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3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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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守之,篇目繁多,安所折衷邪?曰:諸家之書,莫切 於《錦囊》之內外篇,內外篇中莫要於「乘生氣」之一語。 曰:「生氣烏乎見?」曰:於山川之岡壟向背離合逆順見 之。故夫地氣之聚者形必勝,形之勝者得必吉,此地 理家法也。曰:吾於大河江漢之南北境,未嘗盡至,北 條、南條之山川,未嘗盡窺,故吾於周、秦、兩漢、魏、晉、唐、 宋之餘墟,未暇具論,姑言金陵。秦始皇至埋金以鎮 之,諸葛亮以為帝王之宅,則其氣之聚也,形之勝也, 有吉而無凶也,不待言而知也。而其江山,吾與諸公 共睹焉。前此國其間者曰東晉、曰宋、曰齊、曰梁、曰陳, 曰南唐,其國之所建「雖異地,其地之相去初甚近,而 其歷年或久或近,則大相遠,何也?」曰:「此非有得失於 生氣然哉?」曰:「得者久而失者近,信邪?何為其久者亦 僅僅百餘年而已邪?地理之術行於天下久矣,而建 國又大事也。彼六代之君,不擇其人而聽其相度焉。 人之見擇於六代之君者,不竭其目力技能以效用 焉,豈」其情乎?擇人以相度,竭目力技能以效用,而其 徵應不可與周之卜世卜年同日而語,吾以故惑焉。 是有出於形勢也則已,使無出於形勢也,可不考其 故歟?曰:昔之冠蓋之聚,今之桑麻之場也。畚鍤之相 尋,塹湮於旦暮,非復當時之舊也,甚矣!雖欲考之,得 乎?曰:其地脈自東南愬長江而西,數百里乃止。其止 也,蜿蜒磅礡,既翕復張,中脊而下,降為平衍,所謂「土 中」於是乎在。西為雞籠、覆舟諸山,又西為石頭城,而 鍾山峙其東。大江迴抱秦淮,元武湖左右映帶,兩淮 諸山合沓內向,若委玉帛而朝,斯固無改當時之舊 觀也。豈惟無改乎?當時,固無改於開闢之初也。氣之 聚而形之勝,何難知之有?則六代所以修短興亡之 故,豈有不足考者乎?且天氣鍾為吉壤,猶氣鍾為鉅 賢。鉅賢之身既亡,清明之氣斯散,未有傷其一手一 足,而是氣之行乎其一身者,俱斷喪者也。今因一岡 一壟之變置,而謂一都會舉,然,豈理也哉?曰:天運有 時而推移,風氣亦有時而聚散,據有定之形,論無窮 之變,不幾「於刻舟而求劍乎?是以不敢也。」曰:「氣之自 聚自散,固非人力之所能為歟?」曰:「然。」曰:「『然則所謂聚 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者,誣邪?」曰:「此言乎穴法也,四 時之運無窮焉,及其至也,則聚者無不散,止者無不 往,勢之所必至也。有聚有散,有止有往,而地之或吉 或凶,亦與之俱矣。是以雄都大邑,名城巨鎮,倏焉過 之,而為坵墟壟畝,坵墟壟畝,倏焉過之,又為名城巨 鎮,雄都大邑也。」曰:「是則宇宙之間,山川之形勢不改, 而其氣無定在,其地無常吉也,決矣。然昔之善為宮 宅地形者,所留鈐記,去之五六百年,葬而偶值其處, 徵應無不協,則氣未必無定在,地未必無常吉也。」曰: 「蓄泄不同焉。」曰:「寶公指定林寺」前獨龍岡,謂武帝曰: 「若以為陰宅,後當永久。」既而寶公示寂,武帝以錢二 十萬購其地,奉真身窆焉,實天監中也。於今八百餘 載,世運之消息,人事之盛衰,亦已屢矣。而寶公之光 靈振燿猶一日,則地之泄者何如哉?地以氣為脈,相 地以氣為本,陰陽家之於地理,未嘗不以藉其口矣。 夫地之形有方「體,故其美惡肥磽,蓋有甚於形勢。今 於其可指見而言傳者,猶不能按以明前代修短興 亡之故,則於其藏乎地中者,果何以盡得之乎?」時余 在坐上,遽曰:「何見之晚也?今夫人有一畝之宮,欲使 人居守,猶必慎擇其人之克負荷者,斯舉而授之。矧! 金陵之墟,王者之都,天造而地設。不有聖人,其肯輕」 畀之乎?彼晉、宋、齊、梁、陳、南唐之君,乘時割裂,竊而據 之,皆非天授,既不足當王氣之盛,又安能乘生氣之 聚?余固知天地閟藏其風氣之完厚於數千年之久, 以待今天子之興而作都也。觀前此之國於斯者,殫 其智力弗克混合,而今鴻業告成,朔南為一,幅員之 廣,振古所無,則天意豈不昭乎休哉!萬年無疆之業, 固不待望氣者而知王氣之鬱蔥,不必陰陽冢而知 生氣之充周也。於是諸陰陽師群然和余而《迪簡》,遂 不復云。其口雖不言,其心終不無惑也。

《請免津糧疏》
金·光辰

「國家量土定賦,歲有常經。後雖稍示變通,要於舊章 無改。蓋任力而輸,雖愚氓亦知終事。若重以額外之 加,無名之攫,大寇臨門,橫事敲撲,不將盡民而驅之 賊乎?如臣鄉滁、和向無米豆召買,派自十四年之津 運夫,他處獨以災荒而減所本有,滁、和獨以災荒而 增所本無,瘵累實甚。去年小民盛大朝等叩閽蒙恩」, 准以麥抵,萬口歡戴。厥後計臣李待問奏准全椒減 免,而滁和如故。奉旨:「滁陽今歲暫解本色,以後照舊 免其召買,不許再行溷派。」仰見聖心已洞悉其溷派 非應派矣。然此猶前日情景耳。近賊陷廬之後,緊與 滁鄰,咫尺之地,皆賊方日講干掫之禦,乃以椒邑減 免之零數,欲洒派滁來,是非徒不減「又益之也,不幾 失邀免之德意乎?況和州屢經蹂殘,含山新遭失事, 粒米如珠,生命阽危,實非他處可比。祈敕部免其本 色,仍舊輸銀,或另行酌議。」此非苐為一方之民言,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