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2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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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兆不虛矣。先是縣治東有隙地,南望霍山之上,諸 峰如簇,濃綠淺翠,疊見層出。因創小亭,凡溪山在處, 可一覽而盡。工方告成,異麥適至。扁曰「喜豐」,以侈邑 人歌舞之情。嘗聞張堪以麥兩岐而興歌,周王以禾 同穎而名書,以至木連理芝九莖,神奇之產,載於傳 記,可考而知,皆非偶然者。自茲以還,三登之慶,將不 一書而足。豐年之慶,會當有嗣。古而作者,實非妄也。 聊識其略。

《處置鄖陽流民疏》
明·原傑

題為處置流民事:奉諭:「近聞湖廣、荊襄、河南等處流 民,自驅逐之后,中間去而復來,及近時各處災傷迯 移之眾,日漸數多,不可不預為處置。命爾前往彼處, 遍歷地方,除原有附籍外,其新聚流民,須一一取勘 見數,公同各該鎮守巡撫內外官員從長計議,查照 宣德、正統年間官司行過事蹟,或編戶附籍州縣,或 驅遣復業,嚴立禁防。二者之間,孰得孰失。務在詢察 人情,酌量事務,眾以為是,雖已廢之法,在所當行;眾 以為非,雖已行之事,在所當革。用圖經久之計,無循 目前之謀。又如本處衛所,或漫無統紀,當歸之某司; 附近州縣,或難以管轄,當屬之某府。凡事悉聽爾便 宜處置,務期停當。欽此。」又准戶部太子太保兼都御 史李賓題稱,鄖、襄等處流民,須立州縣以統治之,設 衛所以控制之,則朝廷無南顧之憂,蒼生免流離之 患,撫安之計,無過於此。因奉旨:「著左都御史原傑去, 務要處置停當,欽此。」為照陝西漢中等郡,金州、商州 等縣,俱與荊、襄接境流民新聚處所,選委湖廣、河南、 陝西都、布、按三司官員王用等遍歷山谷,取勘流民 共一十一萬三千三百七十一戶,男婦共四十三萬 八千六百四「十四名口,審係山東、山西、江西、四川並 本省軍兵等籍。」隨同鎮守等處官員議得:「流民先因 原籍差糧浩繁,及畏罪棄家偷生,置有土田,置有產 業,蓋有房屋,亦不過養贍家口,別無非為事端。若因 前例一概逐遣,恐去而復來。且各處頑民聞知地土 空闊,糾集趁住,不數年必有甚如今日者,勢難盡遣。 合將近年逃來不曾置有產業者,原籍產業尚在流 民戴廣等共一萬六千六百六十三戶,男婦四萬五 千八百九十二名口,並平昔兇惡新發原籍者,照例 遣回。其本分營生流民張清等共九萬六千六百五 十四戶,男婦共二十七萬二千七百五十二名口,仰 遵《俞旨》,附各該州縣編籍,應當差糧,仍嚴立禁條,用 杜將來。」此非一時之安,亦屬久遠之計。奈襄陽僻在 一隅,離布政司水路動經月餘,所轄一州十縣,內均 州、竹山、穀城、南漳、房縣、上津等縣,俱在萬山之中,賊 盜哨聚之處,離襄陽遠則「十日,近不下五六日,一旦 有事,若待走報三司議調官軍,鮮克有濟,必須就近 添設司道府衛,位高望重,且知利害所係,較之他術 百倍。今踏勘鄖縣地方廣闊,迫近漢江,路通竹山、房 縣、上津、洵陽、淅川等縣,正四通八達要地,盜賊出沒 之所,應展築城池,添設府衛,控制地方,撫安軍民。」又 據竹山里老楊郁等並委官王用等呈告,「竹山縣地 名尹店,鄖縣南門堡,洵陽縣白石河,商州豐陽鎮、南 陽南召,唐縣桐柏鎮,房縣馬良坪,宜陽鄉穆冊、趙保 村,汝陽縣楊埠,俱係長山大谷,密傍江河,各離縣遠, 非獨藏賊窠穴,抑且禁捕不前,合添設縣治並巡檢 等官,因恐有違礙,又同各設委官踏看得尹店、南門、 白石、豐陽、南召、桐柏等處相應立縣,馬良坪止可立 堡,穆冊、保村、楊埠各應添設巡檢,俱各遵奉敕旨,便 宜處置,委官督理。展築鄖縣城池,添蓋公署。奈工程 浩大,必須軍民兼役,方可圖成。伏祈敕令湖廣巡撫 並分守官員,趁時修築,庶得堅完,以撫流逋,以安地 方,千萬年幸甚!」

《創置鄖陽府治記》
周洪謨

成化七年,荊、襄流民百餘萬,有司逐之,當盛暑,暍死, 疫死者過半。予聞之惻然,乃著說曰:「昔同修《天下地 理志》,見東晉時廬江松滋之民流至荊州,乃僑設松 滋縣於荊、江之間。陝西雍州之民流聚襄陽,乃置南 雍州於襄水之側。其後松滋遂隸於荊州,南雍遂隸 於襄陽,垂千餘年,靖謐如故。此前代處置流民者甚 得其道。今若聽其近諸縣者附籍,遠諸縣者設州縣 以撫之,置官吏,編里甲,寬徭役,使安生理,則流民皆 齊民矣,何以逐為?」一日,大理寺正王君軾得予之說, 以示監察御史薛君為學,學獻於左都御史李廷用。 用謂予曰:「斯說甚善,惜未之行。」適流民既逐復聚,用 乃撮其大意,以疏於朝。天子可其議,以副都御史原 子英往蒞其事。英乃大會鎮守太監韋公貴及河、陝 等官,合謀僉議,籍流民十二萬五千餘戶。遂割竹山 之地置竹谿,割鄖津之地置鄖西,割漢中、洵陽置白 河。升西安商縣為商州,而析其地為商南、山陽二縣。 析南陽、唐縣、汝州為桐柏、南召、伊陽。流寓土著,參錯 以居,即鄖縣升鄖陽府以統六縣。薦鄧州知州吳遠, 以知鄖陽府事薦河南監察御史吳文博,以留守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