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新增贍田本色糧五百四十七石八升一合二勺七抄五撮。
原額本折賜田并煙莊共地七十八頃六十畝二分四釐三毫,各徵不等,共徵本色糧四百一十六石三斗八升四合六勺。折色銀七十二兩一錢七分。
外,節年續查出賜田額外地三十七頃五十五畝九分九釐四毫三絲,各徵不等,共該本色糧一百八十三石四斗五升二合四勺八抄八撮九粟,折色租銀一錢五分。內除荒崩外,
實徵熟地并大人退還額內,共地一百一十六頃三畝九分七毫三絲,各徵不等。共徵本色糧五百九十九石八斗三升七合八抄八撮九粟,折色銀六十八兩四錢七分。
外,新增賜田本色租糧五石一斗六升五合七勺二抄五撮。
新增折色租銀一十四兩二錢六分五釐七毫零。
原額本折自置,共地三百六十頃一十九畝七分四毫,山坡山場栗、柿、竹等園三十八處,段無頃畝,水碾磨一十五合,隨磨地并莊基地一頃一十四畝九分四釐二毫,水渠一道,各徵不等。共該本色糧四千八百一十石三斗二升九合四勺六抄,折色銀二百六十四兩六錢四分一釐九毫八絲,棉花三百八十斤四兩,柿子一千箇,栗果五斗,柿花八十六箇。山紙四十八刀,麻一百二斤,棉布二丈五尺,清油七十斤。
外節年續查出自置額外地一百九十八頃八十六畝三分五釐九毫二絲八忽,山場內地一十一分,地基二間,水碾磨三合,各徵不等,共該本色租糧三千一百八十七石九斗一合七勺一抄三撮七圭一粟,折色銀二百八兩七錢五釐四毫六絲,棉花一千九十五斤三兩六錢。內除荒崩外,
實徵熟地并節年新墾及大人退還共地四百六十六頃六十畝六分五毫二絲八忽。「山場內地一十一分,山坡山場三處,水旱碾磨」 一十三合,隨磨地并莊基地一頃一十四畝九分四釐二毫,地基二間,水渠一道,各徵不等。共徵本色租糧六千四百二十六石六斗五升四合三勺一撮七圭一粟,折色租銀二百八十八兩八錢二分三釐七毫六絲。棉花一千四百七十五斤七兩六錢,柿子一千箇。棉布二丈五尺,清油七十斤。
原額納課房三百七十七間半,店房四處,各納課不等,共納課銀一百六十五兩九錢二分一釐。又節年續收納課房五百七十五間半,各納不等,共納房課銀四百六十三兩八錢五分五釐。內除店房并倒塌外,
實徵納課房八百六十九間半,各納不等,共納房課銀五百七十六兩二錢七分六釐。
原額栗果五十一石七斗。內除荒外,
實徵栗果四十三石七斗,中栗二石七斗,又新墾中栗四石,柿花一百二掛零四十箇。內除大人占去外。
實徵:柿花五十六掛零四十箇。柿花價銀九錢,准一十八掛。又進新核桃一石五斗、西瓜一百六箇、線米二石、黃米六斗三升、鮮棗一石八斗,共折價銀一百一十四兩二錢八分二釐五毫。外新增栗果一升五合,折價銀三分九釐,又銀二兩。
又鎮安縣山坡山場各年續開墾熟地,在前項自置地內,該徵折色糧三石四斗五升七合六勺九抄六圭六粟四粒,應徵折色銀一十一兩三錢八分九釐八絲八微八纖七渺。
原額屯地二萬五千四百四十四頃六十五畝九分九毫九絲八微,額徵本色糧一十萬六千二百三十六石六斗五升九勺八抄二撮四圭八粟,折色糧五萬二千一百八十九石六斗二升五合八勺一抄六撮二圭,折布銀一萬九百五十九兩八錢二分一釐四毫二絲一忽四微二塵,丁條馬草銀一萬一千六百二十二兩二錢五分七釐三毫一絲九忽九微一纖二塵。除荒并圈占外,
實熟地二萬二千四百八十三頃二十三畝六釐一毫六絲八微,應徵本色糧九萬四千三百六十二石三升八勺九抄四圭八粟,應徵折色糧四萬五千九百四十四石三斗五升九合九勺九抄二圭。折布銀九千六百四十八兩三錢一分五釐五毫九絲七忽九微四纖二塵,丁條馬草銀一萬二百七十八兩八錢二釐三絲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