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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21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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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畢

立春 先一日,郡官寮迎春東郊,閭里無貴賤少長,集通衢遊觀,率宴會娛樂,盡日而罷,謂之「迎春宴。」

元宵 前二日,官府弛禁,縱民偕樂。寺觀廟宇,各垂綵帶,懸諸花燈。街市結松棚,懸華燈,放諸火藥。人家吃粉團。好事者結燈社,出各體燈謎,人聚而測之,喭曰「打虎。」 簫鼓歌謠之聲,喧闐徹旦。竟四夕,乃焚燈。

社日 :鄉有社會。祭畢設宴,序齒列坐,雖顯貴人不得先杖者。秋社同。

清明節 ,人家插柳於簷端,各攜男女具時饈於墓。祭祀郊外,羅綺炫目,亦有盛聲樂。移舟車集勝地而飲者,陸曰「踏青」 ,水曰「遊湖」 ,在清明前後數日乃已。

端陽日 ,以角黍相饋送。人家懸菖蒲、艾虎,閨中製絨符,繫綵線。士客相招,飲雄黃酒。其日多禁忌,採藥草者率以其期,少年人相率鬥草賭勝負。

七夕 宴集乞巧

中秋 夜,競設具招客飲,以觀月華。先期造月餅,採菱藕相饋遺。

《九日 登高》,飲茱萸酒。烝米粉為糕造土羊,剪綵旗,供小兒嬉戲。

冬至 用牲醴祀先,視常節最隆。舊亦罷市三日,今不罷市。

臘月中旬 ,人家以禮物相饋送者幾半月,謂之《送年節禮》。

二十四日 夜,送竈用糖餅、紅豆飯。除夕 ,換桃符,易門神,灑掃堂屋,懸五色紙錢於闑旁。向暮,家設火具於門首,曰「生盆」 ,放諸火戲爆竹,聲如震雷,達曉不輟。行迎竈禮,祭井廁。已,乃闔門,集少長歡飲,稱分歲酒。

興化縣

興化、廣陵股肱,而風尚固異。其君子敦儒,小人力穡,俗甚媺。近則去本就末,豪富之家,嫁娶喪葬,俱倣廣陵,非復當年之舊矣。然其好古重稼,猶愈於他俗。

婚禮 問名、納采,與他處略同,惟親迎存古禮。喪禮 ,初亡,至戚哭臨,疏者揖,擇日時以殮,七日弔;終四十九日,安神酬賓,不設音樂。最陋者,死之夕,孝子送紙土神祠,間一日解。城隍,知禮者不行,亦不作佛事。

《祭禮 》:初喪及發引,皆設祭,儀節遵《文公家禮》,賓客與焉,謂之「堂奠。」 貧者辭賓,惟至戚者與焉,謂之「家奠。」

賓宴 明隆、萬之初,燕會尚簡,物薄情真。每大會二人一席,常會四人一席,肴五簋,果五六碟,酒數行止。後習尚日移,珍異羅列,爭為豪奢,杯盤狼藉,讙譁無度矣。

元日 ,晨起,拜內外神,庶民之家詣廟燒香,既乃行家人禮,親友拜賀,至四日止。

元夜 ,張燈食粉丸,少年朱衣鬼面,金鼓達旦,火龍蜿蜒如生,燈市之盛,甲於一郡。十三日至十六日止。十六夜,兒童迎紫姑神乞巧,婦人走三橋祈嗣,印灰於門,以兆秋成。

「清明 佩柳祀先先。」 後十日掃墓灑麥飯,掛紙錢。

端午 ,懸艾、菖蒲、辟邪符,兒童繫五絲於手足,佩繭虎及符、角黍相餉賞。午飲雄黃蒲酒,間有龍舟競渡。

七夕 乞巧

中元 祀先,薦新糓。中秋 作「月餅,陳瓜果,拜月會飲。」

重陽 市中先八日賣糕,以紙剪旗插之。是日啖糕,飲茱萸酒,持螯登高。

十月朔 ,祀先,赤豆為飯。

小至 祀神及祖先少長,夜宴略如除夕,謂之「冬末夜。」

冬至 賀拜如《元旦禮》而稍殺。

二十四夜 ,設飴糖、燒爆竹,祀竈而送之,先後掃舍宇。

「除夕 祀神及先祖,迎竈,改桃符春帖,燒爆竹松盆,少長夜宴酒行,自幼者起,候迎新歲。」《泰州》按:《寶應縣風俗》大略相同,故不另載。郡舊志:「海陵幽邃而地肥美,故民惟事耕漁,性多樸野,恥以浮薄相誇,鮮出機巧,雖無富強,而家亦自給,不務儒學。自漢高祖王兄之子濞於吳,致天下遊子枚乘、鄒陽、嚴夫子之徒,而淮南王安亦招致賓客著書,文辭並發。至於梁太子統,有《文選》之作,常與賓客遨遊此地,而港以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