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成熟併節年至康熙六年止開墾田地、塘共四千六百三十七頃四十三畝九釐七毫八絲七微。
科成熟糧、四萬五千九百七十八石九斗一升六合零
實徵:銀一萬八千一百五十七兩九錢四分九釐九毫零。
九釐、餉銀一萬一千七百三十一兩一錢九分二毫五絲。
除荒併失額無徵銀四千五百八十一兩六錢九分八毫零。
實徵:銀七千一百四十九兩四錢九分九釐四毫零。
以上田地、塘人丁新加絹價、顏料九釐,餉共額銀四萬三千六百九十六兩九錢一分八釐七毫有奇。
除荒併失額無徵銀一萬六千七百八兩五分一釐有奇。
實徵銀二萬六千九百八十八兩八錢六分七釐六毫有奇。
起運
《戶禮工光》冗款九釐,餉共額銀三萬二千七百五十五兩二錢五分六釐四毫有奇。
除荒併失額無徵銀一萬二千二百一十五兩三錢三分六釐六毫有奇。
實徵銀二萬五百三十九兩九錢一分九釐有奇。內詳奉院司議,將戶部項下於原裁冗款撥實徵銀三百三十一兩一錢一分八釐四毫,補給鋪兵苦役,除荒不足原額工食之數。
實徵起解銀二萬二百八兩八錢一釐三毫零,解費額銀一百六十九兩一錢八分六釐一毫三絲三忽。
除荒併失額無徵銀七十兩七錢五分七釐四毫零。
實徵銀九十八兩四錢二分八釐六毫零。存留官役俸食、驛站均徭馬夫祀祭、雜支等項,除奉裁充餉外,實存銀六千七百五十四兩二錢三分三釐四毫五絲。
除荒併失額無徵銀二千七百七十三兩三錢九分四釐三毫零。
實徵銀三千九百八十兩八錢三分九釐一毫零外詳奉院司議,「將戶部」 項下於原裁冗款內撥實徵銀三百三十一兩一錢一分八釐四毫,補給鋪兵苦役,除荒不足原額工食之數。二項共實徵銀四千三百一十一兩九錢五分七釐五毫有奇。
順治九年,會裁各役工食、修宅家伙,共銀二百四十兩八錢。
除荒銀一百一兩七錢一分二釐五毫有奇,實徵銀一百三十九兩八分七釐五毫有奇。順治十四年,奉裁各官役俸食、扇傘、油燭、膳夫、渡夫、修船、鄉飲、門神、桃符、廩糧、科考、府縣應朝供應等項,共銀四百四十兩九錢三分五釐六毫七絲。
《除荒》銀一百八十四兩七錢四分七釐七毫有奇。
實徵銀二百五十六兩一錢八分七釐七毫有奇。
順治十六年,奉裁各役工食、草料、驛丞官役俸食等項,共銀二百五十五兩九錢二分。
除荒銀一百八兩九分八釐九毫二絲零,實徵銀一百四十七兩八錢二分一釐零。康熙元二年,續裁各役工食廩糧等項,共銀一百八十七兩二錢。
除荒銀七十八兩三錢二分八釐零。
實徵:銀一百八兩八錢七分一釐七毫零。四年奉裁,訓導官役俸銀、草料等項共九十三兩九錢二分。
除荒銀三十九兩六錢六分七釐三毫零,實徵銀五十四兩二錢五分二釐六毫零。六年奉裁巡道役食銀十二兩。
《除荒》銀四兩八錢三分三釐八毫。
實徵銀七兩一錢六分六釐二毫。
兵部《江濟》水夫正扛,共銀五百一十六兩五錢四釐五毫五絲有奇。
除荒銀二百九兩四錢一分三釐六毫有奇,實徵銀三百七兩九分九毫零。
隨漕錢糧等項,共銀二千二百六十九兩五分二釐二毫有奇。
除荒銀九百二十兩九錢九分一釐七毫零,實徵銀一千三百四十八兩六分四毫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