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97 (1700-1725).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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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四年,陝州社民穀秀雙穗,約十餘畝。

五年二月,布政分司火。次日,察院火。

神宗萬曆八年,偃師大饑,人相食。

十年,洛陽疫,死者枕藉於街市。

二十六年,大旱,無禾,人相食。

四十四年秋,「飛蝗蔽天,禾黍草木俱盡。」

光宗泰昌元年庚申冬,陝州黃河自荊家灣至上村, 凡十五里,清澈見底。

熹宗天啟三年,伊水衝洛陽水南十七村入洛。 五年,偃師《黑眚》見,遇者手足被傷,聞金鼓聲則止。 愍帝崇禎二年,延秋里草禾結成,人馬戈兵之狀,遍 數十頃。鄢陵科臣常自裕上其事。

五年壬申秋,陝州淫雨四十日,大雨二晝夜,民屋傾 壞大半,黃河漲溢至「上河頭街河神廟。」

六年癸酉,流寇自晉渡澠,入陝境,焚殺鄉村殆盡。自 乙亥劫掠境內,至辛巳七年間,剋城數次,百年畜積 俱盡,官廨民舍,咸歸灰燼。

七年,鵽鳩至。或曰「鸚。」也。其鳥黑身連爪,狀甚可憎。 千百成群,夜宿於地,數日而絕。

十一年四月,不雨,至於六月中,蝗蟲蔽天,過處一空, 所遺蟲蝻,又復繼作,集地寸餘,即路草樹葉亦被殘 盡,赤地千里,斗米千錢。九月,養濟院貧婦孫氏,年七 十餘,口旁生髭鬚,與男子無異。十一月十八日卯時, 地震,從西北方起,隱隱有聲。「十七日亥時冬至,陽生 方微,為陰所制,至於震動」,大異也。

十二年己卯,又蝗。

十三年庚辰,自春至秋不雨,野無青苗,米麥騰貴。五 千錢一斗,洛水深不盈尺,流賊焚劫,民人流離相食。 是年天象見異頗多,而地亦有變。三月中某日卯時, 地震從西北方起,左右搖動,臥者墜,立者仆,房不堅 固者至椽卸瓦頹,良久方止。其後七月中某日,夜有 大霧,至旦,草木頭皆有冰,凝若禾穗,謂之曰木介。按 《天元玉曆》云:「木有介,大人惡之。」時有詰大人為誰,應 之曰:「在城尊者,無逾於道臺。」又曰:「在位之大人,不有 福國主;不在位之大人,不有呂司馬乎?」不期次年,福 主、呂公同時被害,守道亦不免焉。八月,有烏雲生西 北方,如城堵狀,下覆郡城,主城破,次年果驗。東門夜 鎖,響有聲,府中土地神像目上下皆動。

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闖賊破郡城,大行殺掠。先是 庚辰歲,禮部有文行府云:「六月某日,日躔柳六度,日 旁有背氣。欽天監占主有叛將獻城,屬周三河分,該 地方官嚴行預防等語。」當事者止以具文視。至本年 正月,闖賊先破嵩縣,漸破永寧、宜陽,遂圍及郡城。時 援豫總兵王紹禹,秦人也,依恃上臺,有書祝守道,許 其進城,福王堅執不從,守道以上托不容違,遂納之, 無復憶前叛將獻城之文矣。甫納王兵,賊亦隨至,四 面攻圍,大砲鉛子打入城內,中人立死。勢雖危急,捍 衛以刀。而王兵令城上西北方守城鄉兵撤去,與城 下私語。至三更,兵遂燒西城大樓貯火藥之處,喊聲 四作,啟門迎闖賊以入,執福王,呂司馬同時被害。至 士民遭其屠戮,房屋被其焚毀,不可勝計。及寇去,督 撫以兵至,差標兵把守四門,士民出入搜其所攜物。 城中之糧遂至一升值錢一百八十文。鄉紳請撤其 兵,糧價漸減,獲以延喘。

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闖賊再破洛陽,隨廢郡城,市 井為墟。前次賊置官留銀,妄意作「開國始基。」及督撫 至,戮其偽官,安輯士民如故。會賊乘孫制臺戰陣失 利,追躡至洛盤,據四十餘日,擁知府亢至前。亢年高 長厚,士民欣戴,故賊亦以好言慰藉而遣之。回署忽 賊將追至,半塗而害焉。因忿城中駐兵與彼作難,遂 令偽將驅其男女平城,稍有怠慢,擊死者不計其數, 孑遺無地,安插盡逃大河以北,土寇益得以朝夕探 取財物,較流賊更甚,逢人便殺,雖地中之藏,一洗如 空,洛陽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