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71 (1700-1725).djvu/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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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四毫六絲四忽五微七纖三沙七塵七埃七渺七漠。

現徵熟稅七百四十三頃八十八畝三分九釐五毫零六微七纖二沙五塵八埃七渺。

該熟秋糧米二千七百八十五石八斗四升五合三勺九抄三撮零九粟。內

本色熟米一千一百八十三石五斗五升六合九勺八抄九撮一圭二粒七粟。

折色熟米一千六百零二石二斗八升八合四勺零三撮八圭八粒二粟。

實徵地糧熟銀一千七百九十二兩八錢二分四釐七毫八絲八忽五微四纖六沙三塵九埃三渺三漠。

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五百六十二兩九錢一分。又協濟馬平、雒容、來賓、遷江,共存留銀三百二十兩零一錢。

《鹽政 》原額鹽引一十六道三分,計鹽二百二十八包零三十斤。柳邑從未列埠,並無官商,其引俱收貯總商處,土販於總商處自行拆運,回縣發賣。其引之完次,價之低昂,鹽之官、私,邑令無從稽察,即考成又徒責令在官。其弊不知始於何年。

懷遠縣

本縣官民田一百三十七頃九十七畝一分六釐二毫。

每畝徵銀九釐,該銀一百二十四兩一錢七分四釐四毫五絲八忽。

每畝徵折色米三升九合一勺六抄六撮九圭八粒零八微,該米五百四十石零三斗九升三合一勺七抄九撮。內:

優免生員吏承米一十六石八斗。每石例免銀三錢。

該銀五兩零四分,於順治十三年奉文徵回,尚該米五百二十三石五斗九升三合一勺七抄九撮。原不編差。

每石補徵「熟鐵銀三毫零七忽五微一纖零六塵七埃。」

該銀一錢六分六釐一毫七絲六忽六微七纖。每石補徵魚線膠銀一分一釐五毫二絲五忽五微五纖八塵。

該銀六兩三錢二分八釐二毫二絲五忽。每石補徵鋪墊水腳銀六毫五絲六忽七微五纖三沙八塵五埃零三漠。

該銀三錢五分四釐九毫零五忽三微零一埃。每石折糧銀三錢。

該銀一百五十七兩零七分七釐。

改潯江鎮煙禾銀一十五兩。原係撫化猺獞田,無頃畝,糧米無編。量徵煙禾、新撫、丹陽、潯江等峒寨《條編》銀八十三兩二錢四分四釐。

存留官俸役食銀一百七十六兩九錢六分。原設鹽雜小稅一道,年定額稅銀一百二十兩,後加增十兩,共一百三十兩,與糧銀并入《編》內。《融縣》:

原額秋糧米七千零二十七石一斗八升四合七勺一抄三撮七圭七粒。除荒外、

成熟米、三千七百四十一石六斗九升六合五勺零

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五百四十兩零三錢。又協濟《雒容、懷遠》存留銀六十七兩二錢一分。

來賓縣

本縣實在官、民、兵并清出亡冬田地、塘、兵稅三百四十六頃三十五畝四分一釐八毫九絲四忽九微七纖七塵五埃,各陞科不等。

該秋糧米一千四百九十五石五斗零八合五勺六抄七撮零五粒。內

本色米一千二百五十八石三斗三升二合四勺五抄四撮七圭四粒二粟。

折色米二百三十七石一斗七升六合一勺一抄二撮三圭零八粟。

共徵地糧銀一千五百四十九兩三錢九分七釐八毫三絲一忽八微六纖七沙七塵六埃一渺八漠。除荒外,

實徵熟稅二百五十三頃三十三畝七分零四毫三絲五忽七微八纖三沙七塵五埃五渺三漠。

該秋糧米、一千零九十四石九斗五升六合二勺五抄六撮五圭三粒二粟。內

本色米九百一十五石二斗三升七合零六抄四撮五圭二粒三粟。

折色米、一百七十九石七斗一升九合一勺《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