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98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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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云。

《積穀議》
周汝逵

永樂初,制下郡國盡置倉,官出金糴粟,民贖罪入粟 收貯備賑,年高篤實人管理之。已又詔天下郡縣「於 四鄉,各以官鈔積穀備賑」,蓋為天下無窮之慮。後之 議蠲議救,必賴之。唐之有預備倉也,貯上司詳允,與 自理紙贖之所積也。其積過五千石,外收寄府倉六 百石,餘乃本府秋冬贖鍰之所積也;外收寄撫院倉 七百石,餘乃牛價所糴,糶剩餘穀之所積也。三十八 年,另設府救荒倉一所。又郡守洪公翼聖建議不用 紙,贖春夏上穀之所積也。洪公之言曰:「贖用折色,有 積有不積。用本色凡議一兩三錢五分者,止納一兩, 照貴賤上穀,餘充搬費之資,則無不積。用地方財濟 地方人官絲毫無與焉。總之,免紙而罪輕,刑罰可以 兼撫字;罰輕而穀多,豐歲可以備凶年。」其論韙矣。院 司聞而是之,猶未及行之天下也。今夏按臺嶺南曾 公,又條上積穀十利於朝。有謂:「穀積則無利於囊櫜, 可以減桁楊接枻之施,可以救鬻妻棄子之苦;穀積 則有裨於官評,可以興循良清白之風,可以絕貪婪 不肖之想。」至以《南陽》「奉行無礙」為証,於積穀之議又 大備。及部院議覆,亦無異同。止以司道照舊額贖銀 濟邊外,餘一切積穀,奉旨頒行天下。唐縣贖該八百 石,鄉鎮義倉鉅萬,又與贖穀並行而不悖者,積之道 得也。至散則酌時勢、相緩急輕重而施之。凡遇凶歲, 必令黨保報當賑者,名擇鄉中素稱長厚人付之,縣 大夫舉數處親耳目之槁項黃馘,誰得矯假哉?昔曾 鞏《救災議》:「人惟待二升之廩於上,不暇他營。莫若豫 計戶一月之糧,領而歸之,以便生理。」今亦稍稍舉行, 人給若干粟道纍纍不絕,而未必盡救。何也?唐無林 澤之饒,齪齪桑麻之業,凡佃作俱外封,客戶平時牛 種錢鎛與主人,各攜其半,乃俶載南畝,往「往牛種強 半不敷,主佃束手,雖值豐歲,亦復嗷嗷八口。莫若於 積穀內量給牛種,期稔而償,凶年不至失業。豐年農 有餘粟,行見汙萊之野,皆為平疇矣。」

《所兵考》
前人

漢、唐而後,宋稱無兵。乃熙寧七年,指揮在京西,額各 五百人;其六在唐、鄧,又增置土兵、勇健,額各四百人。 唐州為右屯十一,視西魏、淮南之屯兵為詳焉。國「初, 平定天下,二年,特命金吾右衛千戶程飛兼知縣事。 越三年,置千戶所,增守禦之兵,隸南陽衛。」是時披草 萊,立軍府,專制而稱決不止議軍,而縣之口賦、租庸 咸隸焉。籍之「《軍興冊》者,旗軍千二百二十人,京西操 備七百三十人,門軍百二十人,操練官舍餘丁千四 百七十人。春蒐秋獮,軍日夜行不絕,此其勝場也。」浸 假至正德七年少耗矣。流賊猖獗,大河以南無堅城。 右所千戶魯寧與縣侯陳頊倡義守死相攻。守二十 八日,賊架棟櫨而上,城中人鼓譟下石卻之,又負舟 板為穴道計。市民呂聰出家麻油數十石,灌薪葦火 之,賊不敢近。夜射帛書入城,云「軍中見有金甲神兵 騰空而下,以救唐民,約城中無恐,我三日必拔寨去。」 初,城中人猶以為緩兵之術,不敢信,至三日,果退舍, 殘破泌陽矣。是役也,神功居多,然神與人謀相應,亦 兵之力與。浸假抵今百餘年,除遙隸薊、榆邊軍外,本 所步操不過三百五十名,守城不過三十名,守把軍 不過四十名,召募義勇不過二十名。承平而衰,固其 變也。舊歲從縣大夫閱射教場,見參天而中儀的者 常十餘人,私心亦謂材官騶發,可壯在山之勢。及退 而詢之,皆民間射鵰手,倩而貌,一時以為固然。宋人 之言曰:「兒曹空手,不可入教場。」非虛語也。然則何以 覆之?古所謂千金百金之士,隨其藝而上下之,有市 租可輸、牛酒可酺。今制:軍士糧若干而止,民快食若 干而止,一毫不得擅多寡焉,何以倡慓勇之技,不與 羸弱同皂哉?說者憤衛兵不可用,欲盡責之保甲。夫 保甲在宋時已有羈縻之苦,邀求之苦,鞭笞之苦,決 不可倚之為兵。惟縣人夫練之以護閭里,禁一切佐 領、保黨,概不與其事,乃善用之耳。又欲復責之民兵, 夫民出財以養衛兵,而衛兵不得用;又朋戶醵金以 充民壯,而民壯不得用,至又身不免,而兵之何忍哉! 則胡不引韓魏公之說,民稅斂良厚,而終身保骨肉 相聚之樂,僅不免為兵以息其議也。愚猶記江右王 文成之平南、贛,命兵備官於所在州縣選八九人為 精兵,優廩餼署將領,因用以平盜。崔文銑亦謂「縣僉 民壯,倣古土兵,宜練拔勁悍,登其材;武者守城緝盜, 休者力田樹桑,與保伍相比錯,有警團結以守。」蓋鄉 嚴則縣靖、縣嚴則府靖,推之天下皆然也。今之於唐, 宜亦傚此意云。

《礦稅》
前人

萬曆二十五年,人皆攘臂言利事。差錦衣衛指揮楊 坐東司,督開五鳳山礦稅。幸漉山鑠野,不足償工作 費,至三十二年乃得罷。然稅派於唐縣,民不堪命。三 十八年,唐令王名登目擊民坐水火不可旦夕待,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