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2 (1700-1725).djvu/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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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於是即江、海、淮、泗、菏、濟河次比言之,其序由南而北,

悉相灌受,無復閒斷,而書法所及,已言者不復申言, 截然一律,此經書法所謂「簡而能該」者見矣。苟不察 「徐貢達河」為菏河之河,而遽以為冀之南河,則越、濟 不浮,水道既譌,書法亦紊矣。故夫讀《經》者,不與讀史 同趣,研味乎一字而周揣乎凡例,然後無失,此經史 聖賢之分也。

菏水論二

《經》於導濟曰:「東出于陶丘北」,又東至于菏。於兗州曰 道菏澤,被孟瀦陶丘之地,於漢之郡國為濟陰、為定 陶;於唐為曹之濟陰縣。於本朝先為興仁之定陶鎮, 後割置為廣濟軍。菏澤東於濟陰,百里而近。已而下 流歷昌邑、金鄉、東緡數縣,乃達唐單州之魚臺。魚臺 者,以「魯觀魚于棠」名之。又東南流,乃始合泗而變名 為泗,以至入淮,不復更名為菏,此其源流自北而南, 可考者如此。總其凡最言之,此一水者,蓋上分濟派, 下注淮、泗,是為徐、揚通河之道,則徐貢因濟達河,此 水正其喉襟也。如許氏之說,《經》以達菏為正,則從定 陶分濟之初言之,是為極其源本於其水道既徑且 盡。若如班固之言,河水既在湖陵,而所書菏澤乃在 定陶,則湖陵上復應愬河以行,經東緡金鄉、昌邑,乃 至定陶以達菏澤。比之許氏達菏之道,中間更隔數 邑水逕,未遽即徹,其於敘事稍為回曲,不若許氏達 菏之逕也。今臣於《經》姑無問菏河異字,而知其同為 一水,則揚、徐貢道,自泗而上,有水可以通濟,既不必 如孔穎達所言假道逾汶而迂指青州之境,又不至 越濟不書而徑達冀河,以紊一《經》書法,則二子所記 皆於《經》有補者也。雖然,許氏達菏,誠為有理,而自遷、 固以及孔安國皆先許氏而生,至敘釋徐貢,悉以達 菏為正,不知許氏晚出,何所受之?故臣特引其言以 存古,亦夏五郭公之義也。至桑、酈之敘此水也,源流 首末,皆可通之於《經》,而「菏」、「荷」、「河」三者更迭以書,古字 多轉借互用,如洪水之或為「鴻」,滎波之或為「播」,異偏 旁而同意義。臣於是疑「菏」、「荷」、「河」古者通為一字,則亦 不害其為一水也。

菏水論三

經之道。濟曰「東出於陶丘北,又東至於菏」,則陶丘先 有菏派,而濟第徑行其地,如萊蕪先有汶水,而濟往 會之,文意甚明也。諸家謂為濟水分派,則是菏自濟 出,非濟至之正,與本文不合。又濟至陶丘之北,又復 轉東,乃始經菏。則菏當由他方來,與濟會於定陶,乃 為契應。臣於是得說於《樂史》所記《寰宇書》焉:濟陰有 山,是為菏山。菏水西自考城來屬,而考城者,於汴京 為東,於濟陰為西,而濟之正源,未嘗一逕考城,亦可 以見是水之自為一派,而濟來會之甚明也。《水經》以 此水為五丈溝,而五丈溝者,即近世命為五丈河,而 開寶中改命為廣濟河者是也。太平興國中,割定陶 一鎮為軍,而名廣濟,又因水以為之名,此正菏水首 末也。夫本朝之於是河也,雖嘗引京、索、蔡三水架汴 注渠,徹曹、鄆以通京東漕路也,若其跡道,則自禹時 固已有之。然則是菏也,來自定陶之西,而合濟於定 陶之北,已而遂為菏澤,而經魚臺以合泗入淮,其源 流明著如此。臣謂有菏而濟過之,不其確與?許氏《釋 泗》曰:「泗受泲水,東入」淮。夫菏之已會於泗也,《經》已為 河,不以為濟,許氏猶本其所受言之,其知源委之真 者也。若班固之謂菏水者,下雖可以通淮,而上源更 須一轉乃及菏澤。若「菏」、「河」不同字,則許之於地理,比 班氏尤為詳審也。

汴水部藝文一

《汴河銘》:《有序》:     唐·《皮日休》

「夫垂後以德者,當時逸而後時美;垂後以功者,當時勞而後時利。若然者,守道之主,唯恐德不美,後時逸於己民也;夸力之主,唯恐功不及當時,勞於己民也。蓋天下不逸不足守,不勞不可去,故其利害生於賢愚之主,自古然也。則隋之疏淇、汴,鑿太行,在隋之民不勝其害也,在唐之民不勝其利也。今自九河外,復」 有淇汴,北通涿鹿之漁商,南運江都之轉輸,其為利也溥哉!不勞一夫之荷畚,一卒之鑿險,而先功巍巍,得非天假暴隋,成我大利哉?尚恐國家有淇汴、太行之役,因獻纖誡,是為《汴河銘》。

惟河瀰瀰,循禹之軌。厥有暴隋,鑿通淮泗。晝泣疲民, 夜哭溺鬼。似赭流川,如鈆貫地。龍舟未故,江都已弒。 陳跡空存,逝波不止。在隋則害,在唐則利。嗚呼聖王! 守此而已。

汴河論         宋張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