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令崔黃臣建。乾道間火。淳熙六年,令彭仲剛重建。紹定二年大水沖壞,明年令葉爽重修。元至元間燬於兵,令王銳建,至正間再燬。明洪武初,知縣王貴重建,後圮。弘治、崇禎間,知縣陳釗、周瑞旭相繼重修。前為大堂,後為後堂,舊名「正己。」 後堂左右為兩庫,最後為令宅。大堂之前有戒石亭,兩旁為吏舍,前為儀門。儀門之前為平橋,左旌善亭,右申明亭,東寅賓館、土地祠,西囹圄。平橋之前為大門,門上舊有鼓樓。
縣丞署 :在縣堂東。舊有縣尉宅,後裁。
典史署 在縣西。舊有主簿宅,今裁。
蛟湖巡檢司 在縣治東一百一里。
連盤巡檢司 在海口之長沙,去縣一百二十里。
河泊所 在縣治東南二百步。
陰陽學 醫學
僧會司 、道會司 因附郭,俱不設。
杜瀆場鹽課司 ,在縣東一百里。
預備倉 :在儀門內。康熙六年,知縣呂象恆移建。
外縣
黃岩縣治 。宋宣和五年,令王然建,後圮。嘉定八年,令胡衍重建。宋末燬。元至元間,令孫諤重建。元貞初,陞為州,仍舊治。元末復。明洪武初,復為縣,知縣唐宏重建。嘉靖三十一年,倭寇燬,知縣高材重建。
縣丞署 ,在正堂東北,本「宋時簿廳址。」
主簿署 在正堂西,今廢。
典史署 在東廊東
布政分司 在縣治南
按察分司 在縣治西
黃岩場稅課司 ,在縣東南七十里。
長浦巡檢司 在縣治東四十里。舊在海門衛,明洪武二十年,徙今所。
醫學 在城隍廟側
陰陽學 在縣治東
僧會司 在慶善寺
道會司 在大有宮
預備倉 在縣南一里
濟留倉 在縣治西
天台縣治 居城,正中始建,無考。宋慶元以來,迭有建置。逮元至正中,遭火為墟,令周璉復建。明洪武初,令鄧林重修。三十二年,令張時習增葺。永樂八年七月,大風雨,公宇摧壞,令張坰重修之。正統六年,令吳昌建公廳。弘治七年,丞楊蘭建後堂。崇禎間,公廳傾頹,令復修葺之。縣丞署 在公廳東,今廢。
主簿署 在公廳西,今廢。
典史署 在公廳東南
察院行臺 :在縣治北二百步。大門三楹,儀門三楹,正堂三楹,左右各三間;後堂三間,東、西膳房、吏書房各三楹。
布政分司 ,在縣治東二十步。舊有大門、儀門各三楹。內有正堂、兩廡、後堂,規與察院、行臺同而稍狹。
稅課司局 在縣治東一百步。
陰陽學 「明洪武十六年開,設於九都蓮堂」 ,今廢。
「僧會司 明洪武十五年開,設於崇報寺,今廢。」 「道會司 明洪武間,設於東嶽廟,今廢。」
仙居縣治 ,在北峰之下。舊在盂溪前金家店上若西郭垟之北。其址耕為田,土人呼知縣臺者,乃再遷也。今址為晉令羊欣永和四年所卜,土城周二里許,治亦窄隘。至宋皇祐元年,令陳襄始拓之。露臺甬道,植柏木,刻御文,規制頗敞,復建巖老堂於後。宣和二年,土人入寇,以榜上「僊」 字「大己」 ,犯其諱焚之。建炎二年,令張亨重建,又為丞、尉建署。紹興十二年,令杜師旦建安樂堂於後。三十五年,令梅克明建譙樓於前。淳熙六年,令唐仲溫建三亭於後圃。慶元四年,令以民獻瑞麥,建秀岐堂於東。開禧三年,令姚偓重新譙樓。嘉定五年,令董履道建受山堂,又建貞趣亭。六年,簿趙彥儋建主簿廳。十二年,丞林訪建三益亭。端平二年,令章敏子以譙樓圮新之。淳祐六年,令許景龍以堂及廊漸墜,葺之隨燬。七年,令夏嘉復建,又建穹橋以壓獅山,鑿七井以禳火厄。則朱文公熹行部時事也。景炎二年,治燬於亂矣。元至元十八年,尹王徵建,又建思政堂於後,丞杜繼良加增焉。至正丙申正月十四日,復燬於寇。尹亞大亦以榜「僊」 字類己亞大也。明洪武初,令王從古建。弘治九年,令李經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