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5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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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簿衙 在縣治西

按察分司 在縣治東

尉廳 在縣治西南,後遷東街。

際留倉 在縣治儀門之西。明洪武十六年,知縣顧思敬建。弘治六年重建。萬曆四十二年,知縣徐觀復重修。

東預備倉 原在折桂里。明成化間遷於治之東。嘉靖二年因圮,又遷於儀門內之西。萬曆四十二年重修。

道會司 明洪武十八年設,在福神觀。

惠民藥局 在縣治東街。明洪武十八年,知縣文公維建。昔為惠民局,今為巡檢司。

興化府學校考        府志

本府

興化府儒學 在郡治東。宋太平興國間,始置興化軍。咸平元年,有詔立學,諸生方儀、陳詡願入貲,助建本軍廟學,疏請得賜地。於軍治東南隅首構正殿,並建三禮堂、御書閣。三年

文廟成。六年、學成。紹興十九年、教授徐士龍、請於

部使者,得官錢一千三百萬,改作東廟。乾道七年,教授陳應言重修殿門、御書閣。淳熙四年火,燬學幾半。知軍翁作礪修葺,扁講堂曰「道化堂。」 紹熙二年,知軍趙彥勵建忠恕堂及十齋,又建經史庫、祭器庫。嘉熙二年,知軍張友重修學舍,為士增廩食。郡人正字王邁記。淳祐六年,教授俞來修忠恕堂,建尊經閣其上。元初學校無考。元貞元年以後,教授宋眉年、學錄黃烈等相繼修葺。廟與道化堂增建「尊德」 、「尚賢」 二堂,以祀先賢及復學田。明洪武二年,詔天下立廟,知府蓋天麟奉制重修,定四配、十哲位次,飾兩廡像。改道化堂曰「明倫堂」 ,省十齋為「志道、據德、依仁、游藝」 四齋。闢儀門,新設會饌堂,建神廚、祭器庫、宰牲所於櫺星門內之左,立米廩於櫺星門內之右。永樂四年,通判孫旼、教授傅顯立《進士題名碑》,參政楊景衡記。宣德十年,僉事陳祚奉詔命莆田縣知縣劉玭重修廟學,學士錢習禮記。景泰元年,知府張瀾飾廟像,即舊射圃地建養牲所,訓導蕭亨記。成化二年,知府岳正範銅為祭器。八年,知府潘琴建大成門,副使劉琦命增築月臺於明倫堂前。十二年,同知孫蘭建尊經閣。十三年,御史尹仁命教授王鏞飾兩廡像。十五年,王鏞析建《舉人、進士題名》二碑,郡人提學黃仲昭記。嘉靖十年,詔改大成殿。

先師廟大成門曰「廟門。」 撤聖賢像,立牌位,別建祠。

於廟東,祀啟聖公;建敬一亭於櫺星門右。四十一年,倭寇陷城,廟學盡燬。四十三年,郡人御史林潤奏乞恩給帑銀,下知府易道談重建,規制仍舊,左為

先師廟:「廟東啟聖祠西」 ,「齋沐所。」 「廟後米廩」 東西兩

廡。前廟門。門內東祭器庫,西樂器庫。門外東名宦祠、合志祠,西鄉賢祠,林公祠。又外櫺星門。其收支所在啟聖祠前。宰牲所在櫺星門東。右為明倫堂。堂之東尊經閣前敬一亭,西會文樓。樓下饌堂。後分教二衙。明倫堂前為露臺、泮池,有橋。橋東志道、依仁二齋,西據德、游藝二齋。後分教、掌教三衙。前大門。門外東土地祠,明季改為文昌祠;西碑亭,明季改為土神祠。路之南為指南所,內立號房四十間,今廢,賃為民居收租。路左「聖域」 、「高第」 二坊,右「賢關」 、「名卿」 二坊,郡人尚書林雲同記。隆慶五年,知府林有源重製。

文廟祭器,萬曆三十一年重修。「據德」 、《游藝》二齋三。

十九年,推官殷宗器以贖鍰重修殿廡、門牆。天啟二年,知府胡爾慥重修殿廡、戟門、明倫堂《志道》、「《據德》《依仁》《游藝》」 四齋。

皇清順治七年,知府朱國藩重修。十七年,知府顧鏞

修明倫堂,邑人庶子黃𤣱有記。康熙七年,知府慕天顏、教授張可仰重修正殿、兩廡,邑人給事中張松齡記。十三年閩亂,遭寇蹂躙。二十一年,知府蘇昌臣重修兩廡、廟門、名宦、「鄉賢《合志》」 林公諸祠。明倫堂、尊經閣、聖域、「賢關」 二坊。通判湯傳楷重修學門及會文樓。

學田 :順治十五年,分守蘇弘祖捐置學田六畝四分。康熙二十年,城守王友誌捐置學田六畝三分,載租十石七斗,充科舉年三學諸生起送之資。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俸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