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1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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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係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詳本折派徵。

倉剩改折備餉,共該米二十六石五斗。每石徵銀七錢。閏年聽撥湊給本府府學師生。餘年解司餉

府常豐倉折價米二千九百六十四石四升七合一勺,該銀一千四百八十二兩二分三釐五毫五絲解府給軍。

解司備用,該銀一千五百一十一兩一錢一分五釐五毫五微。

候官縣

官園、池塘、洲湖地山一千四百九十三頃四分零。

民田、園、池塘、洲、湖地、山二千五百五十四頃八十九畝三分五釐五毫。

額徵秋糧四千四百一十四石一斗三合五勺。每石派實徵銀三錢三分一釐五毫七絲五忽六微八纖。

民米秋租稅鈔折米二萬六千七石三斗七升五合六勺八抄半折本色米一萬三千三石六斗八升七合八勺四抄,內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米三十五石九斗八升五合外,實米一萬二千九百六十七石七斗二合八勺四抄半。納折價米一萬三千三石六斗八升七合八勺四抄。每石派銀五錢,該銀六千五百一兩八錢四分三釐九毫二絲。

起運

京庫、《金花折色》、正價銀三千三十八兩二錢六分二釐五毫。扛索銀四十五兩五錢七分三釐九毫三絲七忽五微。內官米折銀一千四百七十兩三錢四分九釐四絲四忽五微。民米折銀一千六百一十三兩四錢八分七釐零

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一百二十六兩五錢七分,水腳銀二十五兩三錢一分四釐。

存留

本府儒學,該倉米三百八十一石六斗。有閏年,加米三十一石八斗,於撥剩米內補給。本縣儒學,該倉米五百九十一石二斗。

本府常豐倉,該米一萬一千九百二十六石六斗二合七勺五抄,給左、右、中三衛官軍人等俸糧,係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詳本折徵派。

倉剩改折備餉、該米六十八石二斗四升九合。每石徵銀七錢。閏年、撥三十一石八斗湊給本府府學師生。餘年解司餉

本府常豐倉折價米四千二百六十石四斗四升四勺四抄,該銀三千一百三十兩二錢二分二毫二絲解府給軍。

解司備用銀二千三百七兩八錢七分三釐三毫七忽。

古田縣

官園、池塘、洲、湖地、山二十六頃四十畝六分。民田、園、池塘、洲、湖地、山二千四百三十一頃九十六畝三分六釐。

清丈官民田園、池塘、洲、湖地、山三千六十四頃九十七畝三分九釐二毫五絲七忽,少原額二十六頃四十畝六分。

額徵秋糧一千一百八十二石三斗三升三合,每石派實徵銀二錢八分四釐八毫六絲五忽一微七纖,該銀三百三十六兩八錢五釐三毫九絲四忽。

民米秋租稅鈔折米一萬三千一十八石六斗八升六合八勺,半納本色米六千五百九石三斗四升三合四勺。內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米一十八石一升三合外,實徵米六千四百九十一石三斗三升四勺。半納折價米六千五百九石三斗四升三合四勺。每石派銀五錢,該銀三千二百五十四兩六錢七分一釐七毫起運。

京庫、《金花折色》、正價銀一千四百一十五兩六錢六分二釐五毫。扛索銀二十一兩二錢三分四釐九毫四絲。內官米、折銀三百三十六兩八錢五釐三毫九絲四忽。民米折銀一千一百兩九分二釐四絲六忽

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五十八兩九錢七分五釐,水腳銀一十一兩七錢九分五釐。

存留

本縣儒學該倉米三百五十八石八斗。有閏年加米二十九石九斗,於剩米內湊給。

際留倉米二百二十三石六斗一升五合九勺二抄五撮。給本縣官吏人等俸糧。

萬安倉、該米一千石、解府給軍

福清倉、改折該米三千七百三十七石一斗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