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9 (1700-1725).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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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九勺四抄七撮一圭四粟。徵服可森可誓米三十二石一斗五升;夏稅米二十四石七斗四升零六勺四抄七撮。

一、那律峒米銀二兩零四分八釐。此項不在《條鞭》之數。

一、新墾盈餘充餉銀八兩三錢八釐九毫零。此項不在《條鞭》之數。

備倭米一千二百石,每石折銀四錢,共銀四百八十兩。內抽米八百四十石,銀解府充餉,尚米三百六十石,銀存州備支。「倭軍」 一項解府充餉米八百七十四石二斗二升一合四勺零。每石折銀四錢七分五釐一毫四絲六忽,共銀四百一十五兩三錢八分二釐八毫二絲零。

一、均一料銀一百九十九兩一錢五分七毫零。一、續派四司料銀一百四十三兩八錢四分八釐零。

一、鋪墊併京估料銀五十一兩二錢七分九釐四毫零。

一、《紫竹黎木翠毛》等銀一十兩三錢九分一釐六毫零。

一、軍器料銀一十三兩七錢七分四釐零。舊出里甲者,明隆慶辛未照兵部勘《合派》。

一、總兵廩糧併掾吏衣資無閏銀三兩二錢二釐二毫零。

一、稅監供應銀二兩八錢五分九釐三毫三絲九忽。此項奉文免派無徵。

一魚課無閏米銀三百二十五兩四錢九分六釐五毫零。遇閏添派銀二十七兩一錢二分四釐八毫零。

一、魚油料無閏併水腳,共銀一十七兩七錢六分四釐五毫;遇閏添派銀一兩四錢四分七釐二毫二絲零。

雜課附

一,商稅鈔,一千二百一十九錠六百六十六文。今無徵。

一門攤鈔、四十六錠、一貫六百六十文。每鈔一貫、折錢二文。五貫為一錠、折錢十文。七十錠、折銀一兩。今無徵

一、稅契之本工墨《府志》:舊無派。

一比附鈔一百六十五錠九十六文。共折銀一兩五錢八分九釐九毫。出河泊所。

一、《地利鈔》,六十錠一貫二百一十文,共折銀七錢零二毫正。

一窯冶鈔三十錠。共折銀四錢三分二釐九毫。俱存州備支。

一茶課引油鈔五錠二貫五百五十文,今無徵。一,賃房屋鈔二錠二百四十文,今無徵。

一酒醋鈔一百九錠一貫八百四十文,今無徵。一戶口食鹽鈔連閏一千八百四十文一貫。通州婦女一千三百二十九口,每口派鹽鈔銀一分二釐七毫零,該銀一十六兩九錢六分一釐,酒稅銀六兩正。

船稅銀八兩正

《田租》鋪稅銀四十五兩三錢七分七釐三毫四絲。撥補感恩縣學膳夫。

地租稅銀四錢七分。以本州官地出納。

昌化縣

官田地、塘苗一十二頃一十七畝七分九釐六毫。內有荒稅不編,每畝徵糧餉銀九分二釐九毫九絲二忽二微二纖一抄。又徵雕填漆匠衣裝及物料價銀二毫三絲三忽五微二纖五沙。官屯田一畝七分四釐二毫,每畝徵糧餉銀七分二釐,雕填漆匠衣裝銀一毫七絲一忽七微一纖。

民田四百二十四頃四十二畝一分六釐八毫。內有荒稅不編,每畝徵糧餉銀三分九釐六毫五絲三忽一微七纖七沙,雕填漆匠衣裝物料價銀二毫五絲七忽五微六纖四沙。

泉源田一畝,徵糧餉銀五分零四毫九絲二忽一微三纖八沙;雕填漆匠衣裝物料價銀三毫四絲三忽四微一纖九沙。

官桑絲地五畝八分,每畝徵糧餉銀二錢八分一釐四毫八忽三微一纖五沙,雕填漆匠衣裝物料溢價銀二毫三絲四忽五微二纖五沙。民桑絲地五畝零八釐,每畝徵糧餉銀三分七釐三毫「八絲六忽八微八纖五沙,雕漆衣裝物料溢價銀二毫五絲七忽五微六纖四沙。」 民塘五頃九十一畝六分四釐六毫,每畝徵糧餉銀「五分七釐七毫八絲五忽六微四纖四沙。雕填漆匠衣裝物料溢價銀四毫零一忽一微九纖一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