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9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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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鬻子女以禳禱。日用飲食;婚娶通問,賓友往來,檳榔為命;歲歉亦藉薯蕷為糧。士皆習於制藝,居恆則以教其子弟,故衣冠之家不絕。男女出入,多縵布帕、戴藤笠。至於遠鄉婦女,妝飾頗近黎俗。遐落樵佃,先皆椎髻,今皆丕化。田歲兩收。麥冬春種夏收者曰「小熟」 ,夏種冬收者曰「大熟。」 亦有冬種春收、春種夏收、夏種、冬收者,為三熟。語有三種:澄多閩人寄居,語類閩音者曰客語,土音者曰黎語。海旁蜑人語類客、黎音參半者曰蜑語。居處少麗屋,城邑鄉落,茅瓦相半。買賣魚菜等物,量約估直,少用秤。其稱謂間不少假借,上戶之家則稱為官,下戶則稱為哥。姊家育廝僕發呼,男則稱「那」 ,女則稱「嬛」 ,間有吉凶之禮,如冠,則卜吉,告於祖先父兄,加帽焉。三加之禮,士夫家間行之。婚禮必擇門戶,專用檳榔。初以庚帖請,庚帖者,書女之生年庚甲也。男家報可,則奉金銀釵環以從。已而納幣,則兩家各用婚書,檳榔動以千萬計,至有以金銀為蔕者,綵幣、豬羊、酒果、茶麵,惟女家是命。已而請期,已而親迎,間倣《六禮》行之。女至男家,首飾器皿,俱用金銀,或有折為奩田者。既合巹之明日,乃謁廟。已乃謁舅姑,而獻布帛鞋被之儀。已乃以次謁諸尊長,視其親疏,答以賀儀。富者裝辦以美觀,而貧民亦勉強以從事。舊志云:「遣女不忌空囊,教子輒吝一金。」 何輕重之舛也?喪禮,間作佛事。初喪棺殮,稱家有無。每七日一奠,四十九日乃止,名曰「七七。」 百日乃卒哭,期年曰「對週」 ,俱以奠胙致餽,或置酒殽以邀親朋。葬不拘年月久近,不愛謝金厚儀以延地師,必得風水年月利便乃襄事。絕無水火之葬,雖貧亦尋抔土以為掩覆計。富者用石塚或灰隔,行喪多用鼓樂導引,竹轝亭架幢旌,雕刻綵畫,無一不備。壻家盛設酒席,列於郊外以侑眾,曰「食百客。」 祭祀惟歲節奉薦於寢,而無祠堂,惟鄉士夫家有之。吉凶之禮,重事而不簡略如此。

迎春日 ,縣官盛服至東郊迎春館祭芒神畢,眾官前導。城市內外村落,男女擁觀,各以豆穀灑土牛,謂之「消痘疹及鞭春。」 城郭之民以縣治界分東西列於牛左右,候官府行禮畢,左右人相協力推仆土牛,任其左右,以占凶吉。

正月元旦 ,各家蒸糕,設餚酒果,以供歲祀。畢,各以少長先後納拜。親朋踵門交賀,四日乃已。上元 ,通衢立竿結篷,綴燈於上,結綵射謎,燒爆放火,樹裝《僧道獅鶴》等劇,達曙為歡。

二月,雷禁 ,「凡一切事,於初一、二三日皆不興作,只親戚互相往來探問。鄉落間以為祈年,猶重」

三月清明 ,插柳於門。先期添墓土、除草萊,曰「撥墓。」 至期,男婦載酒殽上墓,張挂紙錢,宴飲而歸。至念三日係天妃誕日,各會首齊設慶醮。四月八日 ,細民之家凡婚姻親事有未知擇日者,多於是日舉行。六月六日,亦然。

「五月端午 ,採取菖蒲及百卉有芬氣者,浸水供餘飲浴,懸艾虎,飲昌陽,饋角黍。」 黎明,集營兵、鄉勇齊赴教場祭旗。操畢,較射巡城。下午,官民赴天妃廟前競渡,龍舟夾岸,左右觀者如堵。十三日,壽亭侯誕辰,營兵設醮。

六月六日 ,祀竈曬衣。此時澄俗農工方急,謂之「農忙。」

七月 ,自初一日至十五日止,民家各具牲醴、焚紙衣,以祀祖先,或請釋教作《盂蘭會》以薦亡靈,亦有「乞巧」 之戲。

八月中秋 ,聚親朋以賞月。

九月九日 ,俗不甚重,好事者間亦具酒殽,登高會飲,兒童放紙鳶、風箏為樂,及觀海潮之大小,以驗來歲豐歉。

十月 ,農家割禾相助,以畢其事,佃僕醉飽,喧歌道路。

十一月冬至 ,俗多不尚。收成後,或親朋故舊作米糕相問,謂之「送新」 ,而少交賀。

十二月 ,鄉民有祀祖、祭雷之舉。俗之婚姻、死喪、移徙,率於是月舉行。二十四日,具酒果,送竈君朝帝。除夕一鼓,復設迎之。三十日換爐灰,各具酒殽祀先,謂之「除歲。」 又具酒醴奉尊長,謂之「送節。」 合室長幼相聚,謂之「圍爐。」 以竹枝掃屋塵,燃燈於破籮內,貫以掃塵竹,擲於門外,謂之「送窮。」 挂楮幣,易桃符。夜分不寢,曰「守歲。」 一歲風土好尚,大略如此。

定安縣

風俗與上各縣同

正月元旦上元與上各縣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