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01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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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關衛志》

《人丁》九百一十三丁,三門九則,共銀五百四兩。上上門七丁,每丁派銀一兩六錢二分。

上、中門二丁,每丁派銀一兩四錢七分五釐。上、下門二丁,每丁派銀一兩三錢。

中上門三丁,每丁派銀一兩一錢。

中中門一十六丁,每丁派銀一兩。

中下門二十二丁,每丁派銀九錢。

下上門八十二丁,每丁派銀八錢五分。

下中門二百丁,每丁派銀二錢八分。

下下門五百三十九丁,每丁派銀四錢五分三釐。

閿鄉縣解潼倉銀,原額二千四百六十四兩九錢二分九釐四毫三絲四忽四纖。除荒實解一千六百一十三兩一錢二釐三毫八絲。

靈寶縣「解潼倉」 ,銀同。

以上二項、今俱解「西安布政司。」

田賦已載通志

附:「鹽法   」 「通志」 、「州縣志」 合載

西安府屬額銷鹽引七萬九千九百九十引。咸寧縣附郭額徵鹽引,每年四千八百張,每季一千二百張。

咸陽縣鹽每二百斤為一引。「晉鹽止通西安府,靈州鹽止通鳳翔府,踰境則為私販。」 本縣巡鹽機兵之設以此。

茶「每百斤為一引,漢中府有司收貯,於西番易馬私販,自潼關以西至甘肅等處,通行禁革。」 本縣巡茶機兵之設以此。

興平縣明初食鹽鈔銀四百七十二兩四錢九分二釐。

《皇清食鹽退引》額徵二千四百八十八張

商州鹽引一千三百張、每季納三百二十五張。額出鹽店。後因無店攤派地方引價騰貴、民甚苦之。巡按石得其情。豁除一半。

雒南縣鹽引六百引。每季納一百五十張。《朝邑縣》鹽鈔、十有七萬六千八百四十貫貫准銀三釐

郃陽縣食鹽鈔、二十一萬五十二貫。折銀計五百七十一兩五錢八分

白水縣鹽鈔三百四十八兩五錢七分七釐二毫。閏加二十九兩四分八釐一毫

華州鹽引、舊額二千八百有奇

華陰縣鹽鈔銀二百九十五兩有奇。

蒲城縣鹽鈔銀、一百二十八兩八錢零。

乾州「食鹽運城,每歲計報二十四功,納鹽引一千二百道。」

「乾民」 舊有茶商自漢中納引至西安一帶發買不能銷引者,按季徵穀入官,其來舊矣。近者姦計百出,詭名買引,甚有外境棍徒,借籍乾州,虛報家屬,以肆欺罔。及至催引徵穀,寂無以應,或株求同戶同名者充焉,此亦民之隱害也。武功縣《食鹽鈔》八萬九千三百一十六貫,折銀三釐,計二百六十七兩九錢四分八釐。

永壽縣鹽銀二百一十四兩七錢五分八釐。三水縣鹽額引六百張。本縣食河東鹽,山溝間阻,商販不至,募里民八名接賣銷引。近林邑令招商運鹽,按季銷引,民始稱便。

淳化縣鹽鈔折銀二百二十九兩五錢三分。

《餘州縣志》
俱不載按茶法各志不詳因附鹽法之內

西安府風俗考     州縣志合載

本府

《漢書·地理志》:「昔后稷封斄,公劉處豳,太王徙岐,文王作酆,武王治鎬。其民有先王遺風,好稼穡,務本業,故《豳詩》言農桑衣食之本甚備。」

漢都長安,徙齊諸田,楚昭、屈、景及功臣、吏二千石、高訾、富人豪桀并兼之家於諸陵。是故五方雜厝,風俗不純。「其世家則好禮文,富人則商賈為利,豪桀則游俠通姦。又郡國輻湊,浮食者多,民去本就末,列侯貴人,車服僭上,眾庶放效,羞不相及;嫁娶尤崇侈靡,送死過度。」

《隋書》:「京兆王都所在,俗具五方,人物混淆,秀競雜錯。去農從商,爭朝夕之利;游手為事,競刀錐之末。貴者崇侈靡,賤者薄仁義,豪強者縱橫,貧窶者窘蹙。桴鼓屢驚,盜賊不禁。至於外郡三輔,大抵與京師不異。」

《朱子詩註》:「雍州土厚水深,其民厚重質直,以善導之,則易興起,而篤於仁義,以猛驅之,則其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