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理降,遂定湖南,收其地。洪武三年改路為府,衡陽為倚郭,統安仁酃,而耒陽、常寧皆降為縣,并以衡山來屬,凡六縣。八年改桂陽路為州,省平陽唯隸臨武、藍山二縣來屬,隸湖廣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建守巡。分建衡州,隸上湖南道。正統十四年,專建巡撫於各省。衡州既屬湖廣撫院,又以桂陽、臨藍地近嶺峒,兼聽南贛巡撫節制。天啟初,黔、蜀寇起,建偏沅巡撫,而衡州又受轄焉。崇禎十年,坑盜郭子奴、劉新宇等作亂,兵備副使李嵩、副總兵羅安邦討平之。沅撫陳睿謨允同知張恂之議,奏請分桂陽、臨武縣地置嘉禾縣。崇禎十六年,盜張獻忠攻陷衡州,未幾,獻忠走蜀郡人士舉義兵收復。
皇清順治四年四月,「恭順」、「懷順」、智順三王奉
旨,領兵入《衡闔郡》歸附。名號隸屬,悉仍其舊。凡領《州》、
一縣九
衡陽縣
按舊志,本長沙國酃、承陽二縣。東漢改承陽曰烝陽,屬零陵郡。吳置衡陽郡,立湘西縣為附郭,別立湘東郡,析酃為附郭。晉平吳,多仍其舊。衡陽郡治湘西岸,重安為倚郭;湘東郡治湘東岸,酃為倚郭。太元二十年,省酃入臨蒸。宋、齊、梁因之。大建元年,割臨蒸、東鄉為新城縣。隋平陳,省臨蒸、新城、重安三縣為衡山郡,以衡陽為衡山縣。倚郭。唐武德四年,復為臨蒸縣。七年,省新城、重安入焉。開元二十年,更名衡陽。宋因之。元至元三年,因衡陽繁劇,復分東鄉為新城縣。明洪武初,省新城入衡陽,隸衡州府。
皇清因之,編戶四十五里。
衡山縣
周為麇子國。《春秋》峕屬楚。秦屬長沙郡。漢置長沙國,為湘南縣。吳分長沙為衡陽、湘東二郡。衡陽〈即今「衡山。」 〉舊在兜率寺側。今縣南二十里。吳孫亮又析湘之南部為湘西、衡山兩縣,俱屬衡陽郡。衡山為郡附庸,晉因之,直名衡山郡。南宋為衡陽國。齊仍改國為郡。隋廢衡陽郡,並湘鄉、湘西為衡山縣,屬長沙郡。大業六年,遷治白馬峰下。唐神龍三年,御史馬奏復舊治屬衡州,乃如所奏,仍屬衡州。後以水患改治白茅鎮,即今縣治也。晉天福五年,屬潭州,俄復屬衡州。宋乾德三年屬潭州。淳化四年復屬衡州。四年因茶鹽制使雷有終請,遂復屬潭州。元屬潭州路。明屬衡州府。
皇清因之,編戶十六里。
耒陽縣
以耒水得名,水在邑之陽,邑受其利,故曰耒陽。《春秋》峕屬楚。秦屬長沙郡。西漢改屬桂陽郡。新莽改曰南平亭。東漢建武中,移桂陽郡治於此。梁元帝峕,割隸湘東郡,移治驁山口。隋平陳,更曰耒陰,移治大陂市,隸於衡陽。唐武德四年,還舊治,復為耒陽更。五代宋因之。元至元十九年,陞為耒陽州,屬湖南宣慰司。明洪武二年,仍為縣。
皇清因之,編戶十八里。
常寧縣
漢為耒陽地,屬桂陽郡。吳始析耒陽為新平、新寧二縣。晉屬湘東郡。東晉以新平併入新寧。宋元嘉中,始更曰常寧。陳復為新寧,屬衡州。隋屬衡山郡。舊治三洞,後至此始移治麻州。唐開元元年,治宜江,即今治也。天寶元年,復為常寧。宋因之,屬衡州。元至元丙子,為上縣,十九年,陞為常寧州,屬湖南宣慰司。明洪武三年,復為縣,屬衡州府。
皇清因之,編戶七里。
安仁縣
本衡山之安仁鎮,建自唐武德中,屬潭州。五代唐清泰二年,割衡山之宜陽、熊耳二鄉入為安仁場。宋乾德二年,陞為縣,屬衡州。景德五年,又分衡陽、衡山地益之,徙治永安鎮。元屬衡州路。明初屬衡州府。
皇清因之,編戶八里。
酃縣
漢長沙國茶陵縣地。晉屬湘東郡。陳省入湘潭。唐初省入攸縣。聖曆後屬衡州。五代峕屬潭州。宋紹興中,屬茶陵軍。嘉定四年,安撫使曹彥約平郴州黑風峒寇相酃地,南連郴、吉,請割茶陵之霞陽、常平、康樂三鄉,立縣於洣水之間,取衡之古酃以名縣,屬衡州。元明皆因之。
皇清因之,編戶十一里。
桂陽州
秦屬長沙郡。漢高帝二年,分長沙為桂陽郡,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