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38 (1700-1725).djv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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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丙辰,倭入,焚之殆盡。丁巳,同知毛德京掌縣事,概新之,規制視前加勝。隆慶元年,令黃議平其橋。萬曆十年,湯聘尹始建寅賓館於土地祠前,遷「申明堂」 於縣治內。明末盡壞。

皇清初,令蔣成棟新其堂,後漸修復。

縣丞署 在縣治東北。明末裁,令湯聘尹葺為東衙。後令顧震宇因舊址創為「河陽館」 ,今圮。主簿署 在縣治西,今廢。

典史署 :在後堂東北。康熙十一年,典史宋應顯葺。十三年,圮後修葺。

布政分司 在縣治西二百步市橋上。明正統三年重建。嘉靖間燬於倭,同知毛德京重建,久圮。

皇清康熙元年,令康明遠重修。

按察分司 在縣左五十步。明洪武三年建,今廢。

府廳公館 在顯慶寺西,廳房與分司同,今廢。稅課局 在縣西三十步。明洪武間,即舊驛館改置。

河伯所 在河埠,明洪武十四年設。

巡檢司 有二

醫學 在陰陽學東,明洪武十年建。

陰陽學 在按察司東,明洪武十七年建。僧會司 ,在顯慶寺,明洪武十五年建。

道會司 在峽山,明洪武十五年建。

慈濟倉 在酒坊巷東。元令聞人仲修建。收三廢寺之租,以濟貧民。即今城隍廟址也。

平濟倉 在顯慶寺左。宋端平中,丞諸葛宣建,貯雇役之贏粟以濟民。

養濟倉 宋嘉定間,尉王籥建,以給孤貧。「社倉 」 :宋淳熙間,用朱文公之法,置於寺觀,凡十倉。今久廢。

養濟院 在稅務巷東。舊在東門外,宋朱文公徙於此,今存一,在迎恩橋之南,今廢。

漏澤園 有三:一在縣西北三里,宋崇寧四年建院以僧守之。一在縣東白水溪。一在縣北二里,宋淳祐元年邑官陳圭建,亦創庵以僧守之。寧海縣治 舊在廣度里,晉初設白嶠,唐徙海游,永昌元年徙今處。宋皇祐二年,令李純師重建。隆興二年,令薛抗修。元燬於火。明洪武初,制令知縣以下悉置廨宇及吏舍。於是度故址,中為正廳,東西耳房,改「問政堂」 為幕廳,置日晷,闢甬道,立戒石亭。前建儀門,門東為土穀祠,為存留倉,西為冊局,為犴狴,兩旁置榜房,《申明》、「旌善」 二亭,直抵衙樓。又前為治平門,正廳後為後堂,北列知縣、丞、簿宅,而典史宅則置於幕廳後。厥後衙樓、後堂、耳房俱圮壞。丞艾思直建衙樓,令余亢繼葺之。置壺漏鼓角,令郭紳修耳房,建吏舍,令張弘宜建後堂。前為穿堂,以接正廳。改土地祠為「冊局」 ,令江徵修葺之。正德戊辰,令戴顯改耳房以貯冊籍、祭器。萬曆辛卯,令曹學程更建。天啟丁卯及崇禎己巳,東西兩廊燬於火。辛未冬,知縣宋奎光復建。

皇清順治戊戌,圮。康熙丁未,令黃命賢復建。

縣丞署 在堂東,今廢。

主簿署 在堂西後。主簿裁,丞移作署,丞李友泌增建堂舍及後廂。

典史署 在正堂西,舊為正衙樓軒,曹學程改建。

察院行臺 在縣治東五十步。明洪武間,令李茂創建。舊為按察分司,後移司改院,今廢。布政司 :在治西北二百步。明正統五年建,今廢。

按察司 在治西二百步,原白嶠驛基。明嘉靖間改司。今旁置馬王廟。

海道司 在治東二百步,妙相寺前。明萬曆辛巳,黃淳建。

鐵場巡檢司 在治北六十里。

竇嶴巡檢司 在治東南八十里。

陰陽學  、醫學 俱在縣治之南。

僧會司 在妙相寺,今廢。

道會司 在東門外元妙觀,今廢。

存留倉 在治儀門東。明成化二十二年,令張弘宜建,久廢。

預備倉 與《存留》相對。

養濟院 舊在治西四十步,廢。明成化十五年,令郭紳建於南門外一里。

漏澤園 在縣東四里白嶠山。宋崇寧二年奉詔置,歲遠迷失。

《義阡 》二處一在東隅一里,一在社稷壇西北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