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1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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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除荒蕪外,編出人丁一千四百九十七丁一分八毫七絲三忽五微。

《民屬更名》二項,通共實在人丁二萬一千五百八丁九分五釐七毫九絲六忽五微。

襄陽縣:附郭。

《民屬》原額《人丁》一萬四千九百五十一丁,《自》

皇清定鼎起,至康熙十年止,內除逃亡外,見存并各

年編審,增出人丁一萬二百八十四丁七分九釐九毫二絲三忽。內於康熙四年奉文,因西山進勦,豁免運夫故過人丁四十一丁,實存人丁一萬二百四十三丁七分九釐九毫二絲三忽。又歸併更名田地,昔在明季,原無額丁,比照民例,除荒蕪外,編出人丁七百五十九丁七分八毫七絲三忽五微。

《民屬更名》二項,共實在人丁一萬一千三丁五分七毫九絲六忽五微。

宜城縣

《民屬》原額《人丁》七千二百八十五丁,《自》

皇清定鼎起,至康熙十年止,內除逃亡外,見存并各

年編審,增出人丁三千一百四十一丁。內於康熙四年奉文因西山進勦,豁免運夫故過人丁四十七丁,實存人丁三千九十四丁。又歸併更名田地,昔在明季,原無額丁,比照民例,除荒蕪外,編出人丁六十七丁。

《民屬更名》二項,共實在人丁三千一百六十一丁。

南漳縣

《民屬》原額「人丁」 八千九百九丁,《自》

皇清定鼎起,至康熙十年止,內除逃亡外,見存并各

年編審,增出人丁二千一百四十八丁。內於康熙四年奉文因西山進勦,豁免運夫故過人丁一丁,實存人丁二千一百四十七丁。又歸併更名田地,昔在明季,原無額丁,比照民例,除荒蕪外,編出人丁一十四丁。

《民屬更名》二項,共實在人丁二千一百六十一丁。

棗陽縣

「《民屬》原額人丁」 八千五百五十。丁,自

皇清定鼎起,至康熙十年止,內除逃亡外,見存并各

年編審,增出人丁二千六百六十丁五釐。內於康熙四年奉文因西山進勦,豁免運夫故過人丁四百六十九丁,實存人丁二千一百九十一丁五釐。又歸併更名田地。昔在明季,原無額丁,比照民例,除荒蕪外,編出人丁一百二十八丁四分。

《民屬更名》二項,共實在人丁二千三百一十九丁四分五釐。

穀城縣

《民屬》原額《人丁》七千七百七十八丁,《自》

皇清定鼎起,至康熙十年止,內除逃亡外,見存并各

年編審,增出人丁六百二十八丁。內於康熙四年奉文,因西山進勦,豁免運夫故過人丁二十三丁,實存人丁六百五丁。又歸併更名田地,昔在明季,原無額丁,比照民例,除荒蕪外,編出人丁二百五十二丁。

《民屬更名》二項,共實在人丁八百五十七丁。《光化縣》:

《民屬》原額《人丁》五千四百五十五丁,《自》

皇清定鼎起,至康熙十年止,內除逃亡外,見存并各

年編審,增出人丁一千四百一十四丁。內於康熙四年奉文因西山進勦,豁免運夫故過人丁二十五丁,實存人丁一千三百八十九丁。又歸併更名田地,昔在明季,原無額丁,比照民例,除荒蕪外,編出人丁二百七十三丁。

《民屬更名》二項,共實在人丁一千六百六十二丁。

均州

「《民屬》原額人丁」 六千九十八丁,自

皇清定鼎起,至康熙十年止,內除逃亡外,見存并各

年編審,增出人丁三百四十六丁。內於康熙四年奉文,「因西山進勦,豁免運夫故過人丁四丁」 ,實存人丁三百四十二丁。又歸併更名田地,昔在明季,原無額丁,比照民例,除荒蕪外,編出人丁三丁。

「《民屬》更名」 二項,實存人丁三百四十五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