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6 (1700-1725).djvu/10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惠泉注之明季俱廢

皇清康熙九年,知縣顏鳳姿因舊址重修其兩廡戟。

門泮池:「名宦」 、鄉賢祠俱未建。

聖殿三間 :康熙九年,知縣顏鳳姿因舊址重修。

啟聖祠三間 :康熙五年,知縣佟湘年於殿後建祠一間;康熙十七年,知縣張文治改建於殿之東。

櫺星門 康熙十六年,知縣張文治建,週圍砌牆。

錦州府戶口考        通志

本府。錦縣附郭。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六千八百零一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一千三百六十兩八錢。

寧遠州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五千二百七十一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一千零五十四兩二錢。

廣寧縣

原額并新增實在行差共人丁二千四百五十六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四百九十一兩二錢。

皇清順治十年,錦州、寧遠、廣寧、沙後四城俱屬佐領。

所轄,康熙元年,錦州改為縣。三年,廣寧改為府,添設廣寧縣、寧遠州。五年,廣寧府改為錦州府,而錦縣、「寧遠、廣寧縣屬焉。州縣新設,戶無舊籍,丁鮮原額,俱係招民三年起科。錦州府屬每丁徵銀二錢。」 今將錦州府屬歷年人丁編審數目及現在丁銀,詳列於後:

歷年人丁數目

順治十五年至十八年,錦、寧、沙後、廣寧四城新增人丁一千六百五丁,徵銀三百二十一兩。佐領徵收。康熙元年歸錦縣管轄。

康熙元年,錦縣新增人丁六百九十三丁,徵銀一百三十八兩六錢。

康熙二年,錦縣新增人丁二千六十五丁,徵銀四百一十三兩。

康熙三年,錦縣新增人丁四百一十,丁徵銀八十二兩。

以上錦、寧、沙後、廣寧四城,總歸錦縣收併元、二三年新增人丁共四千七百七十三丁。四年分撥一千五百八十九丁與寧遠州,又分撥八百四十七丁,與廣寧縣管轄。

康熙七年,錦、寧、廣新增人丁三千九百一十七丁,徵銀七百八十三兩四錢。

康熙八年,錦、寧、廣新增人丁三百三十丁,徵銀六十六兩。

康熙九年,錦縣廣寧新增人丁七百七十六丁,徵銀一百五十五兩二錢。

康熙十年,錦、寧、廣新增人丁五百六十一丁,徵銀一百一十二兩二錢。是年接戶部劄,「為請明編審人丁」 事:內開:「錦州所屬地方人丁,該奉天府尹已於七年編審報部在案。應按年扣算,照直省例,五年一次編審報部。」

康熙十一年,錦縣、寧遠新增人丁三百二十一丁,徵銀六十四兩二錢。

康熙十二年,錦、寧、廣新增人丁一千三百一十丁,徵銀二百六十二兩。是年接戶部劄,「為編審為經國之要務」 事。內開:「嗣後各省編審人丁年月,俱應定為畫一,於康熙十五年編審。」

康熙十三年,寧遠、廣寧新增人丁一百八十一丁,徵銀三十六兩二錢。

康熙十五年,錦、寧廣新增人丁四百四十八丁,徵銀八十九兩六錢。

康熙十六年,錦、寧廣新增人丁四百七十丁,徵銀九十四兩。

康熙十八年,錦、寧廣新增人丁四百一十一丁,徵銀八十二兩二錢。

康熙十九年,錦、寧廣增新人丁二百六十二丁,徵銀五十二兩四錢。

康熙二十年,錦、寧、廣新增人丁七百六十八丁,徵銀一百五十三兩六錢。其康熙二十一、二十二兩年新增開除人丁未經編審,概不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