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9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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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田地稅》內有荒稅七十九頃三十六畝四分七釐二毫七絲九忽,共除條餉銀三百三十八兩七錢五分六釐四毫。順治十三年,奉文除魚課米五十八石八斗,每石徵魚課、油料銀三錢三分二釐一毫九絲四忽。

額外陞科充餉銀五兩零五分六釐四毫。以上田池塘原額四百四十二頃五十五畝二分三釐二毫,除荒不編,尚編熟稅,連魚課陞科及扣回優免充餉,共徵糧餉銀一千五百一十八兩二錢二分九釐;雕填漆匠衣裝及物料溢價銀五錢四分零一釐,遇閏加銀四分五釐。本色白蠟、銀硃溢價銀六兩三錢一分一釐四毫。

原本改「折芽茶、葉茶、銀硃、膩硃各項溢價銀」 二兩五錢七分一釐四毫。

無免丁八百二十七丁,不派鹽鈔。每丁徵《三差》銀四錢九分二釐三毫八絲六忽。

有免丁一十八丁,全免徵三差。

「免不盡丁」 五十一丁不派鹽鈔,每丁徵三差銀四錢九分二釐三毫八絲六忽。原免三差銀二十五兩一錢一分一釐,今扣回充餉,共銀二十五兩一錢一分一釐六毫八絲六忽。

食鹽課銀八百五十六口。每口徵銀五釐六毫九絲。

以上丁口共一千七百五十二丁口連扣回免不盡丁充餉,共銀四百七十七兩一錢八分四釐八毫八絲六忽。以上俱編入《由單》。

起運銀九百五十兩零九錢八分四釐七毫八絲。內「留買」 本色物料價銀一十一兩一錢八分八釐五毫八絲。

《裁官經費》銀八十九兩一錢二分。

驛站七分,修船銀一十三兩七錢七分九釐六毫。

《南工》匠價銀一十四兩八錢五分,水腳銀一錢一分八釐八毫。

雜課附

稅契銀一十兩

酒稅銀一兩

儋州廢,徵鹽課銀五兩八錢三分五釐。

雜稅銀共一百八十九兩七錢九分八毫。以上不編入《由單》。

牛稅銀七十兩零四錢七分六釐二毫。按明萬曆四十八年議充兵餉,至天啟三年奉文免徵。

皇清俱照《萬曆年全書》額徵。

榔椰稅銀二兩三錢七分五釐六毫。兵燹之後,樹廢稅存,遞年本縣派解。

船稅銀一十五兩。康熙初年奉。

旨:禁《海船絕無徵》。

新稅補餉銀一百一十二兩一錢零五釐,出入港船貨稅銀六十六兩六錢九分五釐,商稅銀三兩八錢三分四釐,遇閏加銀六錢;《萬州》

康熙十八年,原田塘地一千一百七十二頃三十九畝二分五釐,內除荒稅六百五十頃零七十畝五分九釐零五絲八忽;除無徵倉米本色米八百二十九石五斗六升八合四勺;除無徵本折糧餉銀三千三百九十一兩六錢三分九釐一毫不編外,共實徵銀二千六百零八兩二錢七分一釐八毫,共實徵倉糧本色米六百六十五石三斗一升六合六勺。

前項連魚鹽、油料在內。後順治年間,又將紳衿優免民米連水腳共銀三百二十兩零四錢八釐六毫,內扣回二百三十四兩一錢六分八釐一毫,編入《大糧條鞭》。今康熙十六年,由單又將優免扣剩八十六兩二錢四分二釐五毫一併扣回充餉,又加贏餘升科米銀六兩二錢五分四釐一毫,又加雕填漆匠衣裝銀二兩一錢五分三釐五毫。又加本色白蠟、銀硃溢價銀二十六兩五錢四分四釐九毫。又加折解芽茶葉茶銀硃、膩硃溢價銀一十兩八錢一分四釐六毫。共實徵銀二千九百七十四兩四錢四分七釐五毫。

丁役

原額男丁三千三百三十二丁,除優免二百二十二丁,全免四差、優免不盡丁八十六丁七分四釐,婦女二千九百七十三口。原額除優免外,共銀一千二百九十五兩六錢五分一釐二毫。康熙元年編審,原額男婦六千三百零五丁,口八分,內逃絕男婦三千四百四十七丁四分六釐二毫,照例共除無徵銀七百七十七兩三錢八分三釐二毫五絲二忽,並前優免四差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