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7 (1700-1725).djvu/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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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倉 在大金城中,原屬衛,正統中改屬有司。

惠民藥局 舊醫學,今廢。

養濟院 舊名「貧子營」 ,在西城六禪巷,元末廢。明嘉靖間重建。十五年,知州謝廷舉增建福安縣治 。宋淳祐五年,縣令鄭黼創於扆山鳳頂之下,即今長溪西鄉尉衙地。九年,縣令林子勳踵成之。元至元十三年燬。至大四年,主簿胡璉,至正三年縣令趙元善俱重建。明洪武八年,知縣崔孚新之。天順六年,知縣陳謨重修,久而復壞。弘治四年,知縣王曥建正廳、燕堂、儀仗庫、幕廳。先是,至正三年,趙元善允邑民連顯卿請,建儀門三間,在正廳前。正德元年,顯卿七世孫克勤、克顏重建。正德十三年,知縣于震建典史廳及吏廨,移儀門進五丈許,以其地建譙樓。十五年,州判李長署邑,立戒石亭於甬道中。嘉靖六年,知縣韓洲建獄於儀門之右。十一年,知縣唐仕建令、丞、簿、尉宅。三十八年四月,倭陷縣公署俱火,僅存簿、典二宅,亦旋壞。三十九年,知縣盧仲佃建正堂,扁其上曰「愷悌」 ,扁燕堂曰「臨汝」 ,曰「禮賓。」 左為「帑藏」 ,為火藥庫,堂右南面為儀仗庫。幕廳在廳事之東,扁曰「省思」 ,曰「贊政。」 知縣宅舊在正堂西,乃移而中。縣丞廳在東偏,舊與幕廳平列,移正北三丈,與主簿西偏之廳相對。二宅各在本廳之後。萬曆九年,簿員裁減,廳廢。典史廳在丞廳之南三十步。典史宅亦在廳後。諸吏廨在戒石亭左右。萬曆九年,水壞尉廳,餘公署以址高不壞。二十三年,知縣陸以戴為積穀日多,舊時于儀門空房權宜收貯,今損壞,乃以原裁簿廳舊址,建倉六間,又修理舊厫六間,又於倉後空地增建十間。復以監房壞於九年之水,向將譙樓及倉所羈候,遇有重囚寄禁州獄,因仍日久,慮有疏虞,乃建獄於儀門西之舊地,瓦屋棘垣,規制嚴密。既而建旌善、申明亭、延賓館諸吏廨。三十七年,署縣衷時敕建川堂廳事後。

寧德縣 治,閩龍啟元年置。初議設於四都陳塘洋,後以土疏水輕,乃建於白鶴洋,即感德場之故地也。歲久傾圯。宋建炎四年,縣令趙詵之建。元至元二十一年燬,明年,縣尹徐卯孫建。明洪武十年,知縣朱政以其規制簡陋,乃重建。弘治四年,知縣徐黼乃建譙樓於儀門之前,環砌石牆護之。弘治十五年,主簿江鎔建後堂於正堂之北,扁曰「忠愛堂」 ,左右翼以庫房。正德三年戊辰,火災大作,官舍民廬,悉為煨燼,僅存譙樓一座以護之,石牆也。正德七年,知縣熊翀重建正堂、後堂,官衙、吏舍諸繕悉備,其規制宏麗,敻出異常。嘉靖四十年,倭夷破城,縣治丘墟。四十三年,知縣林時芳從新肇造,舊址南向。分守金公淛都督戚繼光病其虎山高迫,龍首低垂,朱雀斜飛,風氣不聚,乃定命而東向焉。開拓基址,有礙民居者,以官地易之。中建正堂三間,扁曰「若保。」 幕廳一間在堂東,藏庫一間在堂西。吏曹卷房一十四間,分列於堂下左右。中為墀道,前立戒石亭,又前建儀門五間。知縣宅二座,在正堂之北。東為縣丞宅,西為主簿宅,各二座。典史宅亦二座,在丞宅之南。吏舍二十餘間,在簿宅之南。獄房在儀門之西。土地祠在儀門之左。寅賓館在儀門右。萬曆七年,知縣鄺彭齡建譙樓三間於儀門之南。十二年,知縣高愈謙建「申明」 、「旌善、總鋪」 、「惠民藥局」 各三間,對峙於譙樓之前。萬曆十七年,知縣舒應元蒞任,一掃故陋,凡創造之未備者增之,未善者易之,逼窄者恢拓而張大之。

福寧州學校考     州縣志合載

本州

福寧州儒學 舊在州治東。初,宋長溪縣學,在州治東保明寺左。慶曆三年,縣令杜樞徙城東南菱湖地。元祐二年,縣令馬康侯又徙東郊。五年,復建於菱湖。泰定三年,縣令姚迥重修明倫堂。九年,縣令江潤祖、淳熙七年,縣令許鑄、咸淳五年,縣令趙時樌、七年縣令李季可,並修葺。元至元十五年燬,惟存禮殿,知州樊忠「構明倫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