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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四百五十五卷目錄

 南陽府部彙考九

  南陽府田賦考三

職方典第四百五十五卷

南陽府部彙考九

南陽府田賦考三       府志

桐柏縣

原額一色地、三千六百六十五頃一十一畝六分。原額並加價共銀七千三百四十兩一錢四分四釐三毫七絲零。又萬曆年間、每畝加增九釐銀三千二百九十八兩六錢四釐四毫。共原額銀一萬六百三十八兩七錢四分八釐七毫七絲零。遇閏加額銀二百四十一兩五錢五分七釐七毫。順治三年正月內奉

旨除荒地二千七百七十五頃五十六畝六分六釐

《荒銀》八千二百三十九兩五錢七分二釐三毫零。於康熙三十年勸墾地二頃八畝,俟年限滿起科。

見種行糧共熟地八百八十九頃五十四畝九分四釐;內除康熙九年起至二十四年止勸墾並自首共地二百二十五頃六十二畝二分六釐,每畝照依《賦役則例》連閏派銀二分九釐六毫零。

《連閏》共派銀六百六十九兩七錢八分七釐八毫零。

又補徵黃丹、黃熟銅價值該派銀二兩五錢五分七釐九毫,共銀六百七十二兩四分五釐七毫,用充兵餉。應徵起存倉口熟地六百六十三頃九十二畝六分八釐,每畝照依《賦役則例》連閏派銀二分九釐六毫零。

連閏共派銀一千九百七十兩九錢四分六釐三毫四絲。內除紳衿優免存留項下雜辦銀一百六十八兩一錢七分一釐二毫另行扣解,實徵銀一千八百二兩七錢七分五釐二毫四絲。其本色丹、銅等項,俱係《一條鞭》派徵銀兩置買起解,並無另徵本色。

《丁地》二項,除優免外,實徵連閏銀二千一百一十九兩七錢四分五釐一毫。內折色起運共原額銀七千九百八兩五分五毫零。

除荒實徵銀一千五百四十二兩四錢一分五釐三毫零。連閏加額銀四十九兩八錢九分九毫零。

除荒實徵銀九兩三分七釐五毫五絲。內有「存留項下裁扣、裁剩」 並應裁雜款,共原額銀一千六百六十七兩五錢二分一釐四毫七絲零;除荒實徵銀三百四十一兩八錢二分二釐四毫,連閏加額銀四十八兩一錢四分八毫,除荒實徵銀八兩七錢二分五毫五絲。

外扣解優免丁糧銀一百六十八兩九錢七分一釐二毫。

本色起運原額銀二百四十兩五錢三分六釐五毫。

除荒實徵銀五十九兩二錢四釐八毫零。又奉部文,補徵黃、丹、黃熟銅、德州倉耗米價值,共銀六兩六錢九分一釐二毫零。照依本年實在行糧熟地,每畝派銀一毫七絲。內「戶部本色起運供用庫」 本色芝麻四石三斗五升四合,每石額價銀一兩五錢,幇價銀五錢。於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內,奉文仍解本色,實徵額銀八兩七錢八釐。於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內遵奉部文減定價值,每石價銀一兩,該銀四兩三錢五分四釐;又每石幇價銀五錢,該銀二兩一錢七分七釐。扣解餘剩銀二兩一錢七分七釐。

《甲字庫》本色黃丹二十五觔七兩八錢八分。每觔額價銀四分三釐,鋪墊銀一分一釐,實徵連鋪墊共該銀一兩三錢七分六釐六毫。內改折黃丹一十觔三兩一錢五分二釐,照依順治十八年分題定價值,每觔價銀二錢,該銀二兩三分九釐四毫。

除照《賦役》舊徵銀五錢五分六釐六毫四絲,仍該補徵銀一兩四錢八分八釐七毫六絲。於康熙三十年十二月內奉文改折本色黃丹一十五斤四兩七錢二分八釐,原估時值每斤價銀一錢三分,該銀一兩九錢八分八釐四毫一絲五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