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76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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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四百六十四卷目錄

 雲南府部彙考八

  雲南府風俗考

  雲南府祠廟考寺觀附

職方典第一千四百六十四卷

雲南府部彙考八

雲南府風俗考    通志府志合載

本府。昆明縣附郭。

晉常璩《南中志》:「鹽池田魚之饒,金銀畜產之冨,俗奢豪。」

明太祖諭言:「氣厚風和,君子行道之所。」

《儒學碑》:「人稟名山大澤之氣,子弟多穎秀,科第顯盛。」

《舊志》:「民遵禮教,畏法度。士大夫多材能,尚節義,彬彬文獻,與中州埒。」

元日 祀天地祖先,貼桃符,門神往來賀歲。立春日 ,春盤賞春,以餅酒交饋。

元夕 ,賞燈張樂,列星橋火樹於道。次夕,長幼攜遊,爆竹插香於其處,相傳以為祛疾。

二月三日 ,「老幼相率遊龍泉」 ,憩石嘴,臨江飲酒,歌詠為樂。

清明 插柳墓祭

三月三日 ,謁真武廟,「或於西山」 、「羅漢山」 、「鳴鳳山」 ,各從趨向。念八日,謁東嶽廟。

《四月八日 》,為「浴佛期。」

立夏日 插皂莢枝紅花於戶,以厭祟。又各家圍灰於牆腳,以避蛇。

端陽 ,懸艾虎,繫續命縷,飲菖蒲酒,以角黍相饋,會城亦常為龍舟之戲。

六月朔日至六日 ,禮南斗祈年。

二十五日 為星回節,市民燃松炬於街衢,村落則燃以照田,占歲豐嗇。相傳孔明於是日擒孟獲,侵夜入城,父老設燎以迎,後遂相沿成俗。又云:漢時有彝婦阿南,夫為人所殺,誓不從賊,以是日死於火。國人哀之,因為此會。一云:南詔彝有皮羅閣者,欲併五詔,將誘飲於松明樓,乘其醉而焚殺之。鄧賧詔妻慈善,知其謀有不測,勸夫勿赴,賧不從,以鐵釧約夫臂,既而果被焚。慈善認釧得夫屍,歸葬皮羅閣。聞其賢,欲娶之,慈善閉城死節。滇人以是日燃炬弔之。

七夕 ,婦女穿鍼乞巧,以瓜果祀織女星。中元 ,祭祖先於家廟,或焚冥衣楮鏹,夜放河燈。

中秋 設瓜餅祭月

九月朔日至九日 ,禮北斗祈年。

《重陽 登高》,飲茱萸酒,以麪簇諸果為花糕,親識相酬饋。

十月 祀先墓祭

長至 相賀,各以糍餌相饋。臘八日 ,作五味粥。

除夕 ,飲分歲酒,先少後老,煨爐守歲,四更迎竈。婚嫁六禮,先求庚帖,次通媒妁,繼請親長之尊貴者,向女家致意。主人既諾,然後二姓互相酬拜。具啟下定。將娶,則請期納幣而後親迎焉。儀物豐儉,各稱其力。

《喪禮》舊俗尚奢,凡弔客皆讌待,且有酬贈,甚至資用缺而停喪不舉者,今易以檳榔、清茶。然旌翣俑楮諸儀,不無踰分糜費,致有破產。崇信釋道,建齋誦經,其風固不能止也。若火葬,惟彝民行之,然今亦有卜地以葬者,風稍變矣。

祭祀豐儉,隨力竭誠以享。獨是淫祀甚多,愚民惑焉。

《宴飲》舊尚儉約,今稍奢靡,市井尤甚。

服飾舊崇樸素,今事繁華,國奢示儉,誠為急務。覆屋各省專用,板瓦滇中兼用。瓦,以滇多大風,明初特敕許用。

日中為市,率名曰「街」 ,以十二支所屬,分為各處,街期,如子日名「鼠街」 ,丑日名「牛街」 之類,街期各處錯雜,以便貿遷。

市中貿易,昔多用貝,俗稱「𧵅子。」 至明啟、禎間貴,銀錢,𧵅遂滯不行。

皇清錢法流通,民稱便益,久不用貝。今仍志之《存舊》。

俗也

富民縣

地雖僻處,民俗頗淳,以耕為業,終歲之計,取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