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34 (1700-1725).djvu/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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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三斗六升六合,順治十二年,督撫題明每石折銀一兩二錢,共該前數內支給行糧米折銀五千二百五兩一錢六分零,修船銀一千五百八十九兩六錢七分九釐

月糧七分,給軍銀八千五百八十四兩二錢八分四釐零。

以上《連路費》等項地丁銀三萬八千六百二十六兩五錢六分一釐零。又買米銀四千一百三十兩,係臨、於、昌三縣徵解。

漕運加閏

隨漕本色月糧,給軍米一千六百二十三石六斗。

隨漕折色月糧七分,給軍銀一千一百三十六兩五錢二分。

錢塘縣

京倉兌運漕糧、共正耗米、一萬九千七百四十石

徐州廣運倉、改兌正、耗米、一千一百五十七石八斗

月糧本色米、二千二百七十一石六斗四升二合零。

行糧本色米六百一十一石六斗六升。

以上漕糧正耗、并行、月糧米二萬三千七百八十一石四升八合零。

輕齎銀二千五百三十八兩,原編「京倉每正米一石加輕齎米三斗六升,該米五千七十六石,每石折銀五錢,共該前數解淮安府聽用,每兩淮費六釐,該銀一十五兩二錢二分八釐。京倉兌運蘆蓆米折銀七十兩五錢,《原編》每正米一石加蘆蓆米一升,該米一百四十一石,每石折銀五錢,共該前數,三分給軍,七」 分解淮,徐州廣運倉蘆蓆米折銀四兩一錢三分五釐《原編》:「每正米一石,加蘆蓆米一升,該米八石二斗七升,每石折銀五錢,共該前數,三分給軍,七分解淮。」

徐州廣運倉易耗米折銀八兩二錢七分,原編每正米一石加易耗米二升,該米一十六石五斗四升。每石折銀五錢,共該前數同輕齎解。淮楞木松板銀三十二兩四錢三分,原編楞木七根五釐,折銀二兩八錢二分;松板六十三片四分五釐,折銀一十五兩八錢六分二釐五毫。加松木銀一十三兩七錢四分七釐五毫,共該前數三分給軍,七分解部進倉腳價銀七錢七分五釐五毫,交給官丁領運。

淺船料,銀一百七十九兩七錢七分六釐五毫九絲零。

《貢具》銀二十六兩五錢八分六毫零。

行糧米折并修船銀九百五十八兩七分二釐六毫零《原編》本色米七百九十八石三斗九升三合零。順治十二年督撫題明每石折銀一兩二錢,共該前數內支給行糧米折銀七百三十三兩九錢二分七釐二毫,修船銀二百二十四兩一錢四分五釐四毫零。

月糧七分,給軍銀三百七十九兩六錢七分二釐三毫零。

運官廩工銀一百七十三兩三錢七分七釐四毫零。

以上《隨漕折色漕糧經費》等項連路費共銀四千三百八十六兩八錢八釐零。

漕運加閏

隨漕本色月糧、給軍米三百石

隨漕折色月糧七分給軍銀二百一十兩,係地丁編徵。

仁和縣

京倉、兌運漕糧、正米三萬二千三百七十石。每石加耗米四斗。共正耗米四萬五千三百一十八石

徐州廣運倉改充正米一千九百二十一石,每石加耗米四斗,共正耗米二千六百八十九石四斗

月糧本色米、五千四百三十四石五斗三升五合零。

行糧本色米一千四百四石九斗六合。

以上通共地丁米五萬四千八百四十六石二升八合零。

輕齎銀

京倉兌運蘆蓆米折銀

徐州「廣運倉蘆蓆米折銀」

徐州「廣運倉易耗米折銀。」

楞木松板銀

淺船料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