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原荒銀四錢六分二釐五毫有奇。
又豁除新荒銀一錢七分七釐六毫有奇,實徵銀三錢三分四釐六毫有奇。
一丁糧外泒
湖課鈔并商稅共銀一百三十八兩四錢七分三釐三毫六絲五忽。遇閏加銀七兩七錢一分一釐七毫有奇。
熟鐵、黃麻、線膠等項,共銀五十一兩九錢一分三釐七毫有奇。遇閏加銀四兩八錢二分一釐七毫四絲。
一班匠
原額班匠銀三十兩
除新逃亡銀十二兩六錢。
實徵銀十七兩四錢
湘陰縣
原額田地、塘除平江寄莊外,七千七百二頃九十四畝九分九釐二毫有奇。
共科秋糧七萬五千四百四十四石八斗二合,額徵銀二萬九千二百四十六兩一錢八分零。新加絹價銀二百五十九兩三錢五分五釐四毫。新加顏料銀二百八十八兩七錢九分。額徵併新加共銀二萬九千七百九十四兩三錢五釐七毫有奇。
額徵夏稅桑絲、一千一百四十六觔一十五兩二分四釐四毫有奇
原荒田地、塘、湖三千九百八十八頃三十四畝五分七釐有奇。
《荒糧》、三萬八千九百七十五石五斗七升二合有奇
無徵銀一萬五千三百九十二畝二錢九釐一毫有奇。
順治十一二年,奉經略內院洪給發牛、種屯墾田一百四十五頃一十畝一分。
科糧一千六百八十六石一升五合九勺零,該銀六百六十五兩八錢五分四釐八毫七絲有奇。
順治十四年,墾田一百七頃二十五畝二分二釐。
科糧一千五十石四斗四升五合七勺二抄有奇。
該徵銀四百一十四兩八錢三分七釐七毫有奇。
十五年,墾田十三頃三十六畝五分六釐五毫有奇。
科糧一百三十九石七斗五升。
該徵銀五十五兩一錢八分九釐五毫有奇。十六年,墾田五十頃二十六畝六釐四毫零,科糧五百二石六斗六升四合九勺零。
該徵銀一百九十八兩五錢一分三毫有奇。十七年墾田六頃二十畝七分九釐。
科糧六十二石七升九合。
該徵銀二十四兩五錢一分六釐一毫有奇。十八年,墾田四頃三十二畝三分。
科糧四十三石二斗三升。
該徵銀十七兩七分二釐三毫零。
康熙元年,墾田三頃五十三畝八分一釐,科糧四十一石六斗八升。
該徵銀十六兩四錢六分零。
二年,墾田塘地九十七頃七十六畝七分一釐五毫。
科糧一千一百五十一石八斗七升六合七勺,該徵銀四百五十四兩八錢九分八釐有奇。三年開墾續墾田地塘四百九十四頃九十六畝一分一釐五毫二絲有奇。
科糧四千八百三十二石一斗七升四合二勺零
該徵銀一千九百八兩三錢二分一釐六毫零。六年墾田五畝四絲一忽。
科糧四斗八升九合七勺五抄。
該徵銀一錢九分三釐四毫有奇。除順治十四年奉文「清丈申豁水划沙塌、荊棘成林、無憑下弓火額田」 九百七十四頃七十一畝八分,失額糧九千五百四十六石五斗七升。
失額無徵銀三千七百七十兩九分二釐六毫四絲有奇。
實荒田地、塘、湖二千九十頃八十畝九釐五毫零。
《實荒》糧一萬九千九百一十八石五斗九升六合四勺零
實徵:銀七千八百六十六兩二錢六分三釐一毫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