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70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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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許撫按臣等從中節制,年年借用,許其調廣西土 兵。廣東官軍打手值變故,許其調用,約萬人量撥一 次大征銀糧之半,以充其費。三年後考其成功,七年 稽其變化之效,假以節制之柄,寬其行事,而又功少 有成,必擢其官,事少不效,必重其罪。」雖不盡心力而 為之。不可得也。

《上兵部條議》
前人

「竊觀黎岐所居之地,雖有高山峻嶺,其中多平衍峒 場,膏腴田地,可闢之以立縣所者甚多。」今據大征勦 後,皆人之所以常行共見者,則崖州羅活峒、抱由邨、 感恩古鎮、州、陵水、郎溫峒、瓊山大坡頭營、儋州七坊 峒,凡立縣遷縣,必先置所移屯,其不必立所者,立宜 撥軍兵數百名防守,俟黎平後議撤。其凡陽、磨贊二 「邨之間,乃東西南北之中,可立一大縣。遷海南衛並 兵備道參將府於中,使東南西北皆可以控制黎岐, 且與新立縣所為虎豹在山之勢。一、感恩土瘠,民苦 耕作,亦非要害,可遷於古鎮州。會同澄邁二縣,亦非 要害,似可遷於附近黎峒。一、各州縣巡檢司非要害 者,皆遷於新立近地或衝要里社,以為關防。一、海南 衛十一所屯田,正以防禦寇也。今其地附近黎登版 籍,為良民久矣。屯軍一無所為,可撥其田為民田,遷 軍餘別營屯田於黎峒中。一、崖州、昌化二所在州縣 中,其傍州縣居民熟弓矢,常時皆能自禦海寇,無俟 於本所官軍。今若遷崖州所於羅活峒,則去崖州止 一百里;遷昌化所於古鎮州,則去縣止七十里,內可 以制黎岐,外亦可以禦海寇。一、黎人獷悍不肯歸化 者為州縣,遠絕向化無由,並為奸人所阻隔者亦多。 今若區處群黎,當先其易而後其難。既得其易,輒立 縣所,則難者欲為亂而無羽翼。我勢既壯,則彼當向 化矣。一、黎岐歸化,當編其峒首邨首為里長,所屬之 黎為」甲首,出入不許仍持弓矢。原耕居田地,聽從其 便。其山林可開墾,並絕黎田地,招外方無業民耕作, 結為里社,與黎岐錯居。

《黎岐圖說》
俞大猷

黎岐,居於三州十縣之中,與吾治地百姓魚鹽米貨 相通,雞鳴犬吠相聞,出劫鄉邨,最為便易。我兵既集, 千谿萬徑,皆可以適其巢穴,無一次不收其成功。即 令經戮邨分,其遺類不甚多,能據其遺地,移吾兵民 以雜居之,則其子孫耳濡目染乎?吾民之言語習尚, 皆可化為百姓矣。惜乎!自古以來,皆能建功於賊勢 方張之時,而不能駕馭於摧敗之後;能捐大征之財 數十萬於賊未平之先,而靳經略之財數萬於善後 之際。彼其長養積聚之久,復如前日之盛;一有所激, 彼聚為亂,仍動大兵以勦之。費用之多,殺戮之慘、元 氣之傷,亦其勢之所必至耳。而本職歷遍各峒,備覽 形勢,撫諭各黎,熟察其情。果見近經「勦地方,如羅活 峒宜立參將府,遷崖州千戶所於其內,抱頭邨宜增 設一縣,古鎮州宜立屯所,各有絕黎田地,以收勦平 之功,仍各築城穿池,以垂永久之規。又各不經勦黎 峒,合先區處,以杜後日之患。如儋州之摧抱邨,宜遷 鎮南巡檢司,又撥儋州千戶所官一員,軍一百名,陵 水之嶺腳峒,宜遷藤橋之巡檢司,又撥南山千戶所 官一員、軍一百名;瓊山之沙灣宜新設一巡檢司,及 撥海南衛官一員、軍一百名。各協鎮之,以弭其將來 之變。仍各築城穿池,以為置立州縣之基。又各城池 之中俱蓋參將衙門,以便周流巡視。若夫道路宜通 者,則南北取直徑過,遷設驛逓,以便官民往來。又,羅 活城宜暫團打手五百名,摧抱嶺腳、沙灣城宜暫團 打手二百名。各於鎮壓之中,寓招徠變化之術。間有 梗化不馴之徒,相機設計,去一二邨,以警其餘。五年 之後,事宜已定,漸次制其土舍,行令更為里長,該管 黎人就編屬之,以為甲首,納糧之外,不得再加差役。 其各州縣掌印官,務將管下黎人,嚴禁童女不得如 前畫面紋身;男人務著衣衫,不得如前赤身露腿,其 首各要加帽,不得如前簪髻倒顛。各邨黎童之幼小 者,設社學以教之,使其能言識字。」每一年之間,守巡 官查考各州縣官,變化各熟黎,幾邨招撫過生黎為 熟者,幾邨具呈撫按衙門,以為殿最。如此經略,漸次 舉行,熟黎既不得倚生黎以為禍,土舍亦不得假熟 黎以生奸。不數年間,皆登州縣之版籍矣。

廣東黎人岐人部紀事

《虞衡志》:「海南黎人,用長弰木弓,以藤為弦,箭長三尺, 無羽。鏃長五寸,如茨菰葉,以無羽故,射不遠三四丈, 然中者必死。刀長不過一二尺,靶乃三四寸,織細藤 束之。靶端插白角片尺許,如鴟鴞尾以為飾。」

《海槎餘錄》:黎俗藏置酒米乾肉、衣布之屬,不於其家, 必簡一高坡之地,離家百步內外,以草樹略加繚繞 迴護,輦置其中,名曰「殷。」雖村家叢雜,亦不相混。間有 盜之者,每犯輒獲法,曰「逐跙痕」,即足跡也。余初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