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6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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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丁,徵銀三十三兩。

康熙十七年,承、鐵、海、開四縣新增人丁,五丁徵銀七錢五分。

康熙十八年,承遼、鐵、蓋、海五州縣新增人丁一百五十丁,內除巨流河水手二丁,實增人丁一百四十八丁,徵銀二十二兩二錢。

康熙十九年,承德等六州縣新增人丁九十六丁,徵銀一十四兩四錢。

康熙二十年,承遼、鐵、海、開五州縣新增人丁二百七十九丁,徵銀四十一兩八錢五分。除蓋平縣、金州編兵入旗并缺額人丁六百四十八丁,免銀九十兩二錢。其康熙二十一年、二十二年新增開除人丁未經編審,概不造入。

奉天府田賦考        通志

本府。承德縣附郭。

原額并新增共地三萬四千一百五十六畝五分。每畝徵銀三分,共徵銀一千零二十四兩六錢九分五釐。

遼陽州

原額并新增共地二萬九千九百三十五畝九分八釐八毫零。每畝徵銀三分,共徵銀八百九十八兩零七分九釐六毫。

海城縣

原額并新增共地三萬零八百八十一畝三分四釐三毫。每畝徵銀三分,共徵銀九百二十六兩四錢四分零二毫九絲。

蓋平縣

原額并新增共地一萬六千三百六十四畝二分九釐。每畝徵銀三分,共徵銀四百九十兩九錢二分八釐七毫。

開原縣

原額并新增共地三萬三千四百零七畝五分。每畝徵銀三分,共徵銀一千零二兩二錢二分五釐。

鐵嶺縣

原額并新增共地三萬八千二百零九畝八分四釐。每畝徵銀三分,共徵銀一千一百四十六兩二錢九分五釐二毫。

皇清新設府州縣,向無原額,俱係新墾荒地。康熙十

年以前,係三年後起科。十一年以後,十年起科。十五年以後,仍舊三年起科。十八年以後,定為六年起科。不分等則,每畝徵銀三分,不加閏。今將奉天府歷年地畝及所屬州縣現在地畝徵銀數目詳列於後:

歷年地畝數目

順治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年,遼陽海城起科地四萬八千一百六十五畝四分四釐四毫二絲,徵銀一千四百四十四兩九錢六分三釐三毫零。

順治十八年,金州起科地七千一百六十七畝六分八釐,徵銀二百一十五兩三分四毫。金州巡檢徵收,康熙四年歸與蓋平縣管轄。

康熙元年,遼陽州起科地一十六畝五分,徵銀四錢九分五釐。

康熙元年,金州起科地二分四釐六毫,徵銀七釐二毫八絲。康熙四年歸與蓋平縣管轄。康熙二年,遼陽海城起科地二百三十三畝一分二釐,徵銀六兩九錢九分三釐六毫。

康熙二年,金州起科地一百七十八畝五分,徵銀五兩三錢五分五釐。康熙四年歸與蓋平縣管轄。

康熙三年,遼陽州起科地一百三十畝一分,徵銀三兩九錢三釐。

康熙四年,遼陽、海城、蓋平三州縣起科地一千四十二畝二分,徵銀三十一兩二錢六分六釐。康熙五年,遼陽州起科地一百七十二畝,徵銀五兩一錢六分。

康熙六年,遼、海、蓋三州縣起科地二千九十二畝,徵銀六十二兩七錢六分。

康熙七年,承、遼、鐵、開四州縣起科地二千一百四十六畝一分一釐,徵銀六十四兩三錢八分三釐三毫。康熙八年,承德等六州縣起科地六千七百三十七畝,徵銀二百二兩一錢一分。康熙九年,承遼、鐵、開、蓋五州縣起科地二萬五千三百九十三畝,徵銀七百六十一兩七錢九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