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皆竹樓之所助也。公退之暇,披鶴氅衣,戴華陽巾, 手執《周易》一卷,焚香默坐,銷遣世慮。江山之外,第見 風帆沙鳥,煙雲竹樹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煙歇,送夕 陽,迎素月,亦謫居之勝概也。彼齊雲落星,高則高矣; 并幹麗譙,華則華矣。止於貯妓女,藏歌舞,非騷人之 事,吾所不取。吾聞竹工云:「竹之為瓦僅十稔,若重覆 之得二十稔噫?吾以至道乙未歲自翰林出滁上,丙 申移廣陵,丁酉又入西掖,戊辰歲除日,有齊安之命, 己亥閏三月到郡,四年之間,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 在何處,豈懼竹樓之易朽乎?幸後之人與我同志,嗣 而葺之,庶斯樓之不朽也。」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記。
《到黃州謝表》蘇軾
臣軾言:「去歲十二月二十九日,准敕,責授臣檢校尚 書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僉 書公事,臣已於今月一日到本所訖者。」狂愚冒犯,固 有常刑。仁聖矜憐,特從輕典,赦其必死,許以自新。祗 服訓辭,惟知感涕。《中謝》。伏念臣早緣科第,誤忝縉紳, 親逢睿哲之興,遂有功名之意。亦嘗召對便殿,考其 「所學之言;試守三州,觀其所行之實。而臣用意過當, 日趨於迷,賦命衰窮,天奪其魄。叛違義理,辜負恩私。 茫如醉夢之中,不知言語之出。雖至仁屢赦,而眾議 不容。案罪責情,固宜伏斧鑕於兩觀;推恩屈法,猶當 禦魑魅於三危。豈敢尚玷散員,更叨善地,投畀麏鼯 之野,保全樗櫟之生。臣雖至愚,豈不知幸?此蓋伏遇 皇帝陛下德刑並用,善惡兼容,欲使法行而知恩,是 用小懲而大戒。天地能覆載之,而不能容之於度外; 父母能生育之,而不能出之於死中。伏惟此恩,何以 為報!惟當蔬食沒齒,杜門思愆,深悟積年之非,永為 《多士》之戒。」貪戀聖世,不敢殺身;庶幾餘生,未為棄物。 若獲盡力鞭箠之下,必將捐軀;矢石之間,指天誓心, 有死無易!
《黃州上文潞公書》前人
軾再拜:「孟夏漸熱,恭惟留守太尉執事台侯萬福。承 以元功,正位兵府,備物典冊,首冠三公。雖曾孫之遇, 絕口不言,而金縢之書,因事自顯。真古今之異事,聖 朝之光華也。」有自京師來,轉示所賜書教一通,行草 爛然,使破甑敝帚,復增九鼎之重。軾始得罪,倉皇出 獄,死生未分,六親不相保。然私心所念,不暇及他,但 「顧平生所存,名義至重,不知今日所犯,為已見絕於 聖賢,不復得為君子乎?抑雖有罪不可赦,而猶可改 也?伏念五六日至於旬時,終莫能決,輒復強顏忍恥, 飾鄙陋之詞,道疇昔之眷,以卜於左右。遽辱還答,恩 禮有加,豈非察其無他而恕其不及,亦如聖天子所 以貸而不殺」之意乎?伏讀灑然,知其不肖之軀,未死 之間,猶可洗濯磨治,復入於道德之場,追申徒而謝 子產也。軾始就逮赴獄,有一子稍長,徒步相隨,其餘 守舍,皆婦女幼稚。至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文書,州 郡望風,遣吏發卒圍船搜取,老幼幾怖死。既去,婦女 恚罵曰:「是好著書,書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燒 之。比事定,重復尋理,十亡其七八矣。到黃州,無所用 心,輒復覃思於《易》《論語》,端居深念,若有所得,遂因先 子之學,作《易傳》九卷,又自以意作《論語說》五卷。窮苦 多難,壽命不可期,恐此書一旦復淪沒不傳,意欲寫 數本留人間,念新以文字得罪,人必以為凶衰不祥 之書,莫肯收藏。又自惟非一代偉人不足託以必傳 者,莫「若獻之明公。而《易》傳文多未有力,裝寫獨至《論 語說》五卷,公退閒暇,一為讀之,就使無足取,亦足見 其窮不忘道,老而能學也。」軾在徐州時,見諸郡盜賊 為患,而察其人多凶俠不遜,因之以饑饉,恐其憂不 止於竊攘剽殺也,輒草具其事上之,會有旨移湖州 而止。家所藏書既多亡軼,而此書本以為故紙糊籠 筐,獨得不燒,籠破見之,不覺惘然,如夢中事,輒錄其 本以獻。軾廢逐至此,豈敢復言天下事,但惜此事粗 有益於世,既不復施行,猶欲公知之,此則宿昔之心 掃除未盡者也。公一讀訖,即燒之而已。黃州食物賤, 風土稍可安,既未得去,去亦無所歸,必老於此。拜見 無期,臨紙於邑,惟冀以時為國自重。
《黃州答章子厚參政書》前人
軾再拜子厚參政諫議執事。自軾得罪以來,不敢復 與人事,雖骨肉至親,未肯有一字往來。忽蒙賜書,存 問甚厚,憂愛深切,感嘆不可言也。恭聞拜命,與議大 政,士無賢不肖,所共慶快。然軾始見公長安,則語相 識云:「子厚奇偉絕世,自是一代異人,至於功名將相, 乃其餘事。方是時,應軾者皆憮然。今日不獨為足下」 喜朝之得人,亦自喜其言之不妄也。軾所以得罪,其 過惡未易以一二數也。平時唯子厚與子由極口見 戒,反覆甚苦,而軾強狠自用,不以為然。及在囹圄中, 追悔無路,謂必死矣。不意聖主寬大,復遣視息人間。 若不改者,軾真非人也。來書所云,「若痛自追悔往咎 清時,終不以一眚見廢」,此乃有才之「人,朝廷所惜,如 軾正復洗濯瑕垢,刻磨朽鈍,亦當安所施用?但深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