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23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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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堂

皇清順治十年,知縣楊必達倡修。康熙十八年,知縣

屈升瀛、教諭顧芳菁、訓導張翥募建「大成坊。」 二十一年,知縣杜源、教諭顧芳菁、訓導徐鍾麟捐募重修尊經閣。

黌堂書院 在縣西二里。宋熙寧中,學士徐元功乞老歸建,延師訓鄉子弟,故名。又名「元功書院。」

孔氏書院 在縣南六十里呂山下。舊傳「孔子至此」 ,今廢。

籍山書院 在縣治東北。因山為石臺,知縣沈堯中建。

皇清康熙八年,知縣屈升瀛重修。

東社學 在管家祠堂前,今廢。

西社學

南社學 在崇教寺東正街,今廢,有屋三間。北社學 在城隍廟東,今廢,有屋二間。

學田 共六百一十畝一分三釐六毫。

寧國府戶口考        通志

府總

原額人丁五萬九千五百一十三丁五分。順治十四年審增實在人丁六萬一千五百五丁五分。

康熙元年審,增實在人丁六萬一千六百三丁。康熙六年,實在人丁六萬一千六百三丁。康熙十一年審,增實在人丁六萬一千六百六十二丁。

康熙十六年審,增實在人丁六萬一千六百九十七丁。

康熙二十二年審增實在人丁六萬一千七百一十丁,內除優免人丁三千八百一十九丁,實在當差人丁五萬七千八百九十一丁。

宣城縣

原額人丁二萬七干五百四十七丁。

每丁科銀二錢一分五釐。

寧國縣

原額「人丁」 六千六百七十一丁。

每丁科銀二錢三分

涇縣

原額《人丁》八千六百二十九丁五分。

每丁科銀二錢三分

太平縣

原額《人丁》二千三百八十四丁五分。

每丁科銀二錢六分

旌德縣

原額《人丁》四千一百九十六丁。

每丁科銀二錢四分

南陵縣

原額《人丁》八千四百六十三丁。

每丁科銀二錢三分

寧國府田賦考        通志

府總

原額田地、山塘蕩陂折為一則,共折實田二萬七千六百五十一頃八十七畝一分三釐三毫三忽三微二纖六沙。

順治十四年,實在折實成熟田二萬七千六百五十一頃八十七畝一分三釐三毫三忽三微二纖六沙。又節年丈出溢額田一百四十七頃九十一畝七分二釐七毫一絲零。

康熙十七年實在成熟折實并溢額田共二萬七千七百九十九頃七十八畝八分六釐一絲六忽零。

康熙二十二年實在成熟折實并溢額田共二萬七千七百九十九頃七十八畝八分六釐一絲六忽零。

共該徵折色起存銀一十八萬二千七百一十七兩八錢九分八釐一忽二微零;米六萬二千一百五十四石七斗五升一合七勺零;豆九千一百一十五石二斗八升七合九勺五抄二撮零。

外,不在丁田,徵解「南湖魚潭、河泊所魚課、牧象、草場、城壕租、門攤鈔、匠班」 等項,共銀一千五十五兩九錢一分五釐六毫零,遇閏加銀一十四兩六錢五毫四絲六忽。

宣城縣

原額、田地、山折實田一萬二千二百四十九頃六十二畝五分二釐二毫四絲一忽六微六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