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9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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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漢承秦制,置「典客」及「典屬國」,以待歸義蠻夷。後并屬 大鴻臚。

按《漢書百官表》:「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景帝 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屬 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別火主治改火之事及郡邸長、丞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為大行令,初置別火,王莽 改大鴻臚曰典樂。初置郡國邸,屬少府,中屬中尉,後 屬大鴻臚。

典屬國,秦官,掌蠻夷降者。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 復增屬國,置都尉、丞、候千人。屬官《九譯令》。成帝河平 元年省并大鴻臚。

後漢

後漢設大鴻臚,待四夷之歸義者,客曹尚書分南北 邊郡,皆置屬國都尉及匈奴中郎將、烏桓護羌校尉 之屬。其歸義邑君、邑長皆置丞,比於郡縣。

按《後漢書百官志》:「大鴻臚,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 「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夷。其郊廟行禮,贊導請行事。 既可,以命群司。諸王入朝,當郊迎,典其禮儀。及郡國 上計,匡四方來,亦屬焉。皇子拜王,贊授印綬。及拜諸 侯。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臺下鴻臚召拜之。王 薨,則使弔之,及拜王嗣。丞一人,比千石。」

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諸郎。」丞一人,治禮。郎 四十七人,屬大鴻臚。承秦有典屬國,別主四方夷狄 朝貢侍子。成帝時省并大鴻臚。中興省驛官、別火二 令丞及郡邸長丞,但令即治郡邸。

成帝初,置尚書四人。客曹尚書主外國夷狄事。世祖 承遵後,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

武帝郡置屬國都尉,主蠻夷降者。建武六年,省郡都 尉,惟邊郡置屬國都尉,分縣治民。比郡,安帝以羌犯 法,乃復置右扶風都尉、京兆虎牙都尉。

使匈奴中郎將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護南單于, 置。從事二人,有事,隨事增之。掾隨事為員。」護羌烏桓 校尉所置亦然。

護烏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烏桓胡。」 護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西羌。」

四夷國王,率眾王,歸義侯,邑君,邑長,皆有丞,比郡、縣。

晉大鴻臚統典客諸令及江左省之。諸羌夷蠻置護 羌校尉、中郎將等官。

按:《晉書百官志》:「大鴻臚統大行、典客,及江左。有事則 權置,無事則省。」

護羌夷蠻等校尉。案武帝置南蠻校尉於襄陽,西戎 校尉於長安,南夷校尉於寧州,元康中,護羌校尉為 涼州刺史,西戎校尉為雍州刺史,南蠻校尉為荊州 刺史。及江左初,省南蠻校尉,尋又置於江陵,改南夷 校尉曰「鎮蠻校尉。」及安帝時,於襄陽置寧蠻校尉, 護匈奴羌戎蠻夷越中郎將。案武帝置四中郎將,或 領刺史,或持節為之。武帝又置《平越》中郎將,居廣州, 主護南越。

武帝咸寧三年西北諸戎及鮮卑匈奴五溪蠻夷東夷三國後前千餘輩各帥種人部落內附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宋裁典客,置南北主客,其「南蠻校尉、西戎校尉、南夷 校尉」,猶仍晉初之制。

按:《宋書百官志》:「漢光武置客曹,主外國夷狄事,後又 分南主客、北主客。晉江左省,宋高祖加置,太祖元嘉 十年又省,十一年又置。」

南蠻校尉,晉武帝置,治襄陽。江左初省,尋又置,治江 陵。宋世祖孝建中省。

西戎校尉,晉初置長史,安帝義熙中又置治中。寧蠻 校尉,晉武帝置,治襄陽,以授魯宗之。

南夷校尉,晉武帝置,治寧州,江左改曰「鎮蠻校尉。」四 夷中郎校尉,皆有長史、司馬、參軍。魏、晉有雜號護軍, 如將軍,今猶有鎮蠻、安遠等護軍。鎮蠻以加廬江、晉 熙、西陽太守,安遠以加武陵內史。

南齊

南齊設《客館令》,掌四方賓客。又置諸羌蠻校尉及護 軍等官。

按:《南齊書百官志》:「大鴻臚不常置客館令,掌四方賓 客。」

護南蠻校尉 府置佐史,隸荊州。晉宋末省,建元元 年復置,三年省。延興元年置,建武省。

《護三巴》校尉, 宋置,建元二年改為刺史。

寧蠻校尉 府。亦置佐史,隸雍州。

平蠻校尉, 永明三年置,隸益州。

「鎮蠻校尉。」 隸寧州。

護西戎校尉。

「護羌校尉。」 「右四校尉」,亦置《四夷》。

平越中郎將 府置佐史,隸廣州