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96 (1700-1725).djvu/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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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原額人丁二萬五千八百四十一丁,原額丁銀二千五百八十四兩一錢。內除逃亡人丁二萬四百八十七丁,逃亡丁銀二千四十八兩七錢。

見在人丁五千三百五十四丁,共徵丁銀五百三十五兩四錢。

實在人丁五千一百八十六丁,實徵丁銀五百三十兩三錢六分。

《田賦》原額地三千五百二十三頃九十畝九分八釐一毫三絲。原額銀三萬九千二百三十兩八錢八分三釐八毫九絲一忽六微八纖。遇閏加額銀七百九十四兩一錢一分八釐

順治二年六月內巡按甯具題奉:

旨免荒除荒共地、一千七百三十三頃一十五畝八

分四釐四毫三絲,除荒銀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五兩四錢二分六釐八毫七絲九忽。

見種行糧成熟地及康熙十六年止,墾首共地一千七百九十頃七十五畝一分三釐七毫。見在行糧實徵及布花、顏料、藥材、漕米、河夫、驛站支解存留等項,共銀二萬八百四十三兩八錢四分五釐一毫四絲八忽九微一纖。

本州原有額外城內四隅荒田共地四頃一十二畝九分,全熟共徵銀十二兩三錢八分七釐。新收更名原額地九頃七十三畝八分,除荒地八頃二十三畝八分。

見種成糧熟地一頃五十畝,共派銀一十七兩三分七釐一毫八絲五忽。

瑞府租銀,原無地畝,在於大糧徵解。原額銀四十五兩六錢三分九釐六毫三絲,實徵銀三十五兩五錢九分八釐九毫。

新收弘農衛原準額人丁二百二十七丁。原準額丁銀一百一十三兩五錢。

見在人丁二百九十九丁,共派銀一百四十九兩五錢。除足額外,內有逾額人丁七十二丁,逾額丁銀三十六兩。

原額地七百五十二頃六十九畝二分六釐,《原額》銀三千六十七兩三錢六分四釐。遇閏加額銀三十六兩六錢八分五釐六毫。除荒地五百六十二頃七十四畝一分六釐。除荒銀二千三百二十兩七錢五釐四毫七絲五忽。

見種成糧熟地一百八十九頃九十五畝一分,共派銀七百八十三兩三錢四分四釐一毫二絲五忽。

以上丁地通共實徵「起存、本折、扣解、優免並補徵漕耗銀米、布花及墾首」 等項,共銀二萬二千三百七十二兩七分二釐三毫五絲八忽。內有漕米、河夫、驛站。

漕米正兌、改兌、加耗、閏耗,實徵共米二千二百一十石二斗五升二合五勺八抄,價銀一千七百八十五兩二錢九分五釐四毫四忽。

《盤剝》銀二十五兩五錢三分二釐一絲《六八》。漕折蓆三項,共銀六百四十五兩八分三釐九毫六絲九忽。

臨清倉運軍行糧,實徵米四百三十一石八斗二升七合,價銀三百四十五兩四錢六分一釐六毫。葦蓆,原額銀一十二兩九錢一分五釐五毫五絲,實徵銀六兩二錢八分一釐一毫。河夫,實徵銀八百八十兩五錢四分一釐四毫。甘棠驛驛馬五十五匹,各夫一百七名,馬夫、工料、支解等項三千八百三十六兩二錢。

硤石驛驛馬五十五匹,各夫九十三名,夫馬工料支解等項三千四百五十兩七錢五分。本州義社常平倉三座,常平倉一座,磁鐘鎮義倉一座,橋頭溝社倉一座

陝州常平倉原有倉廒二間,坐落州治西,知州甘國璧。今添造倉廒九間,坐落州治西。共積貯穀八千八百五十石九斗五升。

《鹽引》共一千三百九十一張。

靈寶縣

《戶口》原額人丁二萬一千一百四十二丁,原額丁銀三千三百二十九兩三錢七分。內除逃亡人丁七千二百一十八丁,逃亡丁銀一千一百一兩五錢三分。

見在人丁一萬三千九百二十四丁,每丁徵銀一錢六分,共徵丁銀二千二百二十七兩八錢四分。內除紳衿應免本身人丁二百九十七丁,免去丁銀八兩九錢一分,實在人丁一萬三千六百二十七丁,實在丁銀二千二百一十八兩九錢三分。

《田賦》原額三等,共地七千九百一十一頃四十二畝一分二釐四絲九忽八微五纖。原額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