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36 (1700-1725).djvu/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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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零

安吉州

額徵漕糧正耗米、八千二百一十一石

行糧本色米二百四十一石六斗六合。隨同兌運漕糧給與運丁。

月糧本色米三百四十六石四斗五升七合二勺五抄,解府轉給運丁。

行糧米折銀三百七十八兩四錢七分二釐五毫六絲零。

月糧米折銀四百四兩二錢一毫二絲五忽,改兌耗米易銀二兩九錢五分。

淺船銀二百三十二兩七錢九分。

貢具銀五兩

《楞木》銀一十二兩八錢一分一釐。內銀三兩五錢八分五釐五毫。每年隨同兌運漕糧,交給官丁領運,存銀九兩二錢二分六釐。

蘆蓆米折銀二十九兩三錢二分五釐。內銀八兩三錢七分九釐。每年隨同兌運漕糧交給官丁領運,存銀二十兩九錢四分六釐。

隨漕輕賫銀一千二兩六錢,路費銀六兩一分五釐六毫。以上俱徵解督糧道。

永福倉米,折銀八十四兩,《路費》銀五錢八分八釐。解徐州倉聽用。

修河米折銀三十九兩三錢三分五釐三絲一微,路費銀一錢五分七釐三毫四絲一微二塵四漠。每年解淮安府山清廳聽用。

過江腳米銀五十八兩六錢五分,路費銀三錢五分一釐九毫。每年解淮安府山清廳聽用。孝豐縣:

本縣原額泰定倉麥、秋鹽米《草折》共六千四百一十七石七斗四升九合八勺二抄五撮。每米一石折銀五錢五分,共折銀三千五百二十九兩七錢六分二釐四毫三忽七微五塵。順治十二年,湖州所運丁呈請本折均平,於原額「泰定倉折色米」 內改徵本色米一千七百五十八石八斗九升六合二勺五抄,給湖「州所運丁,遇閏加徵米一百四十六石五斗七升四合六勺八抄七撮五圭。」 因本縣山多田少,不通舟楫,糧里士民控告,仍懇改折,因定每石折銀一兩二錢,計米一千七百五十八石八斗九升六合二勺五抄,徵銀二千一百一十兩六錢七分五釐,遇閏加米一百四十六石五斗七升四合六勺八抄七撮五圭,折徵銀一百七十五兩八錢八分九釐六毫二絲五忽。

湖州所

坐落各縣,屯田四十八頃二十一畝七分五釐。屯軍一百五十三名,舊額屯田六十九頃八十九畝三分七釐。近為各州縣居民奉例告佃,本所止屯

安吉田一十六頃八十畝九分三釐;

烏程田三頃六十六畝六分一釐;

歸安田一頃一十一畝六分八釐。本所本折屯糧正米二千二百五十一石七斗三升八合五勺二抄五撮。內本所軍屯米一千一百二十五石五斗九升七合七勺二抄五撮。

安吉州民屯米三百七十三石二斗二升一合六勺。

烏程縣民屯米九十一石九斗七升一合,長興縣民屯米八十五石四斗四升九合二勺折色米五百七十五石五斗,每石折銀五錢,共銀二百八十七兩七錢五分。內本所米四百六十九石三斗,該銀二百三十四兩六錢五分。安吉州米四十四石五斗,每石折銀五錢,該銀二十二兩二錢五分。

烏程縣米六十一石七斗,該銀三十兩八錢五分。

湖州守禦千戶所,明設正千戶三員,副千戶七員,署副千戶事。千戶一員,管鎮撫司事。百戶一員,百戶七員,吏目一員,司吏一名,總旗八名,小旗二十一名,軍人八百九十九名,操軍六十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