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36 (1700-172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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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石五斗三升八合八勺五抄。順治十二年題定每石折銀一兩二錢,共該前數。

月糧七分,給軍銀三百六十七兩三分九釐四毫。

白糧夫船車腳銀三千九十三兩九錢六釐九毫一絲九忽九微五纖九沙四塵八埃九渺九漠,原編銀二千九百二十八兩二錢九分七釐八毫七絲五微二塵一漠。淮糧道移開「康熙三年朱撫院題准加徵白糧經費」 銀三百七十四兩三錢四分三釐四毫八絲四微七塵九渺九漠。康熙八年奉裁銀二百八兩七錢三分四釐四毫三絲一忽四沙五塵一埃一漠,實該前數加徵《丁字沽》解部銀四百三十五兩七錢五分三釐八毫一絲九忽一微八埃七渺二漠。康熙四年,奉文每石徵《丁字沽》雇剝銀一錢二分解部,共該前數。

《白糧經費》,奉裁解部銀二百八兩七錢三分四釐四毫三絲一忽四沙五塵一埃一漠。

以上「隨漕折色、漕白經費、銀連路費」 等項,共銀一萬一千八百七十二兩三錢四分九絲四忽一微三塵七埃三渺二漠。

漕運加閏

隨漕月糧七分,給軍銀三十兩五錢八分六釐六毫三絲三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