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四釐五毫
夏稅米,六千八百四十五石四斗六升二合七勺。
汰除浮米三千二百二十二石八斗一升外,牛租五石九斗。
分宜縣
原額、田二千一百六十七頃七十八畝九分二釐三毫
開除荒決田一十四頃四十九畝四分四釐三毫。
《實在成熟》田二千一百五十三頃二十九畝四分八釐。
實徵:銀一萬六千三百七十兩二錢九分六釐七毫。
原額、地五百一頃六十六畝六分
未報荒缺
原額、藍地四十六畝三分
未議汰浮
原額、桑地六頃四十六畝九分
每畝科絲不徵銀米
原額、山五十七頃五十四畝
每畝科鈔不徵銀米
原額、塘四十二頃九十五畝七分一釐。
未報荒缺
官民米四萬九百六十八石九斗八升一合七勺。
汰浮除一萬九千三百八十四石四斗一升四合七勺七抄三撮七圭五粟。減糧差銀一萬五千八百兩二錢一毫。
夏稅米,四千一百一十八石七斗四升一合四勺。
汰除浮米一千九百五十一石三斗七升七合四勺七抄。
外牛租米六石
萍鄉縣
原額、田三千一百六十一頃五十八畝三分。開除荒缺田一千六百一十五頃四十二畝九分八釐九毫
《實在成熟》田一千五百四十六頃一十五畝三分一釐一毫。
實徵:銀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三兩二錢四釐三毫。
原額、地、二百九十頃七十八畝四分
開除荒地一百三十三頃二十一畝三分。見在成熟地一百五十七頃五十七畝一分。實徵銀三百一十三兩六錢九分五釐八毫。原額桑地二十九頃八十九畝九分
未議汰浮題報全荒
原額、藍靛地一十六畝八分
未議汰浮題報全荒
原額山七千一頃七畝
《開除》山三千二百一十一頃一十五畝九分一釐。
《實在成熟》山三千七百八十九頃九十一畝九釐。
每畝科鈔八百二十九文六分四釐九毫。原額塘一百五十七頃七十六畝三分。
開除荒塘七十二頃一十二畝六釐七毫,實在成熟塘八十五頃六十四畝二分三釐,實徵銀二百三十三兩一錢七分四釐八毫。原額魚塘二頃一十八畝八分。
題報全荒
官民米五萬六千七十石六斗四升六合三勺。汰除二萬五千三百四十石八斗三合八勺,共減銀二萬六百三十六兩六錢三分六釐。夏稅米五千五百八十一石二斗九升八合七勺。
汰除浮米二千五百二十九石四斗四升五合九勺。
課靛租米、一十一石六斗四合六勺。
萬載縣
原額田二千九百五頃八畝三分九釐二毫。汰除荒缺三百五十七頃八十六畝三釐四毫。實在成熟田二千五百四十七頃二十二畝三分五釐八毫
實徵銀一萬七千六百五十七兩八錢九分八釐。
原額、地、三百四十頃六十畝八分
「汰除荒缺」 三頃七十畝二分五毫。
《實在成熟地》三百三十六頃九十畝五分九釐五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