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引
「食」 河東鹽歲額引一千三百四十三張。每季徵銷三百三十六引
舞陽縣
原額一色小畝共地一萬五千四十九頃七十二畝八分五釐。內有收回唐福瑞府自置民田地六十頃五十七畝三分三釐,原額並收回唐府地共銀三萬七千七百一十兩二錢七分九釐八毫九絲八忽。又萬曆間,每畝加增九釐銀一萬三千五百四十四兩七錢五分五釐六毫五絲二項共原額銀五萬一千二百五十五兩三分五釐五毫六絲八忽。每畝照依《賦役則例》、派銀三分四釐五絲七忽。遇閏加額、一千六十二兩三錢三分三釐一毫零。每畝照依《賦役則例》、派銀七毫。順治三年正月內奉
旨除荒地一萬一百二十二頃五十畝一分三釐荒
銀三萬五千一百八十八兩八錢四分九釐五毫五絲一忽。
康熙二十九年,墾地四頃六十五畝九分四釐。康熙三十一年,墾地一百一十二頃七十一畝四釐。各俟限滿起科。
見在行糧共熟地四千九百二十七頃二十二畝七分二釐;內除康熙九年起至十六年止勸墾自首並三十年援例墾地共六百一十八頃三十三畝七分七釐。
新入康熙二十七年「民墾地」 六百一十頃三畝一分五釐。
新舊勸墾並援例墾地共一千二百二十八頃三十六畝九分二釐。每畝照依《賦役則例》,連閏派銀三分四釐七毫六絲二忽,連閏共派銀四千二百七十兩一錢七分九釐七毫。
又,該補徵德州倉耗米價銀二兩三分二釐六毫二項,共該派銀四千二百七十二兩二錢一分一釐八毫,用充兵餉。應徵起存倉口共熟地三千六百九十八頃八十五畝八分,每畝照依《賦役則例》連閏派銀三分四釐七毫六絲二忽,連閏共派銀一萬二千八百五十八兩三錢三分九釐四毫五絲七忽。內除紳衿優免存留項下雜辦銀三百六十兩七錢五分六釐八毫,另行扣解實徵地銀一萬二千四百九十七兩五錢八分二釐六毫五絲七忽。其本色牛角俱係《一條鞭》派徵銀兩置買起解,並無另徵本色。丁、地二項,除優免外,實徵連閏銀一萬四千七百三十六兩九錢三分二釐六毫零。內折色起運原額銀四萬一千五百三兩六錢七分四釐八毫二絲九忽。
除荒實徵銀一萬一千一百二十一兩六錢一分二釐八毫。遇閏加額銀八十一兩三分三釐七毫六絲。
除荒實徵銀十兩九錢六分一釐四毫二絲。內有「存留項下裁扣、裁剩並應裁雜款」 等項,共原額銀四千三百七十八兩八錢二釐九毫六忽。除荒實徵銀一千二百一十九兩一錢四分九毫,遇閏加額銀六十三兩三錢二分五釐三毫六絲。
除荒實徵銀十四兩五錢七分一釐五毫五絲外,扣解優免丁糧銀三百七十八兩六錢五分六釐八毫。
本色起運原額銀五百四十九兩九錢七分三釐四毫七絲八忽零。
除荒實徵銀一百八十兩一錢四分五釐四毫七絲。
又奉部文,補徵德州倉耗米價銀六兩一錢一分八釐九毫六絲,照依本年行糧熟地,每畝派銀一絲六忽。
內供用庫本色芝麻一十六石一升九合,每石價銀一兩五錢,幇價銀八錢三分。於康熙十八年六月內奉文仍解本色,共該額銀三十七兩三錢二分四釐二毫七絲。內除幇價餘剩銀五兩二錢八分六釐二毫七絲,實徵銀三十二兩三分八釐。於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內遵奉部文減定價值,每石價銀一兩,該銀一十六兩一分九釐。又每石幇價銀五錢,共該幇價銀八兩九釐五毫扣解餘剩銀八兩九釐五毫。
臨清、廣積二倉運軍行糧,原額米一百七十七石二斗九合七勺。每石價銀八錢。原額銀一百四十一兩七錢六分七釐七毫六絲
除荒實徵米四十九石三斗三升九合。
除荒實徵銀三十九兩四錢七分一釐二毫。《車價》明加銀三十七兩四錢八釐六毫六絲八忽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