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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年,承遼、鐵、開、蓋五州縣起科地五萬一千八百六十一畝,徵銀一千五百五十五兩八錢五分一釐。
康熙十一年,承德等六州縣起科地二萬一千八百四十四畝七分八釐,徵銀六百五十五兩三錢四分三釐四毫。
康熙十五年,承德等六州縣起科地二萬一千七百五十八畝一分一釐一毫,徵銀六百五十二兩七錢四分三釐三毫三絲。
康熙十七年,承德等六州縣自首隱地七千三百四十五畝六分,徵銀二百二十兩三錢六分八釐。
康熙十八年,承德、蓋平起科地八百六十四畝。內除承德縣渾河水手地四百六十畝,淨地四百四畝,徵銀一十二兩一錢二分。
康熙十九年,承德縣「收正黃旗忒爾氣佐領下擺牙喇四哥遺下六個壯丁熟地一百八十畝」 ,徵銀五兩四錢。
康熙二十年,承、海、蓋三縣起科地三千五百三十畝,徵銀一百五兩九錢。除「承德、蓋平二縣金州編兵入旗並正黃旗忒爾氣佐領下擺牙喇四哥遺下六個壯丁熟地一萬二千七十八畝三分七釐七毫」 ,免銀三百六十二兩三錢五分一釐三毫一絲。
康熙二十一年,海城縣開除平南王尚可喜下隱地三千零八十畝,共除銀九十二兩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