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前為雨亭、露臺、甬道為戒石亭,為儀門,為大門,為屏壁,為「申明亭」 ,後為子惠堂,又後為知縣衙,東為縣丞衙、主簿衙,西為典史堂,左右為六房,又東為寅賓館,為福德祠,西為讀律所,又西為獄。崇禎末毀,止存正堂三楹。
皇清順治十年,知縣楊演「修復吏舍。」十五年,知縣濮
萬鎰,造湖南《名邑坊》於頭門。十八年,知縣顏堯揆重修正堂,建寅賓館、福德祠,又建羈候所,其後衙焚燬殆盡。知縣楊演重修正堂三楹,內室五楹,顏堯揆又增修焉。康熙十八年,潰寇西上,縣正堂、庫廨、六房、儀門俱毀。知縣張起鶤捐俸庀財,鳩工重建五楹,庫樓三楹。六房、儀門日漸修復,并內衙堂室。縣丞趙勉周以廳事卑下,水積為壑,捐俸重建。典史張禹錫重建「贊治廳」 三楹,內室三楹。
隆回巡檢司 在縣西北一百八十里。洪武五年立。嘉靖二十二年,道、府委照磨重建。
紫陽巡檢司 ,在縣西一百二十里。司屬武岡巡兵,領邵陽縣工食。
洪橋公館 東四十里至長沙府路。
楮塘公館 東九十里至長沙府路。
官橋公館 東四十里至衡州府路。
檀木公館 東八十里至衡州府路。
車塘公館 西六十里至武岡州路。
蘭橋公館 西九十里至武岡州路。
黃塘公館 西南七十里至新寧路,「屬武岡州。」 新田公館 北四十里至新化縣路。
「陰陽學 」 、「醫學 僧會司」
道會司 俱領於府。不更設
預備倉 原在太平巷,燬;今改於縣治。
皇清康熙年間,共積穀六百五十石,貯倉備賑。
東倉 在羅漢陂
南倉 在石橋頭
西倉 在秋田
北倉 在隆回四都,地名「田心。」
紫陽倉 在紫陽
佘田倉 在佘田鋪。以上六倉,今無存。
外州縣
城步縣治 。明弘治十七年,知縣林宗、典史戴忠任建。正德間,吳轍修。中為正堂,為抱廳,為牧愛堂。知縣衙,東為典史衙。堂左角為庫,東為幕廳,右為龍亭。庫前露臺、甬道、戒石亭,兩序為六房、糧房、承發房,前為儀門。嘉靖庚戌,知縣胡自化重修。門左福德祠,門右為獄,中為大門,上為譙樓,前為申明、旌善二亭。庚申,廣賊踰城劫庫,知縣胡寀申允重修。萬曆戊戌,諶廷錦創修譙樓,改為大門,撤居民房,擴屏壁為坊,平街上建鐘鼓樓。萬曆甲寅,知縣王察復移樓於南街。
皇清知縣趙良橒重修。
布政分司 在縣治西門內。
按察分司 在縣治東門內右邊。
預備倉 原在城北一隅。萬曆三十四年知縣胡夢珍即倉前餘地可建倉廠,酌申將本倉移與際留倉,并列兩倉。康熙十九年起至二十二年知縣王謙共捐穀一百五十八石,存留備賑。社倉三所 ,在真良石、井岩三處。
義倉四十四所 鄉城間置,今俱廢。
養濟院 在治北,知縣胡自化建。萬曆乙卯,知縣汪察復建。屋三間。
「漏澤園 」 一在新開田,一在打牛坪,一在獅子岩。
新化縣治 。宋熙寧五年創,紹聖間復遷。元季兵燬,明洪武初年,知縣張原善即舊址修建。九年,知縣孔克烈始建譙樓。景泰元年復燬,知縣孫子固、縣丞譚鏡重建。嘉靖、萬曆間,知縣羅柏、「利賓、姚九功相繼修拓,規制大備。」 基址南面大街,北抵城牆,東抵儒學,西抵玉虛宮。南北長五十丈,東西闊四十丈。正堂三間,穿堂三間、後堂三間左右庫兩間,今存。右東幕廳三間,西軍冊房三間,俱存址。東為吏戶房,為禮房,為承發房;西為兵刑工房,為架閣房。
皇清順治間,知縣陳九鵬因南倉支給不便,暫移倉
於兩序。十六年,知縣于肖龍以兩序上一截仍為六房,下一截仍立倉。後為知縣衙,西為主簿衙,存址。東為典史衙,儀門左為土地祠。祠前為寅賓館。儀門右為犴獄,前有譙樓三間,知縣張際龍建。左為旌善亭,後改陰陽學。右為管糧衙址。天啟間,捕衙屏牆外空地,奉文變價。
布政分司 在縣西大街北,即書院故址。成化元年,知縣浦軫創建。嘉靖十七年,知縣羅應元改為布政分司。崇禎六年,以地僻久廢,奉例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