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5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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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中、前、後五所以左右二所為前幫,以中、前二所為後幫,以後所領入《鎮海衛》。

「鎮海衛 掌印守備一員。」 前幫領運千總二員,領旂丁四十名,漕船四十隻。後幫領運千總二員,領旂丁四十名,漕船四十隻。三幫領運千總二員,領旂丁三十名,漕船三十隻。本衛原設左、右、中、前、後五所,以左、右二所為前幫,中、前二所為後幫,後所及太倉衛調來後所為三幫。吳淞守禦千戶所 ,自明嘉靖間設吳淞總兵。嗣後增置水陸四營,統兵四千餘人。而本所猶存軍八百餘人。

皇清盡裁所軍,設「吳淞營。」至順治十年,復設本所千。

總一員,止領牢健十三名。按明初設所衛以守禦,其時有軍無兵,後兌運發行,軍不習武,於是招募民兵,以資戰守。然衛所選鋒猶在營伍。

《皇清》以《衛耑》司運務,與諸營不相關矣。而「此吳淞」一

所既無漕運,復設千總,止隸牢健,不領兵丁。

《長洲縣志按餘州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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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守營守備一員,統兵三百名,共支銀三千二百八十五兩七錢六分。自撫標裁後,改隸提督,設兵五百名,以遊擊統之。其各村鎮如彝亭、周莊等處濱湖要地,盜賊出沒,於本營撥兵防守。「滸墅關營」 官兵一百一員名,共支俸薪、廩餉、草料、乾銀一千二百三十八兩四錢二分八釐零,米三百五十三石一斗二升。

十年,又新設水師三營官兵三千二十四名,共銀一萬一千四百四十三兩八錢五分五釐零;米二千四百四十八石七斗四升。

《嘉定縣志》

順治三年,撫院設立土兵二百名,每名給口糧銀三分,歲額銀二千一百六十兩。十七年七月,裁一百五十名,僅存五十名。康熙五年,提督盡行裁去,調發吳淞營千總一員,隨兵四十名任防守,兼輪護解餉,仍於吳淞所支給口糧。壯丁三十名任城門啟閉,歲支口糧三百二十四兩,於去存役田內支給。今除。

巡鹽民壯十名,巡捕民壯十名,弓兵四十八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