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為戟門,又前為泮池,為櫺星門。殿之後為明倫堂,旁列兩齋:曰「進德」 、「修業。」 堂之後為敬一亭,右為啟聖祠,殿之後為饌堂。戟門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又左為聚奎樓。門內為號房。而教諭宅則在明倫堂之右,訓導宅則在饌堂之前。後俱廢。
皇清康熙三年,知縣曹席珍建茅殿三間以棲「神主。」
十三年,賊焚。二十年,知縣徐京陛捐貲重修大殿三間,東西兩廡。教諭謝加恩修「明倫堂」 一座,其餘門舍庭廡,俱廢未修。
射圃 、社學 、學田
學倉 今俱廢
保康縣學 在縣治右。弘治十一年,知縣蘇惠和建,久廢。
皇清康熙六年,知縣李粹白建茅殿三間,賊,又廢之。
二十年,知縣金國明重修。
射圃 、學田 、社學 俱久廢。
鄖西縣學 在治西南。成化十三年,都御史原傑刱建。中為大成殿,「旁列兩廡,前戟門,又前為櫺星門,後為明倫堂,旁列進德、修業兩齋、博士兩宅。」 弘治八年,知縣劉理重修,又刱置泮池於戟門外。十四年,知縣王才於櫺星門甃石臺、刱號房於東廡後,未就,主簿張誼成之。嘉靖九年,知縣邵暘建啟聖祠於學門內,又建敬一亭於啟聖祠前。今俱廢,僅存舊址。
皇清順治六年,知縣賀繩烈於舊址蓋茅屋三間,康
熙二年,李昱重為蓋之。七年,祝應晉增修正門、角門,餘俱廢,尚未修。
「博士」 兩宅 ,今權寓僧寺。
社學 在縣治西北。成化十五年建。正德元年知縣石璇重修,至嘉靖七年全燬。
學田 無
學倉 在儒學東,今廢。
鄖陽府戶口考 府縣志合載
府總
原額戶口人丁二萬九千二百八十七丁。今實在人丁五千二十丁。
原額丁銀九千五百九十九兩七錢八分。今實徵丁銀一千六百八十三兩七錢。
鄖縣
原額「戶口人丁」 九千一百一十六丁。
額徵丁銀二千八百三兩三錢六分。迄今凋殘之後,不及十之二、三。
《實在人丁》一千三百六十八丁。
實徵丁銀七百九十一兩五分。
房縣
原額戶口人丁三千七百八十丁。
今實在人丁三百一十丁。
原額丁銀一千三百四十五兩二錢五分有奇,今實徵丁銀一百一十三兩一錢七分有奇。《竹山縣》:
原額《人丁》四千三百七十一丁。
額徵銀一千二百八十七兩六錢三釐有奇。除逃亡人丁三千九百九十三丁。
無徵銀一千一百七十六兩三錢二分五釐有奇。
「見在招撫復業人丁」 三百七十八丁。
實徵銀一百一十一兩三錢五分七釐有奇。《竹谿縣》。
原額戶口人丁二千八百一十丁。
「《實在》人丁」 二百二十五丁。
原額丁銀一千一百八十一兩四錢一分,實徵丁銀一百三十六兩六錢四分有奇。《保康》縣:
原額戶口人丁二千四十二丁。
今實在人丁一百四十一丁。
原額丁銀八百九兩九錢三分五釐。
今實徵丁銀五十五兩九錢二分二釐。
鄖西縣
原額戶口人丁七千一百六十八丁。
內除逃亡實在人丁一千三百零六丁。
原額丁銀二千一百九十六兩六錢二分四釐有奇。
今實徵丁銀四百九兩八錢六釐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