十二畝六分九釐四絲一忽三微二纖,各徵銀不等,共應徵銀四萬七千四百五十九兩二錢七分五釐四絲二忽三微九纖五沙三塵三埃。盧龍縣
原額折上地一千六百六十五頃五十一畝六分三釐三毫,除圈投外,存剩併開荒審出影佔實在徵糧折上地共一千四百一十五頃二十八畝二分七釐三毫。每畝徵銀三分八釐三毫九絲四忽九微。共徵銀五千四百一十九兩八錢一分一釐六絲一忽七微七沙七塵。
原額折下下則人丁一萬三千四百八十七丁。又門銀一丁,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逃亡併投充外,節年編審新收實在折下下則人丁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三丁,每丁徵銀二錢二分九釐三毫二絲五忽。門銀一丁徵銀四錢。共徵銀二千七百四十一兩五錢二分一釐七毫二絲五忽。
以上地并丁二項,共徵銀八千一百六十一兩三錢三分二釐七毫八絲六忽七微七沙七塵。遷安縣
原額折上地二千三百一十五頃四十一畝二分四釐六毫七絲五忽。除圈投外、
退審出實在折上地一千一百三十五頃四十畝四釐三毫五絲。每畝徵銀七分二毫九絲三忽,共徵銀七千九百八十一兩六分八釐一毫六絲八忽九微五纖五沙五塵。
原額折下下則人丁二萬一千六十七丁,除節年編審開除老疾逃亡併投充帶去外,實在新收。節年編審,共折下下則人丁七千四百六十二丁。每丁徵銀二錢六分,共徵銀一千九百四十兩一錢二分。
以上地并丁二頃,共徵銀九千九百二十一兩一錢八分八釐一毫六絲八忽九微五纖五沙五塵。內除奉文抽出供丁銀七十兩二錢,另行起解。
撫寧縣
原額折上地二千八百六十七頃三十五畝七分三釐六毫。除圈投外,實在退審出共折上地二千五百三十五頃五十八畝八分五釐八毫。每畝徵銀三分九釐三毫,共徵銀九千九百六十四兩八錢六分三釐一毫一絲九忽四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