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96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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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銀不等

共徵:丁銀一萬二千四百八十二兩七錢七分七釐八毫。內除紳衿應免本身人丁三千一百三十二丁免去丁銀九十三兩九錢六分,實在人丁十萬九千三百一十一丁,實徵丁銀一萬二千三百八十八兩八錢一分七釐八毫。田賦原額地八萬九千九百五頃九十九畝六分六釐五毫零。

《原額》銀五十四萬九百七十三兩二錢六分八釐四毫二絲一忽八微零。內除孟津縣灘塌並廢藩籽粒共地七百四十六頃二十七畝九分七釐九毫八絲、新安縣廢藩籽粒並學田共二十一頃一十一畝、嵩縣廢藩並學田八頃九十一畝五分

實在原額地八萬九千一百二十九頃六十九畝一分八釐五毫零

《原額》銀五十四萬九百七十三兩二錢六分八釐四毫零。

遇閏加額,銀八千七百五十兩二錢九分四釐五毫七絲六微零。內除荒懸並包荒共地、四萬六千九百七十八頃五十三畝一分六釐二毫二絲九忽。

除「荒懸」 並包荒連閏共銀二十八萬四千六百七十二兩六錢四分六釐四毫零。見在行糧成熟地及康熙七年起至康熙二十七年止,共地四萬二千一百四十四頃八十三畝二分二釐零。

實在「行糧並補徵漕耗銀米、布花、顏料、藥材價值存留支解河夫驛」 站等項,共銀二十七萬三千一百八兩六錢七分九釐四毫零。

外有本府所屬陝、靈、閿三州縣原有額外荒田成熟地五十六頃八十七畝四分七釐九毫零,共徵租銀一百七十兩六錢二分四釐三毫零。新收更名成熟共地六十一頃七十九畝四分六釐八毫零,共徵銀四百八兩一錢九分四釐九毫零。

瑞府租銀原無地畝,在於大糧內徵解,實徵銀三十八兩五錢九分五釐一毫。及收並河弘二衛並嵩盧二所原準額人丁一千七百二十七丁,原準額丁銀五百八十三兩九錢。

見在人丁二千四百三十四丁,共派丁銀七百五十一兩九錢。除足額外,內有逾額人丁七百七丁,逾額丁銀一百六十八兩。

原額地五千三十一頃四十畝七分。原額銀二萬三千八百六兩六錢四分二釐五毫零。遇閏加額銀一百二十二兩六錢三分一釐二毫零。除荒並包荒共地三千八百九頃七十二畝二分一釐一毫零。除荒並包荒銀一萬七千九百三十四兩三分一釐七毫零。

見在成糧熟地一千二百二十一頃六十八畝四分八釐八毫零。連閏共派銀五千九百九十五兩二錢四分一釐九毫零。

以上丁地,通共實徵「起存、本折扣解、優免並補徵及墾首」 等項連閏共派銀二十九萬二千八百六十二兩五分三釐六毫零。

按:河屬一應新舊鉛礬,並補徵漕耗銀米、布花、顏料、藥材價值等項,俱係《一條鞭》徵銀辦買,並無別徵本色。獨漕糧一項曩於康熙二十二年巡撫華亭王洞見採買之苦,具題折銀解部,奉:

旨俞允。已經八載。康熙二十九年倉場凱恐支費不

給具題,朝議仍行買運,大中丞閻軫念中州比歲不登,倉廒久費,難以驟理,章再上,請暫停兩歲,先後報可。

所有《漕米價值例》:附河大驛站俱在丁地「錢糧」 內。正兌、改兌加耗、閏耗,共漕米三萬九百四十五石六斗五升四抄二撮,共該價銀二萬四千九百九十九兩二錢四分三釐三毫零。盤剝賠頭銀四百六十兩四錢四分九釐九毫六八,漕折輕賫折蓆共銀五千八百六十一兩一錢九分四釐五毫零。

臨、德二倉並加耗新奉文改撥運軍行糧,實徵米四千三百九十二石七斗二升七合六勺八抄。米價並隨糧葦蓆及賠頭共銀三千五百四十四兩七分八釐一毫零。

起解潼關倉,實銀三千六百三十四兩七錢六分三釐三毫。交《陝西》庫河夫實徵銀五千五兩四錢二分三釐。

驛站馬騾五百三十六頭匹,各色夫役九百二十七名,夫馬工料等項共支解銀三萬五千二百一十兩四錢七分九釐外,班匠銀三十五兩四錢六分。外附倉糓並《新添倉廒原委》及《鹽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