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76 (1700-1725).djvu/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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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六分四釐二毫四絲。遇有閏月,照例加算。嵩明州牛馬課銀九兩,每遇閏加銀七錢七分四釐

豬課銀一兩三錢,每遇閏加銀三錢四分四釐。棉花課銀五兩七錢,每遇閏加銀九錢四分三釐。

布行課銀五兩二錢。每遇閏、加銀四錢四分七釐二毫

酒課銀三兩三錢。每遇閏、加銀二錢八分三釐八毫。

魚課銀六十二兩,每遇閏加銀三錢四分一毫。稅契原無定額,遇有民間投納,按季彙解。以上各項,除稅契無定額外,實共額銀七十五兩六錢六釐四毫。遇有閏月,照例加算。

十一屬共稅課等銀,除閏月不算外,實共額銀一千四百八十七兩二釐七毫六絲二忽八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